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室里的故事》
第37节

作者: 燃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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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3-12 23:14:00
  《婚姻登记之拆迁“假离婚”的后果》
  某日我正在窗口前办公,这时突然有一个妇女走过来,向我微笑着招手,然后对我说:“小伙子,还记得我吗?”我盯着眼前这位妇女看,感觉稍有些面熟,但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也根本不记得我认识她!于是我犹豫的问道:“您好,您认识我?”那位妇女听我说完,呵呵~的笑了一声,然后对我说:“我两年前在你这里办的离婚,当时就是你给我办的,可能你都忘了,但是我记得你!”
  我听后微笑解释道:“哦!不好意思,我天天接触太多人,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记住,请您谅解!”解释完后我便问道:“您今天过来是要办理什么业务?”这位妇女说道:“我今天什么都不办,我就是想跟你说个事,你能方便出来一下吗?”我听后有点吃惊,心里在想‘我又不认识她,她跟我能有什么事可说?’想到这里我便客气的回道:“对不起,我现在是上班时间,您要有什么事情,您就坐在这里说吧!”女方看了看周围,不好意思的坐了下来,对我说道:“那我就耽误你一会儿时间,跟你说个事儿!我两年前不是在你这里办理的离婚吗?当时我和我爱人过来办理离婚,是你给我们办的!当时我跟你说我们就是因为房子拆迁,所以办个假离婚,这样能从开发商手里多拿些钱,等房子拆完了我们再复婚,这事儿当时我俩商量的好好的,没想到现在房子拆完了,他不跟我复婚了,他竟然又找了一个,现在这事儿你说我可怎么办呀?尤其当时协议书上写着我什么都没要,现在他也什么都不给我,还理直气壮的说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呢,闹到哪里他都不怕。小伙子,你说我可怎么办呀?我今天特意过来找你,就是想让你帮我想想办法,你看能不能把我们的离婚给撤了,让我们的离婚不算数,恢复我俩的婚姻呀?”

  听女方一口气说完这些内容后,我才忽然想起眼前这位妇女当时离婚时的情景,那是在两年前的一天下午,我正在离婚登记室里办公,这时进来一对中年夫妇要办理离婚登记,我便核对他们的手续,并审查协议书的内容。当看到房产分割的内容时,我便提醒当事人所写的房产必须都是双方名下的房产,这样才能生效!这时男方对我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名下的,我俩不能写吗?”我回道:“当然了!你们离婚分割财产,必须是你们双方名下的财产呀!你父亲名下的财产,你们离婚时怎么能分割呢?”男方听后转头与女方小声嘀咕几句,不一会女方对我说:“小伙子,我们跟你说实话吧!我们住在XXX胡同,那里马上要拆迁,我们其实就是“假离婚”,不是“真离婚”,我们就是想为了拆迁时能多得到些钱。您天天给人家办离婚,在财产分割这方面你肯定有经验,你能不能帮我们想想办法,怎么写最后才能让开发商多给我们些钱呀!”

  听完女方的话后,我心里也明白,因前几年全市到处都在搞拆迁,光我所在的辖区就有好几处都在拆平房盖商品房,因为拆迁的原因使得那几年离婚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当时报纸、媒体也报导了这种现象。而在平时我给当事人办离婚时,我也特别留意一下离婚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确实住在拆迁片里的离婚当事人较平常要多一些。但是对于当事人女方所说的话,还是让我感到无奈,因为她们不但“赤裸裸”的把婚姻当成了儿戏,还把婚姻当成了赚钱的工具。于是我对女方说道:“首先我要告知你们,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是没有“假离婚”一说的,你们双方自愿,手续合格办理完后就是真的解除了夫妻关系,这一点你们一定要清楚,至于您说的房产分割问题,我本人不是房产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律师,这一领域的知识我帮不了你们,我只知道不触及法律和条例规定的底线外,协议书怎么写,你们自己双方商量,我们是不干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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