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江湖纪事》
第7节

作者: 奋斗出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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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成熟、圆融甚至世故,和他22岁的年纪有些不符,他的过分热情和客套,让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那是我第一次跟刘彦明见面,也是时隔四个月后,兄弟们第一次聚首。
  此后二十年,我们在江陵县、在江东市的道上搅弄风云,掀起滔天风浪,时过境迁后,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十几年黑道的刀光血雨,我们或许对情义有了不同的理解,但我想,我们都会记得,记得1994年9月6日,我们在饭店畅快淋漓的喝酒吹牛的日子,记得那个叫惠民的小饭店...
  那一天,我们从中午喝酒喝到半夜,我们聊最近很火的录像片,聊过去在各种小巷子里逮着贺雄打和被打的事儿,也聊女人。
  刘八斤显摆的跟我们说,他把刘玉芝甩了,刘玉芝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着他的腿求他别走,然后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
  我小声问宋哲到底是怎么回事,宋哲绘声绘色的告诉我,
  实际情况是刘八斤劈腿被刘玉芝抓住,刘玉芝的亲哥带着场子里五六个同事朋友,一脚踹开了刘八斤偷腥的出租房门。

  刘八斤当场被抓住,裤衩都被扒了,大白天里晃荡着一条毛毛虫,在乡里被追着跑了一条街,彻底火了。
  听完后,我们一边肆无忌惮的嘲笑刘八斤,在刘彦明诧异的眼神中,我们又聊起了刘八斤与刘玉芝的过去。
  刘八斤本名刘佳。他身材臃肿,消化系统也好的出奇。
  他身高一米六六,体重八十八公斤,拉完屎以后八十四公斤。
  这不是调侃,是真事儿。
  大约一年前的夏天,我和刘八斤、羊克三人在乡里的饭店喝酒,

  席间我们都喝了不少啤酒,喝到接近尾声时,身材很标致的刘玉芝来了。
  刘八斤趁着酒劲,嚷嚷着向刘玉芝倾诉爱慕之意,
  刘玉芝不同意,嫌弃刘八斤长得丑,还肥,直言不讳地说刘八斤有两百斤。
  刘八斤很不满,拍着胸脯说自己只有一百六七,只能算略微丰满。
  刘玉芝不信,十分笃定地说他绝对有两百斤。
  半开玩笑的争执中,刘八斤去了一趟厕所,然后来到饭店门口的一个磅秤前,当着我们大家的面,称了**重!
  称重的结果让人难以置信:84公斤!
  我们一度以为那磅秤是坏的,因为,
  两天前,刘八斤还还在我们兄弟的嘲讽中,称过体重,当时是88公斤。
  吃喝玩乐是刘八斤的人生信条,他从来没有减肥的想法,
  我们实在有理由怀疑..那天晚上,他跑到饭店厕所里,到底憋了什么大招?
  事后,刘八斤这个外号,一炮而红。
  聊着聊着,刘八斤眼眶就红了,即便他极力控制,我们也能看出来,他并没有表面上的云淡风轻,一年多的相处,他对刘玉芝还是有感情的。
  第二天,我回到了灵山乡,回到了外婆家。
  下午,当阔别三个月再次见到外婆时,外婆正在家里给四五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女孩做无偿补习。
  就在那个空气中弥漫着淡淡鸡屎味的院子里,在挂在槐树树干上的小黑板前,外婆右手一截粉笔,左手拿着鸡毛掸子做教鞭,时不时的弯腰在黑板上写写划划,没有阿黄的提醒,连我回家了,外婆都没察觉。
  我安静地站在竹林边,看着外婆,看着背已微驼,眼里依然有光的外婆,午后金色的阳光撒在她脸上,脸上的褶皱也仿佛成了金色,她像是沉浸在自己作品中的米开朗基罗,鼻尖浸出的汗珠如此清晰。

  我凝视着她,他却没发现我,我在竹林边站了足足五分钟,然后叹口气,悄悄离开。
  我对外婆的感情,是复杂的。
  一方面,她的理想主义感染了我,她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真善美,让无数次即将堕入无边黑暗的灵魂得到喘息,如果没有她,我可能在十年前就已经杀了贺雄!
  另一方面,我对她身上散发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博爱很难认同。
  我想,这和她的人生经历有直接关系。
  我外婆在五十年代留过苏,接受过纯正的红色教育。
  她一生质朴而纯粹,无论是精神还是行动,都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特殊年代,外公出事后,外婆回到江陵县第三中学当老师,在人民教师这个平凡而伟大的岗位上,坚守近二十年。

  她曾经在分房和升迁上受到过很多诱惑,但始终坚持着原则和底线,
  不曾贪污一个铜板,也不曾用手里的权力剥削打压过一个人。
  前年退休后,她和村里的农民打成一片,上山捡柴,院里种菜,角色切换十分自然,她对劳苦大众有很深刻的同情,每个月的退休金有一大半花在给村里留守儿童的资助上。
  她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真正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我进看守所后,博爱无私的她给曾经的学生、时任江陵县的一把手张书记写了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我不得而知。
  但我完全能够想象,外婆在执笔写信时候的浓眉紧锁与千肠百结。
  当时我那个案子在江陵县闹得沸沸扬扬,贺雄宗族的亲戚还找了人,抬着贺雄的尸体,到乡政府门口,制造舆论,给政府施加压力。
  民间对我这个案子大致有两种看法:

  一种认为贺雄该死,是罪有应得,四个人拿着凶器追着一个人打,贺雄活该被杀,何嘉祥是英雄,无罪!
  另一种看法是,我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卫过当。
  到底是不是防卫过当呢,五年后,大约是99年年尾,
  张书记的秘书,99年任江陵县副县长兼公丨安丨局长的盛文涛同志,曾经跟我有过一次对话,他说:

  “小何,你应该感谢79年刑法,对防卫过当还未修订。”
  “为什么?”我问。
  “79年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
  但什叫“超过必要限度”,什么叫“不应有的危害”这里面的模糊空间很大。
  当时民间舆论普遍同情你,但当时对该类案件官方态度普遍偏保守,多数做法是各打五十板子,事实上张书记已经准备给有关方打招呼了,而这时,陈淑芬(我外婆)给张书记写了一封信...”
  我瞬间意识到,外婆这封信是有份量的,但可惜,
  那时候的我,双手沾满了血腥,已经在黑道上泥足深陷,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在外婆家住了四天,四天后,我就离开了。
  在工业浪潮的洪流下,种地是最末的选项。
  19岁的我还有许许多多未完成的梦,我不想过早的回到村里,继承那两亩田和锄头,继承我非常尊重但实际上被太多人瞧不起的农民身份!
  我已不太记得那几天跟外婆相处的细节,但临走时,外婆有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她说:
  “嘉祥,无论你以后身在何处,做着什么样的工作,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你都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外婆不在乎你是否衣锦还乡,只在乎你能否健健康康的活着,是否堂堂正正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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