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借高利贷炒股破产,讨债的竟要把我卖去那种地方!》
第35节

作者: 超级中分大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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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哥很卖力的点头,脸上挂满了笑意,他把我推倒了胖叔叔身边:“不信你掐掐,保准能掐出水来。”

  “嘁!”胖叔叔不乐意的在良哥手上打了一下,“小良啊,你这个人就是不会怜香惜玉,这么水嫩的姑娘,疼都来不及呢,你还掐个屁啊!”
  胖叔叔骂完良哥,便冲我招了招手:“来来来,坐叔叔腿上。”
  虽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但是一到这里,我还是对这些人充满了抵触。
  我低着头,用眼角扫了扫这个胖叔叔。
  如果说谢子俊那种高挑的身材是我的菜,那么这个胖叔叔,就是烂到发霉的破咸菜。
  “快来啊。”胖叔叔有些急了,继续招着手,“叔叔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过来告诉给叔叔好不好。”
  良哥一见我愣在原地,立马掐了下我的胳膊。
  我疼的咬着牙,良哥又掐了我一下。
  我很清楚,要是再这样下去,良哥就该生气了。一旦他不开心,我就一定会被卖掉。
  距离沈娜出来还有两天,这两天我不能出任何岔子。万一我被良哥卖到了水电不通的小山村,就永远回不来了。
  我默默的点了点头,然后一步步的朝胖叔叔走了过去。
  胖叔叔拉起我的手,自己的手掌在上面摩挲着,兴奋的叫着:“哎呀呀,真的滑,比其他女孩子的滑多了。”

  他笑嘻嘻的把我往怀里搂,当他拍了拍腿,示意我坐上去的时候,我装作穿着高跟鞋没站稳,腿一抖直接坐到了地上。
  “唐洁。”良哥对我的表现很生气,但是在胖叔叔面前,他也没敢叫的很大声,把自己的愤怒硬是给压了下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急忙道歉,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叔叔,我的脚可能崴了,我想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一会,好吗?”
  “当然可以啊。”胖叔叔让人扶着我坐到了沙发上,然后又换了首歌,说是要唱给我听,好用歌声治愈我的伤痛。
  他一张口,包间里的人全都拼命的鼓掌。
  当然,并不是因为他唱的有多么好听动人,恰恰相反,包间里的人是想用雷鸣般的掌声来盖过胖叔叔那要人命的鸭子嗓。

  胖叔叔吼得声音很大,唱的压根不在调上。可是包厢里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反而全都夸他,说这是世上绝无仅有的天籁之音。
  “小丫头,叔叔唱的好不好听,你是不是感觉好点了?”胖叔叔冲我摆了个笑脸,然后身子一挪,坐到了我旁边,一把将我搂在怀里。
  这一搂让我猝不及防,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开始用手捏我的脸蛋,想玩洋娃娃那样,捏来捏去,还用手指头戳我的鼻尖。
  房间里的人一看到胖叔叔要跟我玩,他们全都站起身来,齐刷刷的朝胖叔叔鞠了个躬,说了句:“祝王总玩的开心”,便匆匆出了包间。
  当然这些人里面,也包括送我来的良哥。
  当包间的门被再次关上的那一刻,我彻底绝望了。
  此情此景,跟那天在餐馆的后厨的情况简直一模一样。同样猥琐的大叔,还有同样孱弱的我。
  唯一不同的是,包间里面的装饰,跟简陋的后厨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而在这里,我也就成了一直被关在笼里的金丝雀,除非胖叔叔放我走,否则我永远也出不去。
  胖叔叔离我很近,呼吸全都打在我的脸上。我被他膈应的很难受。
  我蜷缩着身子,轻轻推了下他:“叔叔,这里空气不流通,离得近的话会热。”
  胖叔叔咧着嘴笑着,把油油的手掌放在我的腰上:“这还不简单,热的话就脱啊。”
  “不!”
  我像是触电似的,潜意识的喊了出来。
  “你说,不?”胖叔叔问我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都消失了,板着个脸,两块横肉抵在眼睛下边,俨然寺庙里的金刚罗刹,好生恐怖。
  在我的脑海里,良哥在深夏已经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手下有小弟,能从阔绰的北方佬手里把我抢回来。我用板凳砸烂了校董儿子乔帅的头,他还是能够让我继续在一中读书。我被街道上的醉汉欺负,他的小弟及时出现,把人家打的头破血流。
  但是在这个胖叔叔面前,呼风唤雨、雷厉风行的良哥,也变成点头哈腰、贴脸赔笑的小良。
  我知道,这个胖叔叔一定很厉害,如果我惹他生气,后果一定比得罪良哥,还要严重上千百倍。

  我紧张的攥着自己的衣角,吱吱唔唔的给胖叔叔回话:“不、不是的。”
  “反正叔叔已经生气了,你看着办。”胖叔叔重重捏了下我的脸蛋,就躺在了沙发上,身宽体胖的,就跟弥勒佛一样。
  “叔叔,那我给你唱歌。”我抿着嘴唇问他。
  “唱个屁,你有我唱的好听!”胖叔叔气的拍了下大腿,“什么都别说了,罚酒!”
  “啊?”我不由心里一颤,我哪会喝酒啊。
  胖叔叔的眉头越皱越紧,怕是再过上一会,他就会眯着眼睛,暴跳如雷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对我大发雷霆。
  我只好硬着头皮:“嗯,那就罚酒。”
  我在酒桌上挑了一瓶体积最小的红酒,然后倒在了杯子里:“叔叔,我这就喝。”

  不了胖叔叔手一挥,径直把杯子给打落在地上。鲜红的酒水,混着爆裂的玻璃渣子,看的我心里直打颤:我可能惹到他了。
  “这个酒你也好意思喝?”胖叔叔责问我。
  自从我说出那个“不”字之后,胖叔叔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每个人都有自己碰不得的地方,越是有钱有权的人,就越是如此。我想这个胖叔叔,最反感的事情,应该就是别人对他说不。
  龙之逆鳞,触之必死。
  他有权有势,所有人都得顺着他,一旦别人逆了他,就会像我现在这样。

  胖叔叔拿起了茶几上很大的一瓶洋酒,然后递给了我,让我搂在怀里:“罚酒就得喝这个,还得举着瓶子吹!”
  我虽然书读得不多,但好歹也是高中生,起码懂一些基本的英文。
  这瓶酒上的英文标志,翻译过来应该就是伏特加!
  这种酒我听人家说过,是俄罗斯进口的,酒精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五,可谓是最烈的烈酒,刀尖舔血的海盗最喜欢喝这种酒。
  我重重吸了一口气:“叔叔,这个酒,我真的喝不下。”

  “你再说一句?”
  胖叔叔瞪着我,接着把手机从兜里掏了出来,他翻出了良哥的电话号码,在我面前晃了晃:“你是不是逼着我给郭怡良打电话?”
  晚上出来的时候,我口口声声向良哥保证,一定要拿下这单生意,给他赚一万块钱回去,否则我就会被他卖到穷山沟里,给那些放了一辈子牛的老头热炕头。
  日期:2016-05-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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