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盛夏,可下水的瞬间,方颂祺还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冰凉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所幸河面并不宽,加之她对这附近环境的熟悉,没一会儿就顺利游上了岸。
驶来的车子迎面打出两束光,眼看就要开走,方颂祺三步并作两步,快步从岸边跑进车道里,大咧咧地用身体挡在路中央。
猝不及防下,司机紧急刹车,轮胎和地面划出刺耳的摩擦,最后关头将将停住,目测车头距离她的身体约莫一厘米。方颂祺却是连个眉头都未皱,径直走向后座,弯腰,叩了叩车窗。
车窗玻璃黑乎乎的,即便有路边昏黄的灯光打下来,也根本看不清里头,只映照出她模糊的面容。对方不给反应,方颂祺也不着急,干脆以车窗为镜,悠哉悠哉地左偏偏头,右偏偏脸,风*地撩拨自己的头发。
不消一会儿,便听“啪嗒”一声。她的唇角一弯,当即拉开车门。
车内分明宽敞得如同一个移动的豪华包厢,某人却非得坐在紧挨车门的位置,右腿悠闲地叠在左腿上,低头看着摊在膝盖上的文件,貌似认真得完全屏蔽外界的动静。
瞄着被他挡得剩余不多的空间,方颂祺顿了一秒,下一瞬,她高高抬起右腿,自他的膝盖上方,跨进去半个身体,同时双臂分开两侧按上他的肩头,借力稳住自己的重心。
狭窄的空隙,她这样的姿势,几乎等于跨坐在他的身上。林斯年总算舍得抬眸,两人霎时鼻尖相抵,呼吸相闻。
方颂祺好似突然陷进他眸底的深邃里,上车的动作卡到一半,保持着与他暧昧的贴近,一眨不眨地凝视他,眼神于专注之中有意无意地露出一抹疑似勾引的媚色。
尤其她刚从河里游上来,白色的棉质T恤经水浸泡之后,紧紧地贴在她身上,不仅勾勒出她妖娆的曲线,里面的黑色内衣更是透得一览无遗,可清晰地辨出性感的蕾丝花边。
林斯年挑眉,抿着的唇,似笑非笑地与方颂祺“深情”对视,温热的掌心抚上她盈盈的腰肢。
未及他有下一步举动,方颂祺的右手食指指尖一伸,直指他的左眼,肃起脸色提醒:“好大一颗眼屎。”
言毕,不等林斯年反应,她的双手转而撑住椅背,跨进来另一条腿,扭个身,便重重地将自己摔进他身侧的椅座里。
靠!
豪车就是不一样,连个车座都比床要舒服,爽得方颂祺宛如回窝的宠物一般,搂住抱枕一通猛蹭,阖上眼禁不住低吟出声。
以为她真的脑袋秀逗了吗?若不是瞅准了车子的主人是林斯年,她怎么会蠢到当道拦车?以为自己练就了金刚不坏体吗?
车子重新启动,在安静之中缓缓前行。方颂祺倒是特别想就此睡过去,奈何湿衣服粘在身上,难受得紧。更难受的还有即便闭着眼也忽略不了的来自林斯年的打量。
“怎么?你不会是想和我来场车震?”方颂祺霍然睁眼,不怀好意地瞥他的裤裆——平时多大就多大,根本就没有受到她方才恶作剧的挑逗而膨胀。
林斯年又上上下下打量她一个回合,蓦地意味不明道:“倒有个学生样。”
“你不会忘记了我本来就还没毕业吧?”方颂祺轻嗤,“不过,就我现在这副水鬼模样,你夸得真不是时候。”
说着,她抓住衣角,反手就把湿淋淋的T恤脱下来。
旁若无人地,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
眨眼的功夫,她黑色的蕾丝内衣便不再是隔着层布料,而是赤裸裸地呈现在林斯年面前。
同样呈现在他面前的,还有她半遮半掩呼之欲出的雪白山丘。
而紧接着,方颂祺的手指开始解牛仔裤的金属扣,却因为贴得太紧,脱得硬是比脱T恤要艰难。她显然生了怨气,眉眼不爽地皱成一团,最后干脆连手都不愿再动,只烦躁地蹬腿蹭裤子。
空间有限,她不得不猫腰,半侧身而站。与内衣匹配成套的黑色丝质低腰丨内丨裤包裹住她紧实的翘臀,两片臀瓣随着她蹬腿的动作微微地颤动。
平坦白皙的小腹上,尚覆着层薄薄的水汽,几颗晶莹剔透的水珠,沿着她的皮肤缓缓下滑。其中一滴恰好凝在她圆润的肚脐眼边上,顺势便掉进小小的涡里。
“好看吗?”
林斯年闻声抬头。
只见方颂祺身上仅剩三点的布料,逆着车内的光线,她双手环胸地立在那,居高临下地俯睨他,表情那样的不羞不臊,目光那样的无波无澜,可她浑身上下就是仿佛流动着一层萤光,衬着乌黑的长发,一丝一寸,无不散发着魅惑。
林斯年移动视线,最后停在她胸前延伸进内衣的半朵黑色罂粟纹身,勾唇回应:“又不是没见过更好的。”
一问一答,和昨天一模一样的两句对话,只是反了过来。
方颂祺自鼻间不屑地哼哧一声,“就你外头养着的那几只狐狸精?”
她的本意是想继续鹦鹉学舌以故意膈应,出口后她才意识到自己把自己给坑了——嘶,所谓的“那几只狐狸精”,不也包括了她自己吗?
然而仅仅一秒,她便放下纠结,驾轻就熟地打开一个抽屉,抓起一条干燥的毛巾擦头发——“**”的罪行她都能名副其实地干出来,区区一个“狐狸精”的骂名又怎样?
何况,不是随随便便小猫小狗就可以当成狐狸精,连张爱玲都说:正经女人都恨狐狸精,但若有机会尝试一把,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
可不就是。什么好女人正经女人的,追根究底,不过是缺少放荡的机会和勇气罢了。
方颂祺无不恶意地在心底暗暗冷呵,随即丢掉毛巾,打开MiniBar拿出一瓶酒。
刚倒满杯子,便听林斯年问道:“想什么,那么认真?”
她这才从一时的神游太空中返回地球。
察觉林斯年的目光落在她的脚上,方颂祺低头,却原来她正光脚踩在自己方才脱下的湿衣服上。压出的一小滩灰黑色的水,瞬间弄脏车上铺着的浅色羊毛地毯,而她白净的脚趾与地毯上的污渍形成鲜明的对比。
方颂祺不局促也不慌张,从容淡定地往后退一步,居然还用脚底板蹭了蹭羊毛地毯的干净之处,擦掉脚上所残留的水汽,同时端着高脚杯,轻轻地晃动杯子里的液体:“在想我们之间的关系。”
林斯年貌似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眉梢轻轻挑起:“说来听听。”
方颂祺并未马上回答,忽然仰头一饮而尽,然后翻倒酒杯隔空朝林斯年碰了一下:“先敬您一杯,我的衣食父母,感谢您养了我两年。”
不仅刻意用了“您”,而且好像生怕他听不清楚,在字眼上稍稍咬音,整句话的语气,根本毫无一丝真诚的所谓“感谢”。
林斯年不与她计较,把重点落在了最后:“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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