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人类思想史(真诚、有料、易懂)》
第45节作者:
island 莱布尼茨用他的想象构筑了自己的形而上学,并以此作为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的基础。斯宾诺莎认为所有东西都是一个整体,个体性并不存在,而莱布尼茨却是一个个体主义者。由于此,单子多元论对他来说十分重要。
既然单子之间并不发生相互作用,那为什么世界看起来是由相互作用着的实体组成的呢?身心关系和相互作用又该如何解释呢?
每一个单子都是某种类似于个体心灵的东西,没有所谓的物理实体存在,存在的只是单子的显现。各个单子和谐地运行着,从而在精神事件和物理事件之间存在相关性,这是因为所有的单子都被上帝以同样的方式“编制程序”了,它们都是由同一个计划,也就是上帝的计划所推动的。这样,上帝就成了一位确保单子和谐运行的宇宙工程师。这就是所谓的“前定和谐”。
上帝确保了灵魂与肉体协调一致,万事万物,全部的单子,都通过上帝而发生交往。这种交往并不是相互作用,而是通过上帝的中介,维持了彼此之间的和谐运动,因此从表面上看起来,它们好像是在发生相互作用。
所以,通过“前定和谐”,身心关系的问题得到了解释。意识和心灵在上帝的安排下,与身体的运动保持一种预先确定的和谐关系。两者做到了天衣无缝的默契配合,我们完全看不出其中的破绽,因此,认为身心之间好像有相互作用,其实只不过是我们的错觉。
由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他关于身心问题的理论在心灵哲学中被称为“副现象论”,也可以称为“逻辑附随性”。也就是说,意识只是大脑运动的一个副现象,是伴随着大脑生理上的运动变化而产生的,并精准和谐地配合着大脑和身体的运动。意识在逻辑上附随着物质大脑,上帝确保了意识与大脑协调一致。
当然,意识之谜至今依然没有解开,这是最艰难、最深邃的问题,单靠哲学猜想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必须依靠意识科学的进步,以及复杂系统理论的发展,在哲学的辅助下,寄希望于将来有一天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毕竟,以人脑来认识人脑,用心灵来了解心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涉及了集合论中的“自指悖论”。
人类大脑就是一个小宇宙,是宇宙中最复杂的系统,拥有近1000亿个神经元,相当于整个银河系的恒星数量,因此被称之为“第二自然”。根据复杂系统科学的理论,意识就是大脑中1000亿个神经元彼此之间存在复杂连结,在这种高度的复杂性中产生的一个“涌现”。“涌现”这个词是该学科的一个专业术语。关于人类心灵或者意识的形象比喻,也由最早的钟表、自动机器,到电脑,最新的是互联网。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意识也许真的如莱布尼茨所说,是一种“副现象”。而且,我们自以为拥有的自由意志其实只是一个幻觉。认知科学家本杰明里贝特做过一个著名的“时间延迟实验”,我们的大脑先发出指令,然后我们的意识才“觉知”到,这个时间有几微秒的延迟。也就是说,我们以为是自己命令手在动,实际上是手先动,我们才后知后觉。这就相当于给自由意志判了死刑,自由意志原来只是我们的一个幻觉,虽然是很有用很强大的幻觉。我们不过是赖尔所说的“机器中的鬼魂”。
美国物理学家加来道雄在《心灵的未来》一书中,提出了他自己的关于意识的理论,即“意识的时空理论”,从物理学的观点重新审视这个古老的问题。他认为,意识是为了实现一个目标创建一个世界模型的过程,在创建过程中要用到多个反馈回路和多个参数。
他强调一个思想,即动物创建一个世界模型主要是靠它与空间的关系,和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而人类走得更远,在创建一个世界模型时还要与时间相关联,既包括过去,也包括未来。他还对意识进行了层级分类:零级意识是植物或恒温器,一级意识是爬行动物,二级意识是哺乳动物。只有人类具备三级意识,这是一个特殊的类型,也就是—模拟未来的能力!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尚无定论,都在不断探索和发展中。我们离意识之谜的真正解答距离还很远,有关意识和心灵的理论存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争论不断,我们需要的是耐心。
言归正传,如果既善良又合理的上帝是指引宇宙万物的工程师的话,邪恶又怎么会存在呢?莱布尼茨区别了两种真理,一个是“必然如此”的真理,另一个是“可能如此”的真理。必然真理(逻辑)是不可能被上帝否定的,至于那些可能真理(经验真理),上帝作为一个善良合理的存在,就会选择尽可能好的组合。
如果单从我们人类的孤立角度去看,人们会觉得某些状况还可以有所改进,也应该改进。但是,如果我们能像上帝那样看到整个宇宙整体的话,就会知道,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也就是上帝所选择的那个组合,是所有可能的组合中最好的一种。
万物都有其理由,要么它是逻辑上必然的,要么它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是为了使整体成为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因此,莱布尼茨说,我们生活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世界。
上帝不仅与宇宙等同,而且也与之相分离并关注着宇宙,保证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这就是莱布尼茨用来解决基督教神学中最令人棘手的“恶的问题”的方案,他设法开脱了上帝对世界上邪恶存在的责任。
在逻辑学上,我们都知道,形式逻辑有三大定律,即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莱布尼茨做出了一大贡献,提出增加另一个定律,也就是“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说,每个判断都必须有一个可以证明其真理性的充足根据或理由。在莱布尼茨看来,只有通过固有的先天推理,理性知识才会成为可能。充足理由律是经验领域中的真理标尺,充足理由律对于莱布尼茨而言不仅仅具有逻辑学的意义,它也是一个形而上学原理,即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必须具有充足的理由。
充足理由律是技术理性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占有独特地位。海德格尔曾说,没有充足理由律,科学技术就不能成为可能。叔本华认为,充足理由律可以分解为四种形式,即“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并对此详细加以了阐述。
宇宙是一个理性体系,若没有充足理由,什么都不可能发生。莱布尼茨的逻辑学影响了他的形而上学,而他的形而上学反过来也影响了他的逻辑学。他的个人主义不是作为宇宙的必然逻辑结论而出现的,而是一个目的论的解释。即是:个人的出现是神圣的创造意志的目标,并在上帝的善和完满中找到了自身存在的最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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