日期:2017-10-28 12:33:31
《潘家媳妇(十四)》
林洋妮练好了全套爬起来,“你回来了?你不是去海南还是什么地方学习去了?”
潘健前一刻敲门迎来的是宁小三类人猿一样的攀附拥抱,这回到自己家里,林洋妮竟然不确定他这一个月都去了哪里.
于是潘健又想起了正题—回来拿衣服,谈离婚。
是先拿衣服还是先离婚?
“林洋妮你给我坐下!我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谈。”
潘健拉下脸,林洋妮吐舌头做了个鬼脸,“要谈什么快点儿,我还得去接我妈,我妈被你一巴掌推得失忆了,什么都记不住,天天要到医院康复,接完我妈我还得接潘彦哲,冰箱里有饭菜,你要没吃自己热,要是离婚我委托了丁律,你找她就可以了。”
林洋妮麻溜去了卫生间,没多久冲个澡,换了身衣服出来,“我要出去了,电话联系吧。”
走了?林洋妮就这么大刺啦走了?潘健气得摔了杯子,落地上才发现—亚克力的,这tm不就像林洋妮,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跟她较真,她还不知道斤两.
离婚找丁律!—丁毅!潘健目前最烦的三个女人,林洋妮娘俩再就是这个丁毅!
潘健找出了个要品没品,要牌子没牌子的什么保健品赠送箱子—潘家姆妈在世不喜旅游,家里就潘健出差用的一个登机箱,这好不容易翻出来的箱子,印着愚蠢的保健品口号,一看就知道是他妈花了大价钱还以为没花钱顺来的赠品,拎着这么个愚蠢行走的口号,潘健觉得自己已经半疯了.一口气把衣服裤子塞满箱子,才觉得又渴又饿,在宁中媛那没想起来喝水吃东西,刚才林洋妮倒拿那冰箱里的残羹冷炙让他自我招待,还真把这房子当成她们母女的家了,md确占鸠巢还不知道礼貌。
潘健当然不肯吃林洋妮母女的口水饭菜,等了快一个小时,也没见她们回来,潘健也不知道自己那儿子几点放学,更进一步来说,他都不知道儿子在哪个班级.
走吧,宁中媛还在等着自己,先找个更大的住所再说离婚,又扯上了丁毅那个八婆,这婚想离看来也不会那么痛快,潘健内心充满烦躁,破箱子手柄软了吧唧,一走一颤,潘健回想起他妈,估计老太太拿回箱子就再没看。
林洋妮哪是去接她妈?一看潘健那脸拉的像个牛头马面,就觉得这是要回 来找自己算账,林洋妮倒不是多在乎离不离婚,可是房子确实是潘健的,万一他真跟自己翻脸,丁毅说,房产会有争执,潘健为了房子一定会争抚养权,虽然抚养权他不具备优势,不过到底是件麻烦,为了万无一失,顾老太太必须“失忆”,必须不间断治疗,因为创伤当天老太太确实出现了脑震荡,骨折等硬伤没有,仅凭皮肤出血不能把潘健怎么样,后续赔偿也很有限,但是脑损伤本身就是医学难题,脑震荡遭遇不同个体会有不同反应,顾老太太这个短时记忆丧失毕竟有科学依据,极有可能,又不太容易确诊,这个不上不下,适合延续性碰瓷。
何况出警记录潘健自己认了“推开了顾可萍”。
顾老太太确实每天去康复中心“康复”,反正关于大脑的治疗,尤其是涉及神经部分,只要他开了药你不吃掉,每天演戏也不会有人真的用什么设备戳你的阴谋,管他们鸟事儿?他们反正收费治疗,你觉得没“痊愈”,那就接着收费“治疗”,顾老太太保管好了每一份收据、发票。
林洋妮把潘建突然回家这段绘声绘色传播给我,不愧做了大半年导游,林洋妮言语生动,笑容亲切,明明是眼瞅着的家庭悲剧,她说的跟讲述别人的故事差不多,不过她还是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已经和顾老太太达成一致,拿不到潘健名下那半套房产,咱先不离婚,哪怕骑驴找马,咱也先不能离婚。
这倒不完全是我的意思,顾阿姨因为台巴子的事,心理早有了老大的阴影,虽然后来还是进出大院挺直着腰杆子做家政,内心还是为了给自己挣脸面,让大家都相信她就是清清白白做事,根本就没想跟那个台巴子怎么样!
可到底还是被台巴子玩弄算计,顾阿姨心底觉得丢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那些个老同学、老熟人,顾阿姨都没脸跟人家解释,自己如此,还能在看着女儿离婚?
所以,一家有一家的面子,一家有一家的难处,你觉得不算事儿,在人家心里却是最大的事儿。
我有把握保住林洋妮的抚养权,也能争取房屋归林洋妮母女居住,问题是控制不了潘健可能发疯要求法院买房子分钱,并且,顾阿姨再三要求不能离婚,真要离婚,也起码等小囡旅行社股份能分红,潘彦哲再大一点,懂事儿一点。
我看不出来潘贱人对潘彦哲小朋友的正面价值,但是,顾阿姨一想到女儿女婿离婚,大外孙就要“父母不全”眼泪就噗唆噗唆,唉,我也吃不消老太太每每都来这个,不离就不离吧,反正林洋妮心里也没有“真正的爱情”是什么的概念,目前她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努力创业,物质都还没稳妥,精神文明也只有下一步再说。
但是不能对潘贱人此后的行为听之任之,表面要松,要随他去得瑟,但又不能真的无问不问,你要真的听之任之,他一个任性,听信了宁中媛非回来离婚,顾老太太真要崩溃了.
还得想法子,不能让一对儿贱人过消停了.
于是我又想到了“治疗”,神经刺激疗法,让顾老太太故地重游,让潘健作为责任方“配合治疗”,他会同意嘛?不会,可是,真的不会?那就真的没有消停了.
逆行性失忆,脑外伤综合症并没有直接的医疗设备可以鉴定,这就跟抑郁症有些相似,任何一种方式医学鉴定用于精神方面都会受患者主观因素影响,顾老太太充分理解了我的布局,切实落实了hold住整场大戏。
派出所一看医疗鉴定结果,二看找他们求助的是谁,嘿嘿嘿嘿,逆行性失忆,浙大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的病历,虽然还没走司法鉴定,凭这个麻烦警官敦促潘贱人积极配合治疗妥妥的.
麻蛋潘贱人深知为这事儿再去扯上什么律师未必有用,出事当天开车送他老丈母娘去医院的就是做痕迹鉴定的丨警丨察,他自己也投资过律所,目前他这个情况去找律师,搞不好就是冤大头,钱花了事办不成而,毕竟,什么样的律师也改变不了出警记录还有他的录音口供。
悲剧,潘贱人觉得自己前半生遇上了林洋妮,就是个悲剧.
日期:2017-10-28 12:38:00
咨询答复:没有结婚证的同丨居丨关系,可以继承对方财产吗?
答复:
法院一般认定同丨居丨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认定和分割:
一、法院一般认定同丨居丨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丨居丨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丨居丨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丨居丨关系时,同丨居丨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丨居丨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
二、同丨居丨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丨居丨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丨居丨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丨居丨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丨居丨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三、同丨居丨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的情况(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丨居丨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四、关于同丨居丨期间财产处理方法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丨居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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