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
第1节

作者: 田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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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4-10-31 19:07:00
  曾经沧海
  田 冲
  一
  这是一幢普通的民宅。走进大门是一个小院,院里栽着一棵茂盛的葡萄。院子不大,但将整幢小楼分成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的一层左边是一间小小的裁缝店,房东自己经营,右边一间是厨房。二层也只有小小的两间房子,秦风就住在上楼后靠左手的一间,院子的后半部分一层是互相连通的两室一厅,房东自己住着,二层全部空着。

  秦风搬进来之前,偌大一个院落就住着房东杨光明、陈美美夫妻两个,小院显得冷清而静谧。秦风搬来后,小院才增添了一点活力,房东杨光明是一位卡车司机,人称杨师傅,言语不多,身体稍微发福,一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黄牛脾气,心直口快,朴实憨拙。女主人陈美美二十七岁,是一位裁缝,天生乐天派,热情大方,有一副金嗓子,能歌善舞,一头披肩秀发如奔流的瀑布,无风自扬,很适宜去做洗发香水的广告,她的身材很苗条,纤细的腰肢仅可一掬,修长的玉腿白嫩可人,走起路来像古代款款摆动的舞女。

  秦风搬来的第一天,就是她为秦风打开的房门,把钥匙交到了秦风的手中,在交钥匙的那一瞬间,秦风看见她那只纤细白嫩的玉手,心里轻轻感叹了一声,多么迷人的手啊。然后她帮秦风洒扫地面,顺便闲聊了几句,临走告诉秦风,住在这儿就是一家人,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样的话秦风听了心里一片温暖,秦风当时就想,能有这样一个妻子多好啊。这时的秦风仅有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还不敢想像去犯错误。

  时令虽然是冬季,但这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万里无云。
  秦风在单位同事的帮助下,把自己学生时代的被褥、书籍、纸箱以及日用品等东西搬进了自己的小窝。这间十四平方米的小屋很快被布置一新,尽管还有些大学生宿舍的味道,但毕竟是一人一室,给人一种家的感觉,家的温馨。
  流年似水,日子一天天过去。上班,下班,为领导写讲话稿,回家读书,写些劳什子诗歌,鼓捣文学。岁月很平静,波澜不兴。还在上大学时,秦风就在学校的黑板报和校刊上发表了三十多首诗歌,很让同学们刮目相看了一阵子,他尝到了创作的乐趣,心中暗暗崐使着一把劲,要当代的鲁迅、茅盾、郭沫若、巴金、贾平凹。除了上班,他把自己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和写作上,他已写了厚厚一本诗集,还没有勇气向外投稿。那时,他把那些为数不多的报刊看得很神圣,那可不是学校的黑板报和校刊,那是作家的用武之地、文学家的摇篮啊。他写啊写啊,已经写下几百首诗歌了,还是没有向外投寄,他怕退稿被单位领导和同事知道笑话。他要等到作品质量达到一定高度后再投稿发表。

  冬去春来,春天的阳光照得人浑身舒坦。曲江池的杨柳又吐出了新绿,人行道上的冬青更加绿中含青,青中绽绿了。多么好的春天啊,走在春天的阳光下,心情就如丰收后农民们发自内心的满足和欣慰。
  秦风已二十三岁了。礼拜天,他常常一个人去郊外的田野里散步,田野里金黄的油菜花,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农人们赶着牛春耕的情形,都成了他吟咏的主题。偶尔,他也会看到一对野狗在那里谈恋爱,在作制造生命的事情,他就会脸红心跳。这时候,他就会想起十七岁那年家里为他订的那个扎着一根羊角小辫的乡下媳妇。逢年过节,他去她家里接她来自己家,走在路上,她在前,他在后,距离至少在三米以上,甚至更远,他怕村里那一帮毛孩子指着他俩喊他们的名字,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着,不说一句话,直至到家。他母亲知道了,问他是不是爱那姑娘,他红着脸告诉母亲,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和一个女孩子走在一起怪怪的,那感觉很特别,心里有时会莫明其妙地跳。他母亲告诉他,那种感觉就是爱。他有些疑惑,那怎能叫爱?叫喜欢还有点说得过去。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乡下姑娘的胸部很高,他知道那是丨乳丨房。他见过母亲的丨乳丨房,皮肤松驰,向下垂着,缺乏弹性,但他不知道女孩子的丨乳丨房是什么样子,他想那地方一定很神秘,很好玩。中秋节晚上赏月的时候,他母亲有意把这一对活宝安排在一起,他给她递茶的时候,心里有点慌,不小心把茶倒了她一身,赶忙伸手去擦,慌乱中就碰了她的那只白鸽子,他满脸通红,赶紧抽了自己的手。她也满脸通红,但并没有生气,对着他友好地笑笑。那笑容里,似乎有鼓励他的意思。刚才无意中碰了那儿一下,他什么感觉都没有,他努力了几次想伸手去抓住它,轻轻地抚摸它,那是多么神奇的一个地方啊,他又怕自己真伸出手她会生气的,终于放弃了那个想法。在秦风十九岁上大学以前的两年里,他和那个梳着羊角小辫的姑娘连说话都脸红,两个人见了面就像演木偶戏。他上大学后,终于不顾父母反对,把那门婚事退了。

  上大学后,秦风深深地爱上了文学。这也许和遗传有关吧,秦风的爷爷在旧社会给地主当过长工,他能吃苦肯卖力,地主给儿子请的教书先生很喜欢他,有时也一块教他背唐诗宋词《百家姓》《三字经》什么的,耳濡目染,他没有学会作诗写词,却能编顺口溜、酸曲之类,类似于陕北的信天游(信天游中那些高雅的除外),但有些却在民间流传甚广,甚至后来当地政府部门编篡地方掌故、历史轶闻之类的书籍,还选编了不少。秦风在他后来写解放前故乡丹江市的社会状况的书中也多次引用到它。在秦风上初中时,他的爷爷还健在,经常教给他自编的顺口溜之类,这对秦风不能没有影响。

  当然,秦风喜欢上文学还有其它一些原因。首先这与他上大学所学的专业是一致的。再有他上学时读了大量世界名著,如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司汤达的《红与黑》、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米切尔的《飘》等等等等许多书籍,他被这些伟大作品的艺术魅力所感染所震撼。他热爱这些作家,热爱他们的作品。对他们笔下美好的爱情也心往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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