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鬼事杂编——讲讲家人和朋友那些亲历的灵异事件》
第21节

作者: 李航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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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6-03 17:05:00
  对不起各位朋友,我又要打自己脸了.....
  实在不是有意逗大家,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就在老帖之后标注清楚,然后开始续写。因为构思的小说中涉及老帖之前的真事实在太多,我真的没有能力再重新交代一遍,请大家谅解.....
  所以,请大家继续关注这个老帖吧,我会马上续写小说,也会请版主删掉883楼的指向链接,谢谢大家了!

  日期:2015-06-03 20:37:00
  【原创】《鬼惊禅》——还魂,鬼降,七月半....你当真了解这个世界?
  “快看!有人要自杀!”原本站在窗边休息的同事,突然面色惊恐的大叫起来,手中端着的咖啡泼了一地。
  我正埋头核算工资,听到喊声,本能一惊,接着连忙起身跑到窗边,顺着他指的方向往外看。果然,在公司后面的那条河边,模模糊糊有个人影,一动不动站在那里。我视力不算太好,但也依稀能分辨出是位身着白裙,长发披肩的女子。
  因为我们公司的经营性质,一向都将分公司建在市郊,周边基本没有被开发,鲜有居民和车辆。加上彼时已近十一点,所以别说路上,恐怕这整片地方都只有住在宿舍,又忙于加班的同事和我,以及楼下的两位值班保安。
  “要去劝吗?”同事转过头有些紧张的看着我。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突然发现那女子已经不见了。“糟了!快救人!”我夺门而出,边下楼边掏出电话报警。
  楼下大厅的保安正慵懒的坐在前台玩手机,见到我们神色慌张跑下来,正想开玩笑,同事就已经冲他们高喊:“有人跳河!”
  其中那名我熟识的副队长立即从椅子上弹起来,匆匆交代:“你呆在公司!”说罢,跟着我们一同跑出门外。
  不知是因救人心切,还是路程本就很远,总之这条平时看来很近的小路,跑的我们大汗淋漓,尤其我穿着一双皮鞋,在这久未修葺,满是坑坑洼洼的路上很是小心,不得不打开手机闪光灯照着脚下,低着头踉踉跄跄跟在后面。
  等到三人气喘吁吁到达河边时,两位同事直接纵身跳下,而我因为不会游泳,只能高举手机照着河面,站在岸边干着急。
  很快,我们便同时发现了那位溺水的女子,她面朝水下,整个后背露在水面上,已经没有了任何动静。他俩人水性很好,几个扑腾便游到了女子身边,两人抓住她的身体,想先将她翻过身来。
  但就在女子翻过身来的一瞬间,我同事直接尖叫起来,保安队长也是慌张的骂了声娘,两人同时放开女子,发疯似的往岸上游。而这所有一切,举着手机的我同样看得清清楚楚,只觉得脑中一炸,根根汗毛直立——那女子肤色惨白,双眼大睁,但毫无生机,湿漉漉的长发乱成一团,最恐怖是她整张脸已经浮肿得不成人形,根本就不是刚刚溺水的样子!
  当我们吓得不轻,站在岸边不知所措时,警笛声由远及近,原来越响亮。大伙相互对视一眼,一同转身往大路上跑,打算带警察过来,因为谁也不愿意留在现场。
  等到捞尸队将女子打捞上来,法医在应急灯下仔细检查的时候,那两名警察将我们叫到一旁,仔细询问事情经过。其中一名警察指着前不久赶到的救护车质问:“你们报案说是有人跳河,可这明明是具已经死亡的浮尸,到底怎么一回事?”
  我正思索应该怎么形容时,那边法医站起身朝他们喊了一句:“死亡时间初步断定三天前,自杀的。”说完接着蹲下身检查。
  一听这话我顿时魂飞魄散,“三天前”?那我们刚刚看到人是谁?
  我扭头去看同事,他也是一脸不可思议,眼中满是惊恐。但他毕竟比我年长,很快就镇定下来,回答警察,是因为天气太热,我们三个沿河散步抽烟时发现的,因为一时心慌,没有表达清楚。说完之后他偷偷拉了拉我的衣服。

  我很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回答,如果按照我们看到的情形实话实说,警察根本不会信,到时候更麻烦。保安队长社会阅历丰富,知道这事情有蹊跷,即使知道我们在说谎,也仍旧在一边点头附和。
  警察见我们回答一致,也没有再为难,毕竟死者是自杀,不存在犯罪,于是问了下我们的职业和公司,叫我们第二天去警局补份记录。最后感谢了下我们的热心,并意示我们可以回家休息了。
  我们正要转身离开时,法医匆匆走了过来,向警察递了样黑乎乎的东西,说是在死者贴身衣兜里发现的遗物。
  警察带上手套将东西展开,原来是块黑色手帕,方方正正的,上面好像还用金线绣着密密麻麻很多字,在灯光下金闪闪的。而我当场就愣住了——我认识这块手帕!
  日期:2015-06-03 22:58:00
  没错,这块手帕从颜色样式,甚至上面用金线绣的字,都跟五伯向我描述他当年去盗骨灰时用的那块,一模一样。我倒抽一口凉气,正在胡思乱想时,警察已经将手帕封装进了透明塑料袋中,显然,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奇怪的东西。
  两位同事也没发觉我脸上异样,不停催促我离开。一路上,同事滔滔不绝向保安队长叙述我们发现的经过,保安队长听完连连咂舌,两人直骂晦气,撞鬼就算了,居然还碰了尸体,这几天气温高,那尸体在水中泡得滑腻腻的,而且有些腐烂,现在两手都是尸臭味。
  我根本没有心思听他们抱怨,满脑袋都是刚刚那手帕。这种手帕未必是哪个工厂批量生产的?可这些年人们早就不常用手帕了,有用的都是拿来做衣服的配搭,通常样式好看,颜色鲜艳,谁会带这么块黑乎乎的在身上,尤其死者还是个年轻女子。难道真的就是邹光明那块?到公司门口时,我已然打定主意,一定要回去问问五伯。

  我和同事已经没有加班的心思了,委托保安队长上楼替我们关掉电脑和电灯,两人决定回宿舍睡觉。走之前大家相互统一明天的笔录如何写,什么时间,谁先发现的,别明天回答的漏洞百出,惹人怀疑。
  刚走到半道上,同事一拍兜骂道:“老子手机落在办公室了!哎,算了算了,把你电话借我打一个。”
  我摸出手机递给他,他顺手解开锁,瞥了一眼屏幕,又“嗷”的叫了一嗓子,差点把我手机扔出去。
  我瞬间涌起一丝莫名烦躁,老是这么一惊一乍的干嘛,于是夺过手机看。我承认我这一眼也吓到了。手机打开之后,屏幕停留在相机的界面上,是一张在黑夜中使用闪光灯,从而过度曝光的照片。照片就是同事和保安队长,在翻过女尸脸时一瞬间的抓拍。

  同事恼怒骂我:“你心里变态啊!拍个女尸照片回去撸啊!”
  我没心思反驳他,只是不停回想当时情况,我记得我虽然开着闪光灯,但根本没有按下拍照按钮。于是又仔细看照片,想通过照片晃动程度来判断是不是一时紧张,不小心按到了。但此时我也已经开始后悔现在手机的像素怎么如此高,那照片虽然曝光过度,但依旧十分清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当时的表情,女尸也是。等等!女尸!当时我明明看到她虽然眼睛睁得大,但面无表情,毫无生气。而照片里!照片里她却是眯着眼睛!整张浮肿的脸也不对称,右边脸明显缩的紧一些,导致两边嘴唇不在一个高度,看上去像是在——笑……没错!就是在笑!那女尸眯着眼,嘴角上扬的在轻笑!

  我只觉得全身发寒,手臂上一层鸡皮疙瘩,哆哆嗦嗦指着女尸的脸给他看,同事也很快反应过来,整张脸因为害怕慢慢扭曲,在昏暗的路灯下格外恐怖,我知道我的脸肯定也是一样。
  “赶紧删掉!他妈的邪了门了今天!”
  我慌忙动手删除照片,生怕再多看一眼。
  “快走快走!赶紧回去!妈个逼的,我现在觉得在哪都不安全!”同事粗俗的骂道,一边快步朝前走,一边接着说:“哎你说啊,我们这相当于是帮她收尸了吧?她不保佑也就算了,还把咱们吓成这样?是不是好心没好报?”
  “你是觉得好心,万一她觉得我们是多管闲事呢?人家就爱在水里泡着。”

  “得得得,别说这了,越说越渗人。老子没事跑窗边看个屁啊看!这辈子都没碰到这么倒霉的事过!”
  两人一路小跑,终于到达宿舍,在打开灯之后,明亮的光线终于让我有了一些安全感。同事还没站稳就说要去洗澡,自己一身湿漉漉的太难受,尤其这个手,他得用十遍消毒液。
  见他进了浴室,我坐下来开始休息,这一晚上实在太辛苦,也太惊悚了。我从小听家里人讲他们经历过的各种恐怖故事,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结果真正遇到之后,竟然怂成这样。
  宿舍很安静,只有浴室传来断断续续的水声,我突然想起来,之前我们宿舍也不干净。
  在刚搬来这个宿舍时,其实还有一位同事。这个宿舍此前一直空着,闲置了一年多左右,加上并不怎么向阳,当时打开时一股霉味,熏得我们一跟头,硬是通了一天风才敢住进来。老话说,屋子长时间不居住就容易进脏东西,果然第一个晚上,我就没睡好觉。
  我记得那晚做了个很长的梦,梦的内容已不是太清楚,只知道有鬼,而我先是被吓到,然后发了狠,一个劲的追着它打。第二天早上醒来精疲力尽,正穿衣服时,他们两人也前后起了床,几乎同时喊自己好累,做了一晚上恶梦,追着鬼打了一晚上。

  说出来之后,大伙心里有点毛毛的,但也真心没太在意,毕竟三个大男的在一起,阳气这么足,最多做做恶梦而已。
  只是大伙这个恶梦足足做了一个星期,终于没有再梦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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