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黎挂断电话,去车库去了车直奔宴轩。
宴轩会所是季黎创立世纪集团之初接手过来的,这些年保密性质做得极好,会所的顶楼单独被腾了出来,用作商议要事。
季黎到的时候,白桥已经站在了会所门口。见季黎过来,白桥立刻迎了上去:“季总,欧队已经到了,和城少一起过来的。”
“嗯。”季黎淡淡的应了一声,进了电梯。
白桥口中的欧队,叫欧景城。是反恐特种部队队长,简称SPC的队长。当初季黎在警校的同学,也是不折不扣的生死之交。白桥口中的城少则是季城,季家大少爷。
季黎推开包间。
欧景城穿着一件白色短袖T恤,手臂上还搭着一件黑色夹克外套,身子坐得笔直。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
眼见季黎到来,欧景城这才起身,腾了个位置让他坐下。
“你见过那个女人了?”欧景城开口便问,浑身都带着铁血铮铮的气势。
季黎淡然点头。
欧景城点燃一支烟,蹙了蹙浓眉,问季黎:“怎么样?有没有可能是蝎子的人?”
季黎默然了几秒,说了两个字:“待定。”
欧景城整个人笼罩在烟雾下,低沉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浓郁,他问季黎:“这洪水你他妈就非趟不可吗?”
对面一身西装革履的季城将烟灰缸递给了欧景城,笑着说:“老四这性格你还不清楚?只要和蝎子有关的事,他就做不来袖手旁观。”
欧景城将手中只吸了两口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
季黎云淡风轻的对着欧景城说:“我要你们手里头现在所有的资料。至于沈初,交给我去查,你们暂时别动手。”
欧景城到底还是了解季黎的性子,虽是不满,但还是从身后拿出了相关资料递给季黎:“关于我们目前掌握的所有线索都在这里了。蝎子被抓的那天晚上,沈初人的确在美国。如果沈初真和蝎子有关系,应该也没那么容易露出马脚。你做事向来谨慎,废话我就不说了,有任何事情第一时间知会我,别他妈老想着单干!”
季黎晃了晃手中的资料,拍了一下欧景城的肩膀:“谢了。”
欧景城给了季黎一记冷眼,拿了外套走人。
季城走到季黎身边坐下,看了一眼季黎手里的资料,挑了挑眉,饶有兴致的笑着说:“妈今天给我打电话了,说你看上一个姑娘……”
“沈初。”没等季城把话说完,季黎就已经开口打断了季城的废话。
季城恍然大悟的看着季黎:“不是说沈初有可能是蝎子的人吗?你把她往家里带,这算请君入瓮还是送羊入虎口?”
“送羊入虎口……”季城幽深的眸子扫了一眼季城,修长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手里的资料,意味深长的说:“那也要看看,究竟谁是羊,谁是虎。”
季家毕竟是财大气粗,季黎肾不好这事儿,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沈初压根没把季黎说的话放在心上,第二天还是照常去了医院,也没再去季黎的公寓。
生活终于恢复了正常,沈初一大早就在办公室坐诊,可是坐了一上午,连个挂诊的人都没有,这倒是沈初工作这么多年以来难得的清闲。
中午,她带了自己的饭盒去医院的食堂打饭,买了饭刚刚坐下,一票小护士瞬间就围了过来。
“初初姐,听说前两天四爷去你科室看诊了,真的假的?”一个小护士兴奋的拿着叉子问沈初。
沈初一边吃东西一边慢半拍的问:“四爷是谁?”
“世纪集团的季总啊!”
“不是季黎吗?为什么要叫四爷?”沈初问。
王小琴兴奋的说:“因为家里排行老四啊!而且还是世纪集团的总裁。季总做事雷厉风行,纯爷们儿的帝王风范,所以大家都习惯叫他四爷了。”
“哦。”沈初一脸与我无关的表情淡然的进食,可急坏了一群八卦的小护士。
“初初姐,四爷到底是不是你看的诊啊?”
“对呀对呀,初初姐,四爷真的肾虚吗?”
“只是肾虚吗?其他方面没毛病吧?”
“不知道,没睡过。”沈初淡定的丢下一句话,端起了自己的盒饭,皮笑肉不笑的拍了拍王小琴的肩膀:“不如等我睡了他再告诉你们他的肾到底虚不虚?”
王小琴尴尬的扯了扯唇角,然后目送沈初离开食堂。
忽然发现自从季黎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吃个饭都吃不清净了。
沈初端着盒饭回了办公室,坐下刚刚准备动筷子,门口却忽然传来一道男声:“请问您是沈初沈医生吗?”
沈初以为是病人,立刻放下筷子点了点头:“请进。”
男人扭头,对着旁边道:“是沈医生。”
男人话音刚落,沈初就看到另外一个男人抱着一大束包装精致的玫瑰花走了进来,然后将花放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礼貌的递了张单子给她:“请签收一下。”
门口已经围了好几个好奇的护士和医生。
沈初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的?”
送货员点头,指了指单子:“麻烦您在这里签个字。”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花是谁送的,沈初直说:“不签,这花哪儿来的拿回哪儿去!”
沈初不是有意要为难送货员,只是不想和季黎有过多的牵扯。然而人家送货员真是一点也不为难,竟然高冷的转身就走了!!
“等等!”沈初叫住送货员:“我还没签字呢!”
送货员实诚的说:“老板说了,沈医生不签就算了。”
“……”沈初无语的看着霸占了自己整张办公桌的玫瑰花:“我说,你们做生意的怎么可以这么随意呢?!”
“沈医生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送货员礼貌的问。
沈初拿出玫瑰花里的卡片,上面只潇洒的写了一个‘黎’字。
沈初看着送货员便丢了一句气话:“你让他下次别送花了,有本事送人民币!!”
本来收到花应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这花是季黎送的……
一束花九十九朵的玫瑰花,彻底将沈初推上了风口浪尖的位置。
中心医院的人茶余饭后的话题都变成了聊她的八卦。一整天都没人看诊,沈初觉得自己无聊得都快长草了,好不容易挨到了下班的时候,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出了办公室。
压根忘了办公室那束惹眼的玫瑰,然而万年好同事李文却抱着那束大玫瑰花追了出来,还扯着嗓子在走廊对着她吼:“沈医生,你的花忘了拿走。”
李文将一大束花塞在她怀里,害得她拿着尴尬,丢了更尴尬。只好一路埋着头打道回府,从坐电梯改为了走楼梯。
刚走出公交车站,就遇到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吵得还挺厉害。
大抵是男人忘了女友的生日,女友正在借题发挥,一副要闹得分手的样子。
沈初瞅了瞅自己手里的玫瑰花,反正拿着也是丢了,总不能带回家让黑土误会。
于是抱着玫瑰花上前看着男人说:“先生,是您在我们店里订的玫瑰花吧?您女朋友长得真漂亮,有你这么个上心的男朋友,小姐您可真幸福。”
女子一见这么大束玫瑰花,瞬间喜笑颜开,接过玫瑰花看着自家愣怔的男友娇羞的红了红脸:“对不起honey,我错怪你了。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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