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要去开房,我把套套递给了老公》
第50节作者:
MissLvV 沈骜拉着我转身躲入了巷子,巷子狭窄,遍布着青苔,看得出是有一些历史了,里面的分叉路很多,七拐八弯的。我和沈骜手拉着手在巷子里转啊转,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用光了所有的力气,再也跑不动,在一盏路灯下停下来,大口喘着粗气说道“不跑了,我真的跑不动了。”
沈骜也停了下来,我双腿酸软得都不能支撑住身体,摇摇晃晃地快要跌坐在地上。他长手一伸把我揽入了怀里,顺势我们两个人靠在了墙壁上,他双手绕在我的脑袋两侧,打趣道“丫头,你也挺能跑的啊!”
他背对着光,橙黄的灯光在他头顶上笼着一圈光环,头顶有一缕金黄色的发丝随风轻轻摇曳,昏黄的灯光勾勒出了他立体的五官,这个时候的沈骜真的很好看,精致得像是个假人,看得我都入迷了。
“怎么不说话了?”他低头俯视着我,嘴角含着浅笑,整个人像是从橱窗里走出来,栩栩如生了。
我又与他四目相对,他深邃的眸子如同汪洋般将我卷入其中,无法自拔了,人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就是痴痴地望着他。他鼻尖上有一滴雨水,就跟镶嵌了钻石似的,我鬼使神差地抬起手,轻柔地帮他擦拭掉了,冲着他甜甜地一笑。
他的身体怔了怔,然而弯腰挨近了我,他呼出的热气扑在我的脸颊,吹散了我鬓角的发丝,他的脸挨着我越来越近了。气氛相当暧昧,我们的姿势也异常亲昵。
我应该立刻伸手推开他的,但双手挂上了笨重的哑铃,动都动不了。眼皮也变得很沉重,重得都掀不开了,我眨了几下,就给闭上了眼。
视觉消失了,沈围的一切都黑暗下来,而我的其他感官却变得格外的敏锐,鼻尖萦绕着他的味道,彼此的身体挨得更近了。他僵硬的胸膛重压了上来,压得我呼吸有点紧迫。他的心跳有些快,听得我的心也跟着快起来。
他温热的气体吹拂着我的唇,有种酥酥痒痒的触觉,甚至能感知到他的鼻尖轻轻地蹭了下我的鼻尖,我有些莫名的期许,也不懂自己在盼望着什么?
“麻烦让一让,我的车子过不去了。”一个突兀的声音插入脑海中,我惶然地睁开眼,看到不远处有辆三轮车迎面开来,车子可能用的时间长久了,行驶中发出吱吱的响声,还左右摇晃,好似稍微不注意就能散架开来了。
我往后退了两步,躲在了夜灯的旁边,沈骜也像是旋风一样翻转过身子,与我侧身靠着墙壁,腾出空间让三轮车行驶而过。
车子吱吱的声音远去了,越来越远,直至完全消失。我们的呼吸渐渐绵长,刚才的混乱就像是呼啸而过的飓风般消弭无形了。
我们相互看了彼此一眼,气氛有些别扭,不太对劲。为了缓解尴尬,我呵呵地傻笑着,悄悄地把手从他掌心抽离出来,他的眉宇皱了皱,脸色又阴沉了下来,鬼知道他又怎么了?
我佯装淡然地探长了身子往外瞧,并没有发现那两个彪悍大叔,没话找话说道“我们好像把那两个大汉给甩掉了。”
说着我回过头看到那两个大汉已经站在沈骜的面前,弯下腰低着头,毕恭毕敬地说道“老大,我们失责了。”
顿时间,我有种被晴空霹雷给劈中,敢情他们根本不是要追我们,而是沈骜的人,我真心也是醉了,朝着他翻了个白眼问道“你干嘛不早点说?害得我像个疯子似的跑了大半天?”
沈骜也狠狠地回瞪了我一眼,特横地嘲讽“你拉着我的手就走,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吗?还有谁一路上乐呵呵的?”
好吧,我得承认自己挺享受主角光环,也很喜欢在雨中奔跑,也不好再顺着杆子往上爬。
“你想去哪吃饭?”沈骜突然间偏头问我,他的声音有一点不自然。
他那突然的询问让我一愣,记忆中的沈骜一直都是一个君王,他只管发号施令,那里会考虑别人的想法,这会儿他的询问不免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垂着头哑了一会,才诺诺地开口“你做主吧!”
我的话一出,他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寒着一张脸“我让你说你就说,你和我拿乔什么,平时不是很跩吗?”
他宛如君主般强制和=与蛮横,眼睛直直地盯着我,让我不由想起了他拿刀子扎人的狠劲,底气有些不足了。我见过他打人的,差点把人打进过急诊室,但适才他身上强烈的杀气,我还是第一次见着,心有余悸,
我缩了缩脑袋,慌张地随手指向了外面,也不清楚是什么店就说“巷子的另一个出口是一条美食街,我们就在那里吃吧!”
沈骜的神情有些狐疑,却点了点头,迈步率先往前走去了。
巷子的出口果然有一条美食街,街上极为热闹,喧哗声不断,一条街道都是小菜馆,四下飘出各种菜香,还有一家烤肉摊位,人出奇的多,我有好几年,没有吃过烧烤,撸串了。顿时让我饥肠辘辘。可是那里符合沈大少爷身份的饭馆。
果不其然,旁边高个子的保镖低声问“老大,离这里不远处就有个米其林三星的8餐厅。”
我仰头看向了沈骜,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我很希望他能留下来吃饭,当然我也清楚以他的身份确实很不适合这个地方。
“就在这吧!”沈骜不容置喙地回道,我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向了沈骜,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的幻觉。
沈骜用一种少来大惊小怪的目光扫着我说道“巷子里的豆浆油条,我吃得还少了。我陪你去王府井的次数还少?”
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们都还是学生呢,他现在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身份自然是不一样了。
烧烤摊的生意很好,屋子里的桌子全满,我们只能安排在外面吃了。毕竟是小家生意,凳子和桌子都不怎么好,我仍是不太放心,他沈大公子的金贵身子吃不消。要是他吃坏了肚子住院了,他老妈子肯定飞的过来对我又是撕逼一番了,我犹豫着开口问“我们要不要换一个地方?”
他那张阴沉的脸扫向我,吐了三个字“少废话!”
既然沈大少爷要品尝平常人家的生活,我就决定不打扰了,拆了碗筷的包装,用茶水烫了一下筷子和碟子,然后小心翼翼放在沈骜的面前。
沈骜的言行举止和穿衣,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人,不一会儿,就有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她笑着对沈骜说道“客人,对不起啊!今天我们的店生意比较忙,特意挪出了一一个桌子。”
是吧!沈骜这样的人去了那里,他都不会是被忽视的人,我觉得引起注意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我们身后杵着两个粗狂的大汉,要不引人注意都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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