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鲍汁捞饭。宁小闲将米饭在碗中压实了,再倒扣入金盏之中,浇入汤汁,覆上鲍鱼,旁边以西兰花缀色。可是在这世上,捞饭原本是农家主食,也就是把米饭丢进汤中搅和吃掉,这样省油又省菜。梅掌门看到这道菜端上来,心中就极不喜,可是有贵客在侧,他面上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在心中把厨师宁小闲骂得狗血淋头。
可是等他不情不愿地浅尝一口,不禁大感意外。覆在顶上的鲍鱼集香、脆、软、醇于一身,明明已经煨得入味,鲍鱼却还很弹牙。最惊艳的反倒是底下的米饭。晶莹剔透的米饭虽然粒粒分明,并不黏牙,却蘸饱了鲍鱼的金黄汤汁,嚼在口中香醇隽永,回味无穷。而且这滋味原本应该是厚重的,开始几口特别香浓,但后头却失之油腻。可是宁小闲做出来的汤汁,却只有其鲜,未有其腻,令主宾们在几口匆匆吃完之后,还有意犹未尽之感。
这便是“美食不可多得”之理,好吃偏偏又吃不够,人们对这道菜肴才会加倍好评。
他们却不知,黏腻之感原本来自与鲍鱼同烧的猪骨、老母鸡等食材,它们富含胶原蛋白,虽能给菜品提供肉食之鲜,却也免不得带来肉食之腻。而宁小闲的汤头却是调集了山珍与海味来精研调制的,鲍鱼也只是由白灵菇刻成,自然有鲜而无腻。
当然,其中最大的功臣,却是采自海中的干货——昆布,赤霄山离海不远,每天能够接触的海货其实种类丰富。宁小闲看到这样东西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儿的人们竟把它从海里捞起,当成农家喂猪的饲料,当真是暴殄天物。她用几个铜板的价格就收来了一堆昆布,洗净后在太阳底下暴晒起来。
昆布的作用是什么?只说一样地球人都很熟悉的事物:味精。味精在地球上直到20世纪初才被研发出来,它提鲜提味的功能其实来自于海带。作为海带的近亲,昆布熬煮的汤头味道更加鲜香,尤其晒干的昆布上覆盖的晶莹盐粒,更是汤中至味的秘密关键。
梅掌门放下手中的金盏,转头看去,席上贵客品尝菜肴的时候皆面带微笑,可见是十分满意的,心下不禁也有些自得。和庞然大物朝云宗相比,赤霄派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只有今晚的菜式却堪称惊艳。
日期:2014-05-13 18:20:53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五章 红薯汤
宁小闲也饿了。厨房里这帮人伺候众仙长们在外面吃喝得舒畅了,自己却还没有半粒米下肚哪。
她做饭的手脚极快,厨房里其他人还在伺弄仙长们的饭菜时,她手里的十三份甜品也做好了。叮嘱小丫鬟在饭后再端出去之后,她从厨房里顺手拿了几样食材洗剥干净了,转身离开。
毕竟是仙家门派的厨房,里面也有不少贵重的食材,为了防止凡人们偷食,赤霄派对于仆佣厨师们的伙食是有标准的。换句话说,只要查到你偷吃不符合你伙食标准的东西,那么惩罚是极严厉的。尽管很得膳长老喜爱,宋小闲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拿的东西都是最普通的。她今天又是主厨,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离厨房大半里地外,有一片榕树林挨着山泉水,占地范围不大,平时却人迹罕至,相当安静。宁小闲在厨房忙完,总喜欢来此小憩。今天中午奋斗完素宴的菜品之后,她肚里虽饿,却吸饱了油烟味儿,对米饭可没有多少兴趣了。厨房里热得像蒸笼,午后的阳光又如此毒辣,催得人满头是汗。
但她知道,如果像素宴上的修士们吃点冰品,固然能骗肠胃一个惬意畅快的感受,但对她这样的体质来说,却更容易坏肚子或中暑。因此这样的条件下,她从门派厨房带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农家之中最常见的——红薯*。
这儿是她的小小根据地,她早在林中藏着一口煮锅,此时拿出来到泉边冲洗干净了,舀上一小锅水,拎回林间,又拣了些枯干枝叶,搭起一个小小火堆。此时天气太热,雨水稀罕,树枝中的水分很少,她拿火折子点了两下,火苗就窜了上来。
煮个红薯汤却不需要什么技巧了。把红薯剥皮洗净,丢进去就是,待汤熬好了,洒点冰糖就行了。她还额外放了几枚红枣干,算是给自己补一补血吧。这种天气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甜汤,其实最祛暑。
这里的红薯却是很让她惊叹的。从穿越到异世之后,她在宋嫂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烤红薯。也许是这个世界未受到人类的各种可怕污染,灵气又很充足,植物的长势普遍很好,味道也远非另外一个世界可比,那只红薯软糯清香,偏又带着几分水果的甜味,好吃得让她连舌头几乎都吞掉了。从那以后,她就很喜欢这种经济实惠又好吃的农家宝贝。
榕树林离梅掌门的宴客现场也不远,偶有丝竹之乐随风传来,却都断断续续地听不清楚。这不过是一里地的距离,可就真真切切把仙门与凡人隔成了两个世界,彼此之间壁垒森严,径渭分明,丝毫逾越不得。
宁小闲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突然笑道:“这乐奏得也不好,拿来招待朝云宗的贵客,不觉得太寒碜了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据说还有个仙派是专攻乐音,以乐御敌,以乐入圣,那样的音乐想来是非常美妙的,不知有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音乐那般无拘无束。不过,赤霄派请来的乐师虽也奏得不错,但比起她曾经听过的音乐,却是被甩出了七八条街了。
长天冷冷道:“小小年纪,口气倒不小。”
此地山泉叮咚、树随风摇,远远地又有乐声传来,恍惚就在梦中。她已经决定踏上西行之路,也许明天就要动身。此后路途中不知再有没有今日这般轻松惬意的时光。
回想起来,住在浅水村的日子虽然平淡无趣,但至少性命无虞。这凡世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羡慕这样的平淡无趣。
奇异的是,长天似乎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语气也软下来几分:“你若舍不得,过几天再走也是一样。”
“为何要推迟?”宁小闲笑道,“你不是说修仙之途要勇猛直前么,现在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想往回缩,像什么样子?”
“长天,你活了那么久,必定听过仙人奏乐吧?据说九天仙女演奏的音乐,才是真正的神曲?”
他不说话,她就当默认了。
“凑巧我也知道不少神曲,你想不想听?”
没等他回答,她就咳了两下嗓子,开始轻声唱了起来。
此情此境,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己选的居然是《沧海一声笑》这样十足男人味儿的曲子,或许面对未知的前途,自己其实需要一点小小的鼓励吧。
这支曲子也堪称奇葩,本来就得要一个至少年过四旬、半生浮沉、鸠衣百结的破锣嗓子来唱反而才有味道,以宁小闲的嗓音、年龄和功力,根本唱不出其中的沧桑,好在她咬字十分清楚,尽管歌之而不达其意,这声音却仍乘着风儿飘了出去。
长天在神魔狱中,一开始不过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意听了两句。然而听着听着,眉尖却渐渐地蹙了起来。他自被关在神魔狱中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牢狱相抗,与缚龙索与化妖泉相抗,甚至也与自己相抗,前尘旧闻如今想来已经恍若隔世。所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岂非是他现在最佳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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