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冕之皇——多尔衮》
第56节

作者: 皇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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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县官做的事情通通“合法”,可一进一出,能相差多大,你敢不巴结吗?很多事情都能成为一种常规,比如交税。交税还能开后门?应该付多少钱付了就是,反正咱们平头老百姓能交多少钱,那你可太小看这“合法伤害权”和“合法恩惠权”了。
  当时的税收可谓多如牛毛,当然,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这样。当时有交实物的,有交银子的,还有交不同种类的实物,实物和银子应该如何折算首先就大有文章,这当然是官吏们说了算的。交实物的时候,得有测量工具,有秤,有容器,这里面的刻度又可以大做文章(看来“黑心秤”还挺有历史渊源)。银子有零有整,交零钱得额外收费,交整钱我估计也能鼓捣出名堂来额外收费。还有当时交税可要排队,公务员们的休息时间哪里能耽误,我看了一些材料,基本上只有上午可以交,午饭以后就休息了,这队伍一排就是十几天,还不一定能交上,若是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可有你受的。即使你完成了交税任务,可也排了十几天的队伍,这种队伍我们知道,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地,肯定是乱成一锅粥,拼命挤,十几天弄下来腰酸背疼、无聊透顶不说,说不定还腿脚抽筋,更重要的是耽误了农活。下回再要交税的时候你怎么办?宁可多付一些钱托跟税务官吏有关系的人插队代交吧,这就好比一些代理申请许可证的公司,你交钱,我帮你搞定。

日期:2012-10-21 08:50:49

  没有人拿枪逼着你开后门吧?通通都是你自愿的。我想也是,如果是我,肯定也是心甘情愿地献上这笔额外的“税收”,以免去十几天排队的劳苦,我是自愿的,没人逼我。要是我想给还没处给,这时候我才会心不甘、情不愿地去排队。
  清代四川有一种规矩叫“贼开花”,若有盗窃案件发生,官吏不做调查,先把周围的富户视为嫌疑人,这嫌疑人的罪名哪里担待得起,自然是要想办法洗脱罪名。每发生一件案件,往往要牵连周围数家富户,所以叫做“贼开花”。据说有不少人家被敲诈得倾家荡产、流落街头,连骨头渣子也不剩下了。于是有人想出了办法,以交“保护费”的形式来自保,富户们联合起来凑了一笔经费,每年都交,这才不至于被人搜刮干净。我相信这些富户在交钱的时候绝对是兴高采烈的。

  规矩,就这样渐渐形成了。
  这是冲在“第一线”的官员,百姓们就是肥羊,这些牧民之官当然就是牧羊犬,按照儒家的说法,这些牧羊犬应该要保护羊群,然后羊群爱戴牧羊犬,天下太平矣!可是儒家的礼法又使牧羊犬的权力实在太大,只要这种本质上的区别不改变,就一定会有牧羊犬把持不住自己,变成饿狼冲上去咬一口肥羊。这个时候,儒家的道德规范显得十分苍白无力,小羊根本无力反抗,除了任狼撕咬别无他法,如果反抗说不定还会连累家属,若是不反抗,说不定未必会先轮到自己。反抗的成本高,忍受的成本低,小羊们会选择怎么做是显而易见的。偌大的一群羊少了一两只,也不会有人发现,连身为农场主的皇帝也不会,有些农场主还不管,只要这些牧羊犬能管住这些羊,少个一两只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关键是保证自己还有这家农场的拥有权。

  可这家农场太大,光有牧羊犬不行,还得有看管牧羊犬的牧羊人,还要有管理牧羊人的管家。这些人并不直接面对百姓,可也有办法剥削,既然牧羊犬咬的是肥羊,那牧羊人不妨直接跟牧羊犬谈条件:我允许你去咬肥羊,可是咬下来以后,得给我一个羊腿。每个牧羊人又管理着众多的牧羊犬,尽管每只牧羊犬只贡献一个羊腿,可总账算下来反而是更多,然后层层上推。
  那就得再立一个规矩,常规是“三节两寿”,三节就是春节、端午、中秋,两寿就是上级和上级夫人的生日,具体数字按照级别来给。地方官要是进京办事,或者离京时向京官告别,花起钱来如流水一般,那真叫一掷千金。平时的迎来送往就更不提了,反正你关照我,我帮助你,官官相护,大伙抱成一团吃羊肉。
  这种权力结构所造就的腐败集团终于成型了,由上至下,全面腐败,制定规则,人人有份,想不要都不行。
  肥羊们通通认栽,尽管官吏们经常加派额外的税费,可摊到每个人头上,总数也不算太多,有些杂税换算到今天也就几十块钱,交不交?不交,随便找个罪名就能把你关进去。向上级告状?醒醒吧,若没有上头的允许,下头怎么敢这么做。告御状?你得碰运气了,首先要面对贪官污吏的层层围追堵截,成功的概率能有多高?要知道,你之所以为了这几十块钱,冒着生命危险去告御状,只是出于对“法律”的维护,这种人首先就不多。但是对于贪官污吏们来说,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在某个地方每人几十块钱?发大财了!所以他们不允许有一条漏网之鱼,今天你不交,明天他告状,那就一分钱都收不上来了,所以他们一定会疯狂地堵截、报复。好不容易突围来到了京城,皇帝要是不管,或者“发还重审”,等于没有告成,一旦失败,那可就家破人亡了,其实成功了说不定也会家破人亡。这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几十块钱,小算盘一打,还是老老实实地交钱对自己最有利。

  认为靠官员的自制力就能解决问题的人是还没有睡醒。首先,面对巨大的利益能不动心的人就不多,不过如果仅仅是这一点,还是有不少人可以做到的,至少我认为我可以做到,我要是去古代当官,还算不错吧?但面对巨大的利益不动心,不代表面对饥饿的肚子也不会有想法。至少去明朝当清官是要饿肚子的,一名知县的年俸是90石大米,往多里折算成今天的价格,月薪大约超过3500,应该不到4000,好像也还不错。可是你要知道,当时可不提倡双职工,官太太们也不可能抛头露面出去工作,若是还有八十岁的老母,钱就更不够花了。这还不算,当时的官员还需要聘请幕僚,比如师爷,一般至少请两名,朝廷是不发工资给这些幕僚的,官员的家里没有佣人也实在不像样吧,所有这些人的工资都你发。就这样也就算了,有时候朝廷还要拖欠工资,因为当时发的并非是真金白银,更多的是实物,然后折算成大米,有时候发布匹,夸张时还发胡椒,没准的,如何折算当然也是朝廷说了算的。你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到领工资的时候突然发现拿到手的是一大包胡椒,难道还能指望全家老老少少那么多张嘴一起吃一个月胡椒吗?

日期:2012-10-21 08:51:43

  海瑞是有名的清官,可到头来怎么样了?自己在衙门里开了块空地种菜吃,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还是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嫌疑,叫“公地私用”,普通的老百姓想要这么块不用上税的空地还得不到呢。每天吃青菜豆腐,上街买了两斤肉,全省轰动,总督每天都当成新闻来说,因为实在是太稀奇了。死后连口棺材都买不起。当官当到这份上,还有多少人能扛得住?老实说,我是肯定受不了,又一位清官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可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关键还是这套规则,不能违反了,不管你当的什么官,只要是到了别人的权限范围内,还是要请对方多“关照”一下。比如地方官进京办事,办的还是正事,也逃不掉需要贿赂一下。因为同样一件事情,先帮你办和后帮你办就有区别,那些繁琐的报表教你怎么填写就快,要是不教你,就要一遍又一遍被退回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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