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
第34节

作者: 田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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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辱、愤怒撕扯着王虹的心。做人咋这么难啊。自己还没有完全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摆脱出来,如今旧痛又添新伤,难道女人就应该成为男人发泄的工具、任意蹂躏的对象吗?难道自己就应该屈从于命运,像其他女人一样心甘情愿成为总经理掌中的玩物吗?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自己那样反抗对不对?那样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真是千头万绪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一时三刻想不出一个结果来。

  自己为什么要守身如玉,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岂不自己苦了自己?也许入乡随俗自己还可以活得更潇洒更自如一些。不就是那个东西,总经理想要了就给他,别人满足了,自己不也就少了那么多的烦恼、痛苦吗?改革开放,敞开国门,想开一点,放开一点,对谁开放都一样,给了谁──只要不是街头那些黑得像炭脏得像猪满身污秽的乞丐都一样,想透了不就是那么一回事么,何必那么认真那么保守呢?有一瞬间,王虹曾经动摇过,晚上应该顺从总经理,让他满足了算了,自己又不少什么,总经理对自己垂涎已久,她也早看出来了,顺从了人家,并设法博得总经理欢心,总经理高兴了,工资再给加几千也是可能的,公司里曾有多少人向总经理暗送秋波,投怀送抱,殷勤献媚,总经理还看不上呢。总经理能看上自己也是自己的福份啊。反正丈夫已死,自己迟早要嫁人,嫁给总经理算了,即使嫁不了,做个情人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自己又何必那么认真自寻烦恼、自找苦吃呢,黄总比自己大二十多岁,可现在社会就有这种怪胎,老夫少妻,不也其乐融融吗?

  王虹冷静下来又一想,自己的人格难道就那么贱,那么不值钱?金钱的诱惑力就那么大么?自己难道甘愿做金钱的奴隶,贪图享受去给别人做小老婆、小蜜,成为男人的玩物么?她又开始痛恨起自己来,痛恨自己那一瞬间的动摇。自己下一步怎么办?自己向总经理道歉求他原谅,然后编一个漂亮的借口,说是自己一时糊涂,引诱、陷害了总经理、还是等总经理给自己道歉?是自己去告发总经理,还是等总经理炒自己的鱿鱼?

  此时此刻,她想到了死去的丈夫,想到了自己钟爱的秦风,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向他们交待?自己还有脸面活下去吗?这事一旦传出去,到哪儿都会有人指指点点,这就是那个名模王虹,被总经理黄克明强奸未遂,多难听啊,自己今后怎么去见人,怎么去面对那些狂热的崇拜者和好心的观众?她真想死,可自己才二十几岁,正是享受人生的时候啊,丈夫在遗嘱中也希望自己和秦风结合,自己死了秦风怎么办?她实在想不下去了。

  这时候他们已经回到了公司,公司副总经理高山找到她,希望她能为自己的前途想想,给黄总一个面子和台阶下,让她去给黄总道个歉就行了,以后照样在公司上班,谁也不会说啥的,否则将会自毁前程,葬送前途。王虹想副总当然是为了自己好,可这事究竟是谁错了,自己不能是非不分,美丑不辨,自己受了委屈侮辱,还要给别人道歉,这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她知道副总是来给黄克明当说客来了,当然这也包含副总和自己的私人交情因素,副总也有为自己考虑的意思,副总在公司的为人王虹是知道的,基本上还可以信任,但他还是受制于总经理,虽然是副总,其实也是给总经理打工的,高级打工而已,副总怕把事情闹大了对公司以及每个人都不利。王虹对副总的关心表示感谢,同时坚决拒绝了向总经理道歉的无理要求。自从进了阳光公司以后,自己工资确实没有少拿,可自己还有一点人身自由吗?丈夫住院,连照看的假也得不到批准,自己连一个妻子的责任也未能尽到,丈夫临终之际,自己不能守护在丈夫身边,丈夫那微睁的眼睛是因为自己不在身边而死不瞑目啊。为了那几个破钱,自己把什么都搭上了,值吗?反正自己现在听天由命了,要杀要剐由公司处理好了。

  一星期之后,公司宣布了一条惊人的消息,王虹被正式解雇了。一时公司上下大哗。这消息很快又传向了社会,一些好事的小报记者又在报上广为传播。公司总经理黄克明竟然厚颜无耻宣称解雇王虹的原因是王虹用美色拉自己下水,然后诬陷自己,企图敲诈钱财。为正公司风气,严明纪律,整顿秩序,恢复活力和生机,决定予以王虹解雇处理。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简直是无中生有,血口喷人!王虹忍无可忍,决定到法院起诉。

  一石激起千重浪。许多曾经被黄克明侮辱过做过模特梦的少女的家长也纷纷走上法庭起诉黄克明,公司部分女职员以前忍气吞声,现在也站了出来,要求为自己讨回公道和说法。黄克明千夫所指,成了众矢之的,害群之马。很快,黄克明强奸妇女,引诱奸淫少女的犯罪事实调查清楚,黄克明自己也供认不讳,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严正的制裁。这条轰动一时的消息成了当年西京城的十大新闻之一,各大新闻媒体很是爆炒了一阵。阳光公司的形象声誉一落千丈,不久,外方投资者就撤回了资金,阳光公司倒闭了。

  早在公司宣布解雇王虹时,王虹已和公司结清了所有帐目,如数领回了自己的工资和奖金。打完这场官司,王虹又得到了四万多元的名誉和精神损失费。
  何去何从,路在何方,王虹一时感到非常茫然。
  日期:2006-3-28 15:53:10
  第三十五章(1)
  一个偶然机会,秦风在书店闲转,发现一家个体书店里有卖自己诗集的,他感到奇怪。自己的书不是新华书店经销吗,个体书店怎么会有?是不是盗版的?然而仔细想想,只有那些畅销书有盗版的,诗集已经少人问津了,难道自己的书会被别人盗版?他抽出一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和自己手头书毫无二致,他怀疑书店老板打埋伏,真真假假,真假参半,又随意抽出五六本,竟然还是一模一样,怎么看也不像盗版的,咋回事呢?他叫过书店老板问:“这些书是从哪里搞来的?”

  书店老板吞吞吐吐,说:“你要买书就买不买算了,问这干什么,你觉得鸡蛋好吃还一定要问是哪个鸡产的吗?”
  秦风更为诧异,这又不是黄色书反动书盗版书有什么吞吞吐吐的,他就说:“我是这本书的作者。”
  书店老板眼睛一亮:“你就是秦风?你就是大名鼎鼎的作家秦风?”
  秦风点了点头。书店老板赶忙递烟倒茶,说:“快请坐快请坐,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你的书我这儿放了二百本,短短一个月就买出了一百多,比一些畅销书还快,好些读者还提议要作者签名售书呢。幸会幸会,实在幸会。”秦风说:“那你现在该告诉我这书是从哪儿弄来的了吧?”
  书店老板点头哈腰:“是呀是呀,是一个女的放的,她告诉我任何人问都不要说这书是从哪儿来的,不行了就说是新华书店处理的。我也感到奇怪,让我代销书就代销吧,搞得这么神神秘秘干啥。既然你是作者,我就实话告诉你。”
  秦风猜出那人可能是柳叶,但出版合同自己看过的,确实是由新华书店经销,如果是柳叶,她为什么要搞这一套把戏,如果不是她,又会是谁?他如坠五里云雾,天下竟有这等怪事。秦风又问:“那女的什么模样,什么口音?”老板如实回答了,问:“你们是不是认识,捉的什么迷藏啊?千万不要告诉她是我告诉你的,她向我反复叮咛过的。”

  秦风说:“不会的不会的,放心好了。”就走出了书店。
  老板跟在身后满脸堆笑说:“走好,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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