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极品小三做朋友,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第13节

作者: 孙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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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奇H大上课啥样子,便跟沈璃混进去听课。结果,我就见识了沈璃勾搭梁子华的手段。看得我起鸡皮疙瘩。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沈璃:“你没看到人家很正经么?”
  沈璃撇嘴道:“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尤其是如此重视外表的男人,通常都不正经。他现在没反应,估计只是因为我的风格不对他的味儿。等我换个试试看。”
  事实证明,沈璃后来真的本性演出,果断地勾搭上一本正经的道德楷模。沈璃的具体计划是这样的:某天,打听好梁子华晚上会留在年级开会,就提前把他车钥匙从包里偷走了。然后,当梁子华九点多的时候开完会,发现自己没法子开车回家。再之后,沈璃特别妖媚地出现,开着自己的便宜QQ,说送梁子华一程。当然,这些我都非亲眼所见,都是事后沈璃将过程流水账地记下来,而我来了个情景再现。  当时梁子华看了看时间,觉得坐一坐学生的车回家也无妨,于是就坐了上去。但是沈璃直接把车开到了海边,而且是岛城的某个荒凉海岸。

  梁子华有点怒了:“你这是干什么?”

  沈璃笑了笑:“你说呢?”当然,我能想到月光下她那张九尾狐的脸有多妖媚。男人对美女的抵抗力都不会很强,尤其是夜色下,老男人和少女,而且四周空无一人。
  当然,关键之处在于,沈璃给车里喷了催情香水。这是我他妈从来都想不到的法子。总之,沈璃就这样揽过梁子华来了个强吻。之后老梁就开始老实了,被九尾狐的妖气所迷惑。然后俩人就开始在车里急不可耐地宽衣解带。
  这里省略去一千字。我不是妈妈桑,实在无法用沈璃那种特别直白的SEX语言记载这个过程。她特么神经病到把老梁要害部位的尺寸都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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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沈璃的情爱日记后,好几天看到香蕉啊,萝卜啊之类的东西,就想吐。别鄙视我色情,这是我真实的生理反应。因为沈璃口无遮拦的比喻。水果没跟她过不去,她却非得拿这些可爱的东西来比较某种器官。最经典的一次,是我去公司食堂吃饭。饭后,有个女同事从厨房水果盘中拿了个香蕉啃着吃,我当时去吐了。后来那女同事看我死不顺眼,就因为另一个男同事开玩笑说:“你看,她看到你就吐了。”后来我找到她去解释,说:“其实是看到你吃香蕉我就吐了。”

  之后,那女同事依然看我不顺眼。我回家面壁思过半天才恍然大悟。我这道歉没啥用处,照样是表示了我看到这女的就吐了的意思。中国文字害死人啊。后来,再出现此类情况,我打算果断地说:“其实是我怀孕了。”这年头,道歉也麻烦。
  后来,小三又成了另外一个教授,梁子华的地下情人。当然,本来道德楷模回过神儿来之后,是后悔过一阵子的。但自古不是有句贱呼呼的话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有一就有二,继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然后,两人又是一睡如故。我发现,沈璃的异性朋友分两类,一类是可以睡的,一类是不可以睡的。不可以睡的通常都是沾亲带故或者是窝边草,容易睡出乱伦。比如我觉得沈璃和冯小嫣的矛盾就是因为睡了颗窝边草,睡错了,结果俩人为了个男人撕破脸皮。

  自从安茜归入沈璃门下,冯小嫣就跟沈璃正式翻脸。当然,起初的表现不怎么明显,也就表现在沈璃上台演出前吉他断弦,话筒坏掉,衣服松开等小手段。沈璃自然知道怎么回事,曾经暗中警告过冯小嫣。但这女孩子太不识抬举,不知道自己五百年道行都没有,还跟千年妖狐斗。
  夜色酒吧里虽然没有贩毒的,但是却有卖摇头丸的。这也算是一种丨毒丨品,偶尔也有上头的人来查。当然,查之前,会有人来警告:最近风声紧,**的都穿好衣服,贩毒的都藏好毒,大家争创一个文明娱乐夜店,共同在深更半夜宣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你个头,深更半夜的就算不制造孩子,也是在睡小三,谁有空宣扬精神文明。虽然大家都当他放了个屁,但是屁过留声,这些事情还是要收敛的。于是当第二天丨警丨察来查酒吧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女都穿得良家妇女样,嫖客都像居家男,大家化个妆就可以参加非诚勿扰了。于是丨警丨察叔叔觉得达到了宣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层次,于是又都撤走了。

  当然,当沈璃不再容忍冯小嫣的时候,这检查,恰好被她利用成了杀机。我还记得当年那一幕,相当漂亮而杀人不见血的一幕。诸葛玄机发挥了她兵法的天赋,用了借刀杀鸡一计,果断地给冯小嫣这只百年小雏鸡砍了一刀。这一刀虽然不至于毙命,可也足够她大出血毁了百年道行。起因是,某天当冯小嫣跟客人去某个酒店开房的时候,沈璃打了扫黄组的电话。报上冯小嫣的名字和开房地址,忽悠扫黄组去扫黄。

  那时正是筹备奥运的时候,政府正忌讳这个呢。冯小嫣就这样被沈璃出卖,在坐在男人身上的时候,被丨警丨察踹门而入,果断铐了起来。但让我最叹为观止的是,沈璃居然怕她不能死绝,偷偷藏了点摇头丸在冯小嫣包里。这样,**加吸丨毒丨,妥妥进班房。最终的结果就是,冯小嫣的事情被H大知道了。H大百年老校,怎么能放下这面子,赶紧把冯小嫣开除学籍。冯小嫣这个大学算是白上了。
  日期:2013-05-09 11:45:43
  冯小嫣后来是被家里人从班房里保出来的。家里父母都是农民,觉得丢不起这个脸,就想带着冯小嫣回老家去。后来冯小嫣的去向我不怎么知道了。只是知道她走之前去找沈璃大闹,却被几个小流氓给扯着头发揍了一顿,下场之惨,断绝人寰。从那之后,我发誓,惹谁都不惹沈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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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璃在开学之后的那阵子也忙了起来。平时我除了上班,就是下班宅在家里,或者偶尔跟朋友出门逛街。只是大家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甚至也有几对筹备结婚,我便没了玩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想起经常去找陈洋。找沈璃这类人需要去低俗的如各大**场所。但是找陈洋这样的,就得去高雅得蛋疼的地方,比如书城。

  陈洋这个人相当邪乎,特别喜欢研究玄乎的东西。比如,神学,玄学,哲学和佛学。总之,都是天上飞的脑子里过山车的,没点儿实在的。但是他的确有才,虽然相貌平平,肚子里却装了一整个乾坤,有时候我以为他就是百度,陈洋一下,你就知道。
  后来,我看到陈洋,就喊他“百度哥”,喊得书城众人频频回首。后来陈洋看到我来,赶紧热情地迎上来,就怕我又先喊他一声“百度哥”,惹得全书城人给他白眼。
  陈洋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从早到晚看一整天书而不移动位置。真正的废寝忘食。我都怕书城的地上给他站出俩坑来。我俩没认识之前,陈洋就在坚持着把书城站穿。听他说每次看完一天书,回去都头晕眼花腿脚抽筋,因为没吃饭且站立太久。本来我认为他装牛逼,学古代寒门士子苦读。后来一看他都看些玄乎的书,就断定他这不吃饭是想早登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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