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融经济的眼重看历史》
第43节

作者: 谁是谁非任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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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就是中国的汇率升值100%,中国的出口企业就真的会按照这样的情况去执行合同吗?按照中国的《合同法》,如果能够证明是严重亏损的交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金不是可以随便要的,在早先的《经济合同法》对于一般通用商品,违约金为价格的5%,对于专用商品,违约金为30%,但是这规定在加入WTO时做了改变,新的《合同法》没有明确写,但是该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奇高的,可以要求法庭予以调整,这里的目的就是防止高利贷等违法的行为隐藏在正常合同里面,而中国的实际司法操作是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的,而对于企业的损失,由于国际上有越南、泰国等可以替代的国家存在,中国的汇率巨幅变化,按照这些国家的价格替代计算,损失赔偿也是不多的。同时就是外国的法律,法律也保护企业合理的违约,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履约损失巨大无法收回成本的,一般违约金也不高,法律限制的是违约得利的行为,所以中国的企业肯定是不会履行合同的,就违约金而言,赔多少是多少,而缓慢的上涨,每个交货周期都在5%以内,反而使企业无法使用合理违约来保护自己,被迫忍受不断上涨所带来的利润损失。同时外国企业即使是以违约索赔巨额损失成立,中国的企业会破产,但是这样的破产对于债权人没有意义,中国的加工企业房子是租的,设备是贷款和融资租赁的,资产很少,破产了再重新开一家就好了,这就是船小好掉头;而中国的很多外贸都是通过一个贸易公司代理的,即使是大集团,也是多家有限公司,负责外贸的一般都有风险隔离,这些贸易公司基本上资产不多,追他们违约可以司法执行的资产还不足诉讼费用,就更加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这里我们的司法制度不是案例法,以往的案例都可以推翻,并且可以制定对于我们企业有利的司法解释,这里我们司法的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恰恰起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妙境。

  我们再看一下国外的市场会怎样,外国厂商如果中国的所有商品都一朝违约,他们为了使自己的商场不断货,是无法不接受中国企业的新价格的,他们可以找越南、印度等替代国家,但是现在中国完全断货,这些国家的产能不足,无法全部满足需要,因此他们必须接受中国企业的涨价而无法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而中国汇率的缓慢变化,就给他们充足的时间,他们可以从容的找替代国家而打压中国。

  日期:2008-8-13 14:23:11
  人民币升值一步到位是对于中国各个经济层面的利好(二)
  同时在中国商品价格暴涨严重影响国际各国的老百姓生活时,政府就会受到老百姓巨大的压力,政客他们就会要求取消中国商品的反倾销税和配额,这部分非关税贸易壁垒有百分之几十到几百,而且在人民币增值后,他们使用替代国家计算出来的倾销也同时不存在了,要知道中国的产品价格优势是计算了反倾销税等贸易壁垒后的优势,取消了这些壁垒,实际上是中国出口企业的福气!

  在制造业,成为一定规模后就会对于不成规模的造成巨大的门槛,中国的制造业成为规模后实际上就是对于越南、泰国等国造成了门槛,这样的门槛才是我们的竞争优势,但是外国为了在制造业上不受制于中国,有意的搞了一个反倾销税出来,以越南、泰国、印度等国的成本作为我们倾销的依据,用心是险恶的,这样印度、越南、泰国的产品才有市场机会,这个反倾销税只有在人民币低估的情况下才能够计算得出来,而中国为了制造业上规模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呢?一个是人民币汇率的从5到8的突然贬值,另外就是贱卖中国的稀土、钨、钛、煤甚至还有石油等等的资源,当时中国出口石油时才10美元一桶,是何其的廉价啊!现在我们不提高我们的汇率,忍受反倾销税,导致我们的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在丧失,如果这个门槛被突破后,中国就没有什么国际竞争资本了,后果比外汇储备的损失还要可怕,因为外汇的储备是死的钱,是过去的事情,而国家的竞争力才是未来!此时让汇率的缓慢升值,给竞争对手时间突破我们的规模门槛,简直就是贻误战机!被竞争对手突破行业门槛丧失竞争优势这样的损失,对于出口行业来说,远远比损失几单贸易要惨痛得多。

  能够以一定的总体成本换取反倾销税的取消,本身就是非常值得的。在这里还要认识到的是人民币升值是由于内在价值引发的,是迟早的事情,因此对于这个取消反倾销税的成本实际上是早已经存在的和中国企业必须承担的。
  待续……
  日期:2008-8-14 9:48:16
  人民币升值一步到位是对于中国各个经济层面的利好(三)
  同时大家还要注意到中国当前企业的成本构成工资只占12-19%,大头是进口的设备折旧和进口原材料、资源等等,中国的汇率暴增,进口设备和原材料、资源等的价格就大大降低,本身可以冲销大量的成本变化,中国的产业工人的人力成本是一二百美元还是三四百美元,实际上对于西方的劳动力成本竞争力都是很强的,而对于我们的进口设备仪器,是一百万还是五十万,负担却极大的不同,我们企业为生产所消耗的由石油、铁矿石等资源变成德能源和钢铁的成本就更加不一样了,所以这样的增值后,我们的产品总成本是否增加本身还是未知数,因为我们的第一部类的产品高端还必须依靠进口,我们出口的产品的机器设备、高端材料还是以进口居多。

  在中国这样调整汇率的时候,我们的政策工具也是不能闲置的,我们的政策手段就是补贴和税收,在汇率的调整下,不但有外贸的损失,也要看到进口的企业的得利,同时还要看到投资项目的得利,我以前的文章分析过税收上的国民歧视政策,实际上我们对于这些进口和投资的得利是可以运用税收杠杆的,而对于损失出口企业,也可以运用补贴的杠杆,我们的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就是各方的利益平衡,既然汇率的调整,对于国内产生了利益变化,我们的政策就应当发挥平衡稳定社会的和谐作用,这才是和谐社会,才是和谐机制。

  日期:2008-8-14 10:11:06
  "奥运”后中国-- 征求大侠意见(转载)
  如果说是成人礼,那么国民的集体人格则表明着国家的性格,而在特定时候某种集体人格的缺陷无异表明国家性格之非成人化。在一个大国应有的价值体系中,国民理性精神的建构也不可缺失。这种理性精神,不仅需要在具化地落实爱国热情过程中,维护好国家的根本利益、核心利益,并充分认识到国家要在开放、包容、自信中发展,并以此为前提,保持独立、清醒的判断,不胁迫,不盲从,更不被利用与误导。只有拥有更为理性、笃定的国民,大国之气度才能确立,大国之价值才能坚定,大国之地位才不会被撼动。有这样成人化的国民精神,始有成人化的国家。

  “根据我国国情,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像这个著名的论断一样,我更愿意将今日之中国视为“少年中国”。百年之前,梁启超先生于中国积弱之时写就的《少年中国说》,至今绕梁不绝。“夫国也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地球上之有完全成立之国也,自百年以来也。完全成立者,壮年之事也;未能完全成立而渐进于完全成立者,少年之事也。”又说,“夫古昔之中国者,虽有国之名,而未成国之形也,或为家族之国,或为酋长之国,或为诸侯封建之国,或为一王专制之国。”梁启超这段文字,正可以观照今日正急吼吼要迎接“成人礼”的中国。太过急切地证明或表达,终究是非成人化的表现。

  “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也,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把中国定义为少年中国,恰恰是对无限未来的深情寄予。
   
  日期:2008-8-14 22:18:39
  人民币升值一步到位是对于中国各个经济层面的利好(四)
  所以对于中国的汇率暴涨中国还可以给这些出口企业以补贴,补贴就是他们的违约金为幅度,如果企业因为汇率破产了,还可以补贴破产股东,这些补贴是通过人民币进行的,不会给汇率造成压力。而补贴的资金的来源可以通过征收进口的企业的所得税来完成,对于进口企业汇率涨100%,一次性的有了50%的利润,征收一个专项所得税,按照目前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就可以得到进口总额12.5%的所得税,足够给出口企业补贴,如果不足,还可以征收暴利税,我们对于石油企业不是已经做过了吗?同时对于投资项下的收益,虽然我们规定了利润汇出不纳税,但是那是经营所得不纳税,对于汇率所带来的额外利益,属于经营外的收益,是可以征税的,有此税在,对于资本项下的热钱就是很大的打击,而且得到的税收收入还可以补偿我们的出口损失。我对于房地产的热钱已经采取了限制和重税制度,但是这样的制度不能太久,否则会对于国内经济造成很大损害,我们的入世协议签署得非常有问题,但是按照WTO规则,征税是一个国家的主权,谁也不能干涉。通过征进口环节以及汇率得利环节的税收收入来补贴出口环节的损失,国内的经济利益是可以平衡汇率突然调整的损失的。但是如果是缓慢的升值,这样的税收和补贴就都无法进行了,反而各方的利益不均衡,会造成社会和经济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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