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梦而战:从法务助理成长为高级公司律师(1)》
第31节

作者: 佴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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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2-17 08:30:27
  28、是谁抢了我奶酪
  2004年,对我们分行法务人员而言,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
  先是春节过后上班不久,一个女同事(现为我们法务部门负责人)出差去固原西吉,打算对固原支行某拟诉案件进行诉前调查与了解,没想到在去往西吉的山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个胳膊被摔成了骨折,手术后在家休养了大半年。
  3月份,有一位同事(其实他基本上不在岗,不知他在干什么)跳槽去了农信社(系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前身),听说当了某分社(支行)的主任(行长)。接着因末位淘汰而被分流的那位同事于4月份去了分行内控合规部门。
  本来我们分行法务人员有4人,现在只剩下我1人了,原来由4人干的活即所有的法务事项,现在全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工作量可想而知了。而且,我还承担着要参加信贷审查委员会等会议。我想不通的是:已经都剩下我一个人干活了,咋还要让我那位同事分流到内控合规部门?
  在这段时间里,我一个人忙前忙后,为了把压在手头的工作尽快干完,不耽误业务部门的事,我常常加班,晚上很晚才能回到家。

  后来,借为不良资产处置中心(下挂在我们风险管理部门)“招兵买马”之机,我们部门负责人争取了两个法务人员名额,被招聘者大约在5、6月份到岗。
  原以为随着新人员的到岗,我可分流一部分工作量给他们,但没想到那年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要组织一批青年员工到省外兄弟工行,去“取经”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我们部门新招聘的那两名法务人员被选(抽)中。我当时很纳闷:
  纳闷一:正是因为我们分行法务人员严重不足,才招聘了这两名人员,而且他们二人才到岗。这是分行人力资源部门知悉的,但人力部门明智我们分行法务人员人手不足,为什么还要从我们这里选(抽)人呢?听说,分管我们法务工作的分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同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过交涉,希望人力资源部门不要从我们这里选(抽)人,或者从我们这里只选(抽)1人,但人力资源部门态度很强硬,其架势是从我们这里非选(抽)人不可,大家也知道,人力资源部门是管干部的,况且部门负责人又不具体干活,所以他妥协了,没有在争取。

  纳闷二:从我们这里选(抽)的那两名法务人员,去“取经”学习的是有关营销的相关事宜,而非法务工作的技能等。虽说法务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有关银行营销的业务流程或过程,但完全没有必要去学习他行的营销经验,因为他们二人学完回来后还是干法务工作,而非营销,届时他们二人是“学非所用”,岂不是人力资源浪费。
  他们二人一个去了一个月,另一个去了三个月。当然,这只是去学习的时间,还不包括他们二人的路途等其他时间。
  在他们二人离开的那段时间,对我来说又恢复到了他们二人来到分行之前,原由4人干的活即所有的法务事项,又全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当然,我还得承担参加信贷审查委员会等会议的任务。
  在他们二人外出“取经”学习的那段时间,又是我一个人忙前忙后,为了把压在手头的工作尽快干完,不耽误业务部门的事,我常常加班,晚上很晚才能回到家。
  好不容易熬到他们二人先后学成归队,而胳膊骨折的那位女同事也休养结束。在他们三人到岗后,我所分担的超负荷工作局面也有了大改观,我不用在常常加班,也无须晚上很晚才能回到家。
  2004年那年比以往好像要快一些,似乎在不经意间就结束了。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评先奖优”的时候了。我想即使凭着“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这一点,咋说也有我一份(或一个指标)吧!可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我什么也没有。胳膊骨折的那位女同事得了“先进工作者”,对此我没有什么意见,人家为了工作受了那么大的“罪”,该给人家补偿补偿;而另外一位法务同事(即新招聘中的一位)考核得了“良好”,对此我可是有意见的,一方面他来分行最多也不半年,另一方面在这半年当中还有超过三个月时间被派往省外“取经”学习,论资历论干活成绩,他肯定比不上我,他凭什么考核能得到“良好”呢?

  当时我有一种自己的“奶酪”被人抢的感觉,心里十分地愤怒,这种愤怒或多或少地通过言行表现了出来,也传到了那位考核得“良好”的同事耳中,他曾委婉地向我表达了他对我的不满。
  我至今也没有搞明白那年“评先奖优”所执行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只是侧面打听到,就如同上一年度“末位淘汰”那一次一样,在“评先奖优”的权限上,部门正职享有50%、副职享有30%的权限,因此,部门正、副职在“评先奖优”上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或决定权。我在猜测:自己虽有“苦劳”,但未入领导们的“眼”而不被认可,或自己因种种原因而不被领导们所喜爱,或因其他原因,自己在“评先奖优”上才没有“份”。

  今天,经历了这些年的风风雨雨,我对诸如“评先奖优”、提拔干部等此类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可能存在着平衡成份,可能存在着人情成份,可能存在着与领导走近成份,可能存在着交易成份,……也可能或多或少地因为能力出众。但不论其中的一种因素还是两种或以上因素,最终均掌控在领导手中,领导说你行(是)就行(是),领导说你不行(是),你咋“折腾”也往往是“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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