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珑沉思片刻,道:“如果是我,只要我还爱一个人,就绝不会轻易离开。”
欧阳目光炯炯的凝视着她,唇角掬笑,道:“你有这样的勇气,真好。”又苦涩的在心里自言自语:“她不是苏菲,不是。”
他迷惘的望着大街上人影婆娑,满脑子都在想:苏菲,你到底在哪里?
这两三年里,邬少在物流和连锁商城上注入了大量资金,却总是没法打开市场。于是在购买涿州苏月楼的事情上,才有了和涿州苏氏企业董事长的女儿苏菲联姻的想法。但顾忌到苏氏一族对此事没有明确表态,所以很多涿州本地投资商不敢有所动作。
邬少做事,喜速战速决。他决定带着林珑,以苏菲的名义,亲自去涿州走一趟。
林珑听了邬少的计划,反驳道:“涿州是苏菲的老家,肯定有很多人认识她。我骗骗陌生人也就算了,让我去骗她的亲戚朋友,我怕我做不到。”稍一顿,又重重道:“我不去!”
邬少听着刺耳,多少年了,没人敢如此跟他说话。
陈晟在旁侧搭腔,恭谨道:“您请放心,苏小姐在国外长大,独来独往,连父母都不常联系。而且苏家兄弟姐妹不多,都旅居国外,真正与苏菲交往频繁的人没有几个。”停了停,看了眼邬少的脸色,才又道:“再者,邬少也不会让您真的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话虽如此,我还是有些害怕,毕竟骗人不是容易的事。
见林珑犹豫不决,邬少站起身,目光锐利的盯着她,道:“你权当与我回趟老家,不必多想其他。外头的事,自有我去处置,犯不着你担心。”
她正要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涿州是我老家?”
但话没开口,邬少已经径自去了,简直不给她机会说话。
去涿州坐的是邬氏企业的专机,一到机场,邬氏高层陈董的儿子陈瑾瑜便迎了上来。他不卑不亢道:“承钢,苏小姐,辛苦了!”
他的语气不禁让林珑侧目,只见他一身熨烫笔直的蓝色西服,头发微卷略带橙黄,右耳还别着一颗钻石耳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身材修长,面容英俊,眼睛里始终带着温和的笑,仿佛要融化所有冰冷的心。
林珑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原来陈瑾瑜与邬承钢从小一起长大,陈家虽只是邬氏的股东,可也是跟着邬家打过天下的,再加上小时候的情谊,到如今敢对邬承钢直呼名姓的瑾瑜算是一个。
人潮涌动,林珑正是忐忐忑忑,忽而有温润的体温传来,竟有一只手握住了自己的掌心!她抬头望去,是邬承钢。他的手很冰凉,只有手心带有些许温度。他的手很大,几乎握住她整只拳头。她微微的发愣,整个手臂像麻木了一般,动也动不了,思想也不受控制,如浪花一般四处冲散,怎么样也聚不到一处。
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记者,聚光灯闪烁,噪杂声四起,林珑哪见过这般场面,立刻便慌了。邬少猛地把她拉入怀里,用大手按住她的后脑,紧紧的贴在他的肩膀上。没有人能看清她的脸,他在耳边轻轻道:“没事,忍忍便好了。”
那声音有蛊惑的力量,让她镇定下来。
她是躲在他的怀里踉跄的走出人群的,周围很闹,她始终低着头,只看见各色各样的脚和皮鞋。后来她才知道,那天除了记者,还来了许多邬少的粉丝。
而此刻,她的心很平静,心情像是八月的湖边公园,虽然人很多,事情很杂,但天高云淡,真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一切都有邬承钢。
在涿州的溪山上,有邬氏的别墅。溪山坐落在巫溪旁,树木葱荫,流水滔滔。再加上溪山风景如画,空气又好,自然成为了有钱人的避暑胜地。所以每年的夏天,涿州的豪门家眷总要在溪山呆到七八月后,方回城里。而普通的当地人却不爱来这里,因为山上四处设了卡哨,又没有公共设施,他们更情愿去城市的环湖公园跳广场舞。
溪山的别墅在半山腰上,外形仿照欧式建筑群体,外墙兼用红木堆砌而成,豪华且奢侈。林珑的房间是女主人套房,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踩在上面寂寂无声,隔着拖鞋仍然能感觉到它的柔软。房间四壁都挂着古典梅花壁灯,幽幽的发着光。窗户正对面就是巫溪,沿着山脉淳淳流下,在午后的阳光里,泛着水晶似的光芒。
仆人早已放好了洗澡水,林珑虽然心有准备,但听说水是从后山的温泉眼里引出来的,还是狠狠吃了一惊。林珑泡完澡,疲倦拢上心头,迷迷糊糊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邬少坐在书房里数落陈晟:“记者怎会知道?”
陈晟低声道:“我这就去查...”
他话没说话,邬少手里的文件夹已啪的打在他的脸上。
邬少怒道:“还不快去!”
陈晟弯腰将文件捡回桌上,欲言又止,呆立着不动。
邬少知道他有话说,没好气道:“还有什么事?”
陈晟道:“我认为是瑾瑜少爷故意放消息出去的。”
邬少敛住怒容,缓缓坐下,饶有趣味的盯着他,冷声问:“可有证据?”
陈晟沉思片刻,方道:“我们来涿州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我想来想去,只有瑾瑜少爷有理由这么做。如果合同谈成的话,对涿州苏氏中小连锁商城是个很大的冲击,而这些对于主要投资人的陈董来说并不算好事。我还是想不明白,邬少为什么要将此事交给陈董负责?就不怕…”
邬少摆摆手,面无表情道:“我就是想要看看陈家的野心到底有多大,我还想亲眼看着他们失败的样子。我只是没想到,瑾瑜居然做这么明显这么愚蠢的事。”稍顿,又吩咐道:“你去查一查,曝光苏菲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又有什么目的?”
陈晟毕恭毕敬应了“是”,转身退下。
林珑一觉醒来,淡淡的日光正斜斜的照在涂着花纹的壁上,壁灯愈发的明亮起来,晕黄的颜色笼罩着整个房间。林珑看了看摆在墙角的柜式钟表,六点四十了。
她懒懒的坐起来,理清思绪后,才套上绸鞋,信步走出房门。
林珑凭着记忆往前走,一步一步,极为小心。她发现有一间房没有关门,禁不住好奇的往里探看,只见邬承钢正抱着一台电脑飞快的敲击着。他神情冷峻,手指狭长,劈里啪啦的敲着,像是在弹钢琴。
她第一次看见有人敲键盘居然可以敲得这么好看。
窗户大大的开着,阳光从他的身后照在他黑色的睡袍上,折射出一圈朦胧的光。微风吹来,松软湿漉的头发随风荡漾。
林珑第一次觉得他好看,不由发了痴,连他走过来了也没发觉,两只眼直直的盯着他的脸。邬少唇角上弯,略带嘲笑道:“你喜欢傻乎乎的盯着别人脸看?”
“哪...哪有!”
林珑慌慌张张的回答着,略一抬头,才发现他的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额头,她连忙踉跄着退了好几步,口齿不清道:“该吃晚饭了吧!”
“不急,我带你去个地方!”他侧身经过她的身边,一眼都没看她,寒声命令道:“去换件衣服,越随便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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