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鬼鬼祟祟的爱情之我与教授》
第11节作者:
潇纵 “是收了。你怎么知道的?”
“这用不着你管。退回去!”他语气好像对一个枪口调转仓皇回逃的士兵,轻蔑无情的下着命令。
日期:2016-09-02 22:34:57
【74】“我当初是不要的,他非给我不可。就这么大点儿事儿你跟我生这么大的气?”我的语调也微微沉了下来,凭啥跟我这么横?
就因为我爱你?
“这是小事吗?那什么是大事?行了行了,跟你说你也不懂,书呆子!”听声音他比刚才更生气了。
“你说谁书呆子呀?你才是书呆子呢!别以为你是教授你是主任你是男一号你就牛差你就可以任性你就想说啥说啥!”此时我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满意的反驳里大多还是撒娇的成分。
“你认真点儿好不好?我不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要是连这么点儿辨别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你要是连这么点儿职业道德都没有,那你还当什么教师!当什么医生!”他的声音几乎有点声嘶力竭,如果他站在面前,估计会看到他脸红脖子粗的。
这时我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不然于力克不会发这么大火。他这个人,虽然不是关秘那种整天婆婆妈妈絮絮叨叨从来不发脾气的老好人,但也绝少冲着下属吹胡子瞪眼,一般都是态度严肃但心平气和,话点到为止,从来不会让人下不了台。今天他这么不留情面,说明他已经气愤到了极点。
日期:2016-09-02 22:38:36
【75】说翻脸就翻脸!气愤我?我犯什么错了我呀?话说那么重?跟阶级敌人似的?太不尊重我太拿我不当回事儿啦!
我也火了:“对,我无能!我没有职业道德!我什么都不是!天底下就你一个大英雄!扯那么多卵蛋干嘛,不就是想撵我走吗?我又碍你眼了是吧?又相中哪个大妈了?
你放心,我立刻就走,现在就走,绝不再来你这鸟窝!”
说完,我生平第一次摔了别人电话。
没过两分钟,于力克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我告诉自己不接不接不接,可还是接了。
“你看看你,还淑女呢,说话怎么能那么粗俗呢?错了也不虚心,脾气比我还大。”他口气缓和了许多,甚至有几分宠溺的味道在里面。
我一下子流下了眼泪。亏了隔着电话。我用手狠命甩去那几滴泪,近乎撒娇的喊道:“我就粗俗!我就不虚心!我就脾气大!”。
日期:2016-09-02 22:44:19
【76】“……”他好久没说话。
我也不说,我还等着他道歉呢!
半天,他开口了,平和但异常严肃的说:“如果钱是病人出的,那叫敲诈!如果钱是对方医院出的,那叫倒卖患者!当然,现时期这种倒腾患者的做法比较流行,在三甲医院人满为患无力接纳住院患者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也不失为一种缓解压力的办法,只要患者能够得到正确及时的治疗,即使是转到下一级医院甚至民营医院也都无可厚非,但要是跟钱扯上关系性质就变了,所以,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收这个钱的。我平时最最痛恨敲诈勒索患者,可偏偏是你做了这样的事,让我特别不能接受。好了,刚才是我态度不好。明天把钱退回去吧。”
他很郑重但还算有耐心的说完这些,不等我回答,就“咵嚓”一声把电话挂了,算是结果了我。
日期:2016-09-03 22:53:15
第十二章 难关
【77】人在恋爱时,都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决不允许对方在这个期间看到自己的缺点。这也是乞丐为什么专爱找成双成对的情侣要钱的原因。我也不例外,我是个唯美主义者,不允许自己有已经发现的缺点存在。
虽然那天嘴硬,但经教授那么一剖析,我就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所以,教授的电话批评使我的日子突然灰暗下来,心情一团糟,觉得教授这回可能真的会看不起我了。
这次不同于前几次,前几次是外界的干扰,就算当时再怎么不痛快,那毕竟不是我的问题。可这次,与任何别人无关,这次纯粹是我的处事、修养甚至人品得到了教授的反感,这是个大问题!
我感觉天都快要塌了……
日期:2016-09-03 22:55:21
【78】这种情绪日渐浓重,不知不觉蔓延到我存在的所有时间、空间和心间,无处不在,无时不扰、无路可逃。以至于上班没精神,下班没心情,夜里没睡眠,人一天天颓下去,与行尸走肉无异。
一天早上,我赶公交跑了几步,恰在这时被一个明显是汉子身板的女士撞了一下,脚偏离了既定路线,右鞋后跟不偏不倚正好插进下水井盖的镂空里,命中率百分之百。我立刻被撂倒在地上,右脚踝严重扭伤。
说来也真是倒霉。其实我个子很高,平时又钟爱运动和休闲装,以前极少穿高跟鞋的。那天穿的鞋跟也算不上太高,只能说是个半高跟,但鞋跟确实很尖很细,所以也才可能发生这种狗屎运的事。不过我心里清楚,归根结底还是我那一阵子干什么都不专心,人就像个空壳一样,对自己完全无心对他人完全无视,应该说,人在这种状态下,便是到了多事之秋了。
日期:2016-09-03 22:58:08
【79】说句题外话,我发现鞋和感情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婚姻就像穿在脚上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那天我也是倒霉在鞋上。
我穿那双鞋仅仅是为了搭配一条相同颜色的裙子。
因为那天周一,教授来病区查房。
那天我是经过精心装扮的。
说起穿衣也还有一段小插曲。
我第一次到心外科那天,没有领到新的白大衣,我就自带了一件在教研室打扫卫生时穿的旧白大衣。这件旧大衣穿起来应该确实是挺丑的,它又肥又长又脏又破,再加上料子又轻又薄,穿起来软塌塌的,像极了街边免费剃头的老师傅或者市场里无照拔牙的土郎中。
那一天,教授来办公室,见我这扮相,立刻用十分厌恶的眼神上下打量我好几遍,碍于周遭同僚的存在,没说什么,但他对我这件白大衣的反感已昭然若揭。我笑了,我喜欢那种眼神,那不是普通同事嘲笑别人的眼神,而是一个男人责怪他的女人穿衣不当的眼神:他希望你美丽!
日期:2016-09-03 23:00:25
【80】第二天,我们到那诊室,我仍穿着那件白大衣,教授又用那种眼神看我,忍无可忍,最终还是愤怒的说:“你能不能不穿它?”
我有了幸福感。
那时我就发现,我好像……喜欢他。
自那以后,但凡可能遇到他的日子,我都会精心装扮。我甚至买了不少时装杂志,还到时装店观摩店员怎样为模特搭配服装的颜色和款式。
我变得越来越女人。
至于那件白大衣,已经被我收藏,我幻想时机成熟的某个幸福的日子,我突然拿出来穿给他看,直到把他气得奔过来扒下它为止……
那时的我,多么快乐无忧;那时的我们……唉。
爱情,最美的阶段其实是朦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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