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从无业游民到销售总监)》
第12节

作者: 36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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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知觉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看到病房墙壁上挂钟指向两点多,而周边静悄悄的,估计是深夜两点钟。我看见进林姐满脸焦虑坐在我身边,脸上分明有泪痕,见我醒了过来,她紧锁的眉头,紧绷的脸才舒展开来。我手臂上缠满纱布,感觉浑身阵阵剧痛,动弹不得。我努力动了动手指头和脚趾头,知道自己并无大碍。我脸上挤出些许笑容,说:林姐,我没事,这么晚了,你回去睡觉吧。

  林姐双手捧着我受伤的手,脸上露出极度忧虑过后的惊喜,说:你终于醒过来了,小杨,你是在下班途中受到袭击,公司会负全部负责任,你放心养伤,不用担心医疗费和工作上的事情。
  我强打起精神,为让林姐放心我伤的不重,我象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若无其事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刚从西镇大街拐进联康路的时候,忽然有个小伙子从背后赶上我,问我是不是硕贞公司的,我当时不知来者何人,下意识点了点头,不料一伙人冲了过来,都带着铁棍,我一下子就被打懵了,我当时只知道很痛,其他什么都忘记了,他们好像说了些什么话,可我一句都没听清。

  林姐很气愤说:我已经知道是谁指使那些人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卑鄙残忍到这种地步,明天丨警丨察过来调查时,你如实讲述当时的情景,这次我绝不会放过他,简直太无法无天了,我要让他受到法律制裁,你不要害怕,现在是法制社会。
  我知道“他”指的是谁,我脑中闪现出了那个西装革履,相貌堂堂,却一副落魄无赖相的陌生男子。“你等着,看我怎么整你。”这句话犹在耳畔。我慎重考虑了一下该怎样处理这次遭遇。我相到了公司、林姐、我目前的处境和阿登的用意。现在事情已经发生,我现在最需要的是这份工作,我不能失去这份工作。假如真的让丨警丨察介入此事,一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二是即使查出来,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最多是拘留几天,交点罚金,出来后他更不会放过我和林姐。疼痛可以忍受,反正并无大碍,休养几天就可以恢复正常,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宁愿忍气吞声,受点皮肉之苦。

  我希望事情就此打住,我说:我并无大碍,我看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他指使人干的,又能拿她怎么样?最多是拘留几天,他出来后会轻易放过你和公司吗?他自己都没工作,让他出医药费,更不大可能。事情闹下去,对公司有害无利,我看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就当什么也没发生。
  林姐很无奈说:你讲的也有道理,他这个无赖,丨警丨察也拿他没办法啊!你能为公司着想很好,但让他这样肆无忌惮,逍遥法外也不是办法啊?
  我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假如他真不知悔改,最终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不过,目前他刚拿我出了气,估计他不敢过来找你麻烦,以后会怎么样,以后再想办法,他现在也不敢轻易出现在我面前,假如他还敢到公司来,我会教训他一顿。
  林姐听从了我的建议,并没有报案。我在医院里待了两天半,就可以下床了。这两天,林姐一直陪在我身边,林姐对我的悉心关怀,让我产生了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值得庆幸的是,我头部和脸部没有受伤。做销售靠形象吃饭的。林姐给我批了一个星期的假。即使我基本恢复健康,她没让我马上上班,劝我多休息几天。
  出院那天,林姐接我到她家去吃饭,林姐说:你伤筋动骨的,一定要吃点好东西补补身体,你完全是为我而为自己带来如此不幸遭遇,我真的不知拿什么来补偿你。我说:受点皮肉之苦,不要紧的。我还是坐进了林姐的尼桑。同林姐两人坐在舒适的车厢内,林姐淡淡的体香飘进我的鼻孔,我心里油然产生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此时林姐已经完全把我当朋友,两人几乎无所不聊。我真的因祸得福,我情不自禁爱上了林姐,当然,那只是心里的感觉,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因为此时我还很理智,我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我不能对她抱有幻想,我应该把工作做好。

  林姐住在凯茵花园,是一栋独门独户的小别墅。周边是翠绿的庄家和果树。中午林姐自己下厨,专门为我炖了田七排骨汤。林姐的厨艺非常好,炒了几个很简单的菜,味道却非常好。吃完饭,林姐收拾碗筷的时候,我坐在舒适温馨的客厅里看了一会电视,我怕控制不住自己会胡思乱想,到时候一时冲动犯糊涂,林姐洗好碗出来,我就借故有事情离开了林姐家。我简直有点受宠若惊。凭感觉,林姐不是那种随便带异性朋友到家里做客的开放女人。

  我真的喜欢上了林姐,内心空虚的我很容易喜欢上身边的异性。我很了解自己的情况,即使我现在对她爱得如火如荼,说不定几天后就没一点感觉。所以,我不会轻易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可我的眼神也许早就出卖了我。因为碰见她时,总是忍不住会盯着她看。我没把这当爱情,而是当作一个缺点来克服。
  我尽可能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能不想她尽量克制住不去想她。我不断地告诫自己,以我目前的处境,没有资格去谈情说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挣扎和心灵折磨后,我对林姐的感情渐渐消退。我终于能理智处理好我和林姐之间的关系。我内心经过了翻江倒海般的变化,也许林姐早就看透了我的心思,也许林姐根本不知道我对她的爱恋。爱过也好,冲动也好,一切恢复平静,什么也没发生。我不敢过多去揣摩林姐的心思。

  日期:2009-05-03 12:04:11
  工作之余我没其他爱好,就喜欢看点小说。这个爱好在大学时就养成了,因为我那时贫穷,我不能向其他同学一样,在网络游戏里寻求刺激,我只有靠小说打发沉闷无聊的大学时光,学校图书馆、宿舍读书会、还有那个专门租书给学生看的三味书屋只要是我喜欢的作家的小说都被我看得差不多了,我也算得上是饱读诗书了。看书最大的好处是不用花钱,到新华书店去看小说看上一整天也没人叫我出去。大学时有个学期,我头脑发热,天天逃课去写小说,写了一部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可惜自己都不忍卒读,后来被我付之一炬,那个学期因多门课程没过,差点被学校开除。对小说的爱好一直保留到现在,现在虽然没有写小说的激情,但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我经常光顾中平书城,那时一家规模相当大的书店,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新出版的小说,那些经典小说更不用说了,总之,书籍非常多。我只看书不买书,没有购买能力。每个周末我都会去,一进去就泡上一整天,连午饭也不吃。这个周末,闲来无事,我有来到了中平书店。上午看了两本当红作家的畅销小说,正准备去杂志专架找文学杂志看时,碰见了同事阿美。她也在书店里看书。两人就自己的阅读爱好聊了起来。她说她喜欢读张小娴席绢三毛的小说。我说我看书比较杂,各种类型的作家我都喜欢。相对来说,大学时我喜欢读一些文学名著,对那些文豪充满崇拜之情,工作后,经常看一些新出版的小说消遣时间。

  中午两人一起到书店附近一家餐馆吃饭,AA制。两人边吃边聊,好久没在一起聊过天,阿美似乎有无数话想对我说。我上洗手间时,无意中看见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这边看,是张经理,他今天约客户在这边吃饭。我主动上前打招呼,他神情淡淡点了点头,那眼神里透着一股仇恨。我从洗手间出来,张经理已经坐在了阿美对面。
  张经理满脸狐疑说:你不是说今天去广州接同学吗?
  阿美撇嘴说:我接不接同学关你什么事?我没必要连私事也要向你汇报吧?
  我真替阿美捏了一把汗,阿美也真是太肆无忌惮了,张经理是我的上司,也是她的上司啊,她怎么敢这样跟他说话。后来我了解到,原来阿美是林姐的表妹。我也觉得张经理脸皮有点厚,既然阿美不喜欢他,再缠下去也没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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