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恐怖派 怪事集 每天一故事 毒蜂短篇集》
第33节作者:
sinwavq 2011-1-6 21:12:00
我说:“是你们的同事告诉我的,让我不管想起什么就告诉他。”
那两个警官就用眼睛看着我一言不发。这时身后的方警官马上就站起来打圆场,安慰我说:“你不知道情况,也别怪我们神经紧张,那个人已经杀了十几个女孩了。你电话里说的那个梦,跟昨天晚上发生的案子一模一样。”
我听了这话不知怎么的,竟然有点兴奋。
突然那两个讯问我的丨警丨察拿出了一个信封,那是一组尸体的照片,他们像展开折扇一般打开照片,一张一张地给我看。看到受害者那全身是血的惨相,我当时就觉得胃里翻江倒海,差点没吐出来。
方警官见到了我的表情,冲着那两个人微微地摇了摇头,那两个警官也像是见到了我的表情,于是他们就将我放了。
但是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发现总是有一辆车跟着我。此后的一周,都是如此。
2011-1-6 21:13:00
直到那天我又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一个熟悉的女人,我看不到她的脸,虽然不知道她是谁,但是我就知道自己认识她。一个男人突然从黑暗的角落冲了出来,一刀刺向了她的脖子,那女人用手捂住脖子,慢慢地倒在了地上,死掉了。随后,在黑暗中,我的爷爷又出现了,他愤怒地看着我,用手指指着我不停地骂,随后他嘴里又喷出了黑色的血,眼睛变成了两个窟窿,血不停地喷涌而出,以至于将我淹没了。
我惊醒了之后,立即将梦告诉了方警官,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就挂了电话。
下午我又接到电话,他们又约我过去。当我再次向领导请假的时候,领导的眼神中分明透露出一丝怀疑与恐惧。显然他是将我看作重要疑犯了。
这次我被带到了会客室。那两个年轻警官给我沏了杯茶,还给我了一根烟。我说不抽,他们就一个劲儿地劝我喝茶。我不得已只好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2011-1-6 21:14:00
他们询问了我的详细梦境,告诉我说:“与我们今早发现的现场没有什么出入。”
“你确定不是有人告诉你,或者暗示了你什么吗?让你做了梦?”他们又问。
我说没有。
他们追问:“你最近没有接受什么催眠疗法吗?”
我说:“你们怀疑我是精神病是不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前几天还派人跟踪我,是不是觉得我就是那个变态杀人狂?我告诉你们我梦见了什么,是因为我希望你们抓住凶手,不是因为我变态。如果我真是变态,我会作完案还来告诉你们吗?”
他们说:“你别激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会不会有的人趁你不注意,偷着暗示,或者催眠你,他告诉了你作案的细节,让你觉得是做梦梦见的?”
我说:“我从没有和任何人独处过,催眠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哪有那么快。”
2011-1-6 21:16:00
呵呵,其实如果不吃高热量的东西,即使吃得多,也不会太胖的
主要就是奶油,猪油一类的东西容易让人发胖。
而且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就是反式脂肪,这个才是近代人大量发胖的根源。据说这种脂肪,3个月代谢不出去。只能在体内存留着,所以人即使节食运动,也会越辩越胖。
2011-1-6 21:36:00
胖警官说:“昨天那个凶手不小心在死者的衣服上留下了自己的唾液。还好死者的衣服是黑色的,唾液风干后变成了白色。只要验一下DNA,就能知道目前的嫌疑犯中哪个是凶手了。”
接着,那丨警丨察说:“你刚才喝水的杯子,我们已经拿走化验了。”
我听了十分生气,一拍桌子道:“你们简直就是混蛋!”
随后我被放回了家,临走时,他们说结果出来前不允许我去外地,一路上都有两个丨警丨察开车跟着我,晚上睡觉的时候,门口也停了一辆警车在楼下。
第二天,化验结果出来了。随即我就被丨警丨察逮捕了。他们认为我就是凶手。因为死者身上的唾液,与我在茶杯上留下的唾液,完全一样。
我知道:“这是肯定是陷害。”
但他们肯定地说:“你是双重人格。你认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实际上是在做梦。”
我对他们说:“你们电视剧看多了。这剧情也太狗血了!”
2011-1-6 21:37:00
在随后的审讯中,他们将尸体的照片拿了过来,让我辨认。
他们拍着桌子对我吼道:“她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你怎么下得去手!”
我定睛一看,发现这照片上的死尸竟然是我的同事,王丽娟。我突然回想起来那天,在我将文件递给他的时候,她正在吃酸梅,看到她闭着眼强忍着酸味的表情,我的口水滴了下来,正好掉在了她的后背上,由于怕出丑,我就没敢吱声。这滴口水,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
当我把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审讯的矮胖警官翘起了二郎腿,一边笑一边说:“编,接着编。”
我说:“真凶还正在逍遥法外。而我这个见义勇为的证人却被关在这里,被你们当作凶手审讯。你们就这样破案的吗?”
2011-1-6 21:38:00
丨警丨察却说:“别废话了,现在证据确凿。快招作案过程,别让我们费事。早招是招,晚招也是招,早晚都要招,何必吃苦头?现在你招,就是坦白从宽,等我们找到你的作案工具,那时再招,就是抗拒从严!”
我说:“刑讯逼供是违法的!”
他们说:“放心,我们不打你。”
随后我被脱去了鞋子,他们让我光着脚站在屋子里,不让吃东西,不让喝水,不让去厕所,不让睡觉。一连四十八小时,他们不停地换人对我进行审讯。
在我被罚站的这两天两夜里,我并没有傻站着,而是试着理清思路。我想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的像他们说的,我是双重人格,我半夜变成了杀人狂,到处去杀人,然后我把这当成了别人犯下的罪,然后还傻瓜一般地去举报自己。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些丨警丨察破案压力太大,但他们实在找不到凶手,所以就拿我顶罪。
2011-1-6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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