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红颜,但不薄命 --被丈夫抛弃的全职太太》
第11节

作者: 蓝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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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艳红一家人在11点钟的时候,准时来了。
  他丈夫开车过来的,我们这个小区非常出名,做为在重庆已经呆了两年的他,要找到这里是很容易的。
  我和筝儿到小区门口去迎接的他们,陈红艳说他丈夫开的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6。

  我们这里的奥迪A6很多,但很奇怪,他们车子从远处开过来的时候,我就隐隐约约觉得那就是他们的车。
  果然,在车子向我靠近时,我的手机响了,我还没接,车窗放下,一个短头发的女人向我挥手。
  她,便是我的网友,陈艳红,在这以前只用文字交流的朋友。
  她跟我想象并无二致,干练的职业女性,戴着一副透明的无眶眼镜,虽然因为是在度假穿得很随意,但依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讲究的女人,只不过北方的干燥让她的皮肤显得粗糙,她与我同龄,但明显比我显老。
  她的丈夫很高大,典型的北方汉子,脸形是硬朗刚毅的轮廓,浓眉大眼,有着男人的阳刚。

日期:2009-11-01 20:28:55

  她女儿长得很像爸爸,也是短发,简直跟他爸是一个巴掌拍下来的,可惜用在他爸那里是阳刚,用在小女孩脸上,就显得有些“蛮”了,这是我们重庆的用语,形容长形不够细致,筝儿跟她站在一起,就像温婉的小公主,而沈小鱼更像一个假小子,她的嗓门也很大,不像筝儿,说话细声细气的。
  他们一家三口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竟生出了嫉妒,多幸福的一家人,阳光明朗的站在我面前,那幅温馨的画面,让我久久怅然。
  孩子之间有着天生的见面熟,筝儿和陈艳红的女儿沈小鱼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仿佛她们的相识,并不是从今天开始的。
  大人倒没有她们的那种快速来电,我们很礼貌的握手,陈艳红向我介绍她的丈夫,沈正扬。
  他宽厚的手掌很有力,握手的一刹那,我只是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并无其他。

  筝儿早已带着沈小鱼进了她的房间,那个粉红的世界。
  沈正扬进门先看见我的古筝,在这现代风格的房间里,古筝就像一个古董,仅仅作为一个装饰摆在那里,却与周围的风格,相映得并不协调。
  秦成风曾要求我把古筝放到书房或者卧室,但我执意的要把它摆在客厅,我喜欢进门就看见它的存在,其实也是我的虚荣心吧,我希望进到我们家的人,看到这个古筝,显示我还有些独特的气质吧,后来秦成风也看惯了,偶尔吃完饭,听我弹几曲,还别有风情。
  小时候我家并不富裕,但我妈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想把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以我们家的条件,学不起钢琴那种昂贵的音乐,她便让我去学了古筝,是她的一个朋友,很有些造诣,我妈觉得女孩子会这些,平白的就能添几分气质,她说得不假,我并非倾城红颜,但能奏得这古老的乐器,便自添了几分优雅,可惜我很反感我妈这种望女成凤的教育模式,一直不肯下苦功去练,所以并不是学得很精,连级都没有去过,一直只是当成我的业余爱好,我现在倒生出些悔意,要当初好好的在这方面下点功夫,把级过了,现在我也可以去当老师教教古筝什么的,也能赚钱。

  陈艳红提意让我弹奏一曲,她说在网上听说我会弹古筝,很是佩服,现在这个社会,能弹这种乐器的人并不多。
  我欣然应允,先试了试琴弦,指尖拨动,奏出一曲《梁祝》,那有些遥远的琴音从我的指尖泻出,那凄婉的爱情故事便转化成音符,在房间四处飘舞。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弹这首哀伤的调子,本不该这样欢迎远方的朋友,但我坐在那里,真的情不自禁。

日期:2009-11-01 21:57:28

  音乐的穿透力能否渗入人心,以前我不知道,但后来我听说了,就是这首《梁祝》,打动了他的心,陈艳红的丈夫,沈正扬。
  他说我的泡椒腰花做得非常好,我看他也喜欢吃那泡椒,他在重庆生活了两年,可能早已习惯这种舌尖的刺激。
  陈艳红吃了一个泡椒,辣的眼泪都出来了,她并不擅长吃这种辣

日期:2009-11-01 21:59:09

  我不曾想到,在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他的电话,沈正扬,给我打了电话,说想请我吃饭。
  陈艳红早已带着女儿回西安,彼此的见面,让我们加深了相互的了解,我们的女儿,也因为成为了好朋友,经常会打电话聊天,她们的语言是我们大人无法理解的,言不成句,但却很开心。
  接到他的电话时,我正在写作,我的网络小说梦已经进行了一小半,电脑敲下的文字已有3万多字,虽然这段时间只有付出,不可能有收获,但我还是付出了我的努力,我想要一文成名,像罗琳那样,挣很多很多的钱,不用再为日益减少的存款而整天愁眉苦脸,这就是我发奋写作的终极目标。
  他并没说找我有什么事,我也没有问,但我犹豫要不要去,当时电话来得太突然,出于礼貌我并没有拒绝。
  放下电话后,我才在想,这样做妥吗?我和他不过只有一面之缘,他是我朋友的丈夫,我去单独见他,合适吗?
  我拿不定主意了,就给曾玲打电话,咨询她的意见。
  她正忙着口干舌燥的向客户推销她的保险,没有空给我分析,要我自己决定。
  很多时候,我并不是个没有主见的女人,从主动追秦成风,到果断接受离婚,我都是非常的有主见,这次我却犹豫了,我似乎预见到我们的见面,会发生什么事。

  我不知道是对还是错,我决定赴约了。
  出门的时候,我还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灰色的针织裙,黑色的中长大衣,一条黑底白花的丝巾随意的脖子子上挽了个结,黑色的羊皮长靴,那天我打扮得非常素雅。
  他说来接我,我拒绝了,我不想招来过多的闲话。
  我驱车前往,他早已等候在那里,那是一家在重庆很有名的西餐厅。
  他很绅士的为我拉开座椅,我优雅的坐下。
  不过我的内心并非如我的表情这么淡定。

  这个餐厅,是我们秦成风经常来的,我们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的风景,用餐是件很惬意的事。
  那个位置已经坐了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又有一个爱情故事在这里上演,不知是否如我们注定是悲剧,但我更希望他们演出的是一幕皆大欢喜的喜剧,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了眷属后还要与子携老,不离不弃,千万不要像我和秦成风,海誓山盟只做了一半,就结束了,不过也幸好只做了一半,不然除了可悲,也会可笑。
  “陆小姐,想吃点什么?”沈正扬的普通话很有穿透力,把我的思绪从秦成风那里又拉了回来。
  “海鲜芒果焗饭。”我并不用看餐单,就说出了我以前常点的一道食物。

日期:2009-11-01 22:07:24

  沈正扬要了黑椒牛排,7成熟的,他居然跟秦成风有着相同的爱好,秦成风也只吃七成熟的牛排。
  我常笑他是野人,那么带血的腥也能吃得下,真是饮毛茹血。
  沈正扬也只吃七成熟的牛排,我始料未及。
  “今天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早已不是害口矢羞的少女,所以直接就把话提到他请我吃饭的目的上。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感谢你上次的盛情招待。”

  原来是这件事呀,我立马放松了警惕,我真的他给我说出那些话,来的时候我还在想,他不会对我一见钟情吧?哪怎么能行呢,我都是被第三都给踢出局的,我怎么能也去做可恨的第三者呢?况且他老婆还是我朋友,这种事我是万万做不来的。
  幸好只是我丰富的想象力所构想的情节,他只是来感谢我上次的招待,或许是受陈艳红受托呢。
  但那天我醉了,在熟悉的餐厅与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的那顿晚餐,肯定是因为那该死的音乐,总是在我来这个餐厅时奏响,而恰好击中了我那受伤的心,让我想起我那段失败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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