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千的十年生涯》
第37节

作者: 白夜红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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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跟民叔的相处,我了解民叔,他根本不想跟余老头多半点交流。
  “托您的福,我儿子出来了,还给我生了一个孙子。”

  余老头提起孙子时,脸上洋溢着幸福:“您咋样?我记得咱们认识那一年您儿子刚出生,现在也该上初中了吧?”
  听到余老头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心里咯噔一声。
  孩子和媳妇儿,一直以来都是民叔心中的一个结!
  “上了,今年初一。”民叔城府足够,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看不出半点异色。
  不等余老头再次攀谈,我连忙开口,打断两个人的谈话,对余老头委婉的下了逐客令:“余叔,我叔马上要去做化疗了,要失陪了。”

  “好好,正好我也该回去了。”
  余老头会意,起身告辞对民叔告别:“尚老板,我改日再来看你。”
  在余老头离开病房,关闭病房门后,民叔脸上淡淡的笑容,也随着关门一同关闭。
  “小东,以后不要跟别人提起我的身份,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濒死的糟老头子,你再去提只会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民叔没有责怪我,他语气平淡,双手转动轮椅,回到窗台前:“我在江湖上仇家很多,被别人知道你是我的侄子,会牵连到你的!”
  “知道了。”我答应一声。
  民叔逃到东北,就是为了躲避那些在他意气风发时,得罪过的仇家。
  可至今已经过去近十年,民叔也沦落至此,我想,就算那群仇家知道民叔在哪,见到民叔现在的样子,也该放下仇恨了吧。
  “你跟的老板,是市里的哪一位?”
  民叔拿起他放在窗台上的哈尔滨烟盒,双指敲击烟盒底部,拍出两根烟来。

  “姓聂,他的真名我不清楚。”
  不等民叔拿出烟,我接过烟盒,将它重新放在窗台后,从口袋中拿出剩下的半包中华,递给民叔。
  民叔这些年虽以乞讨为生,但是老千的习性不变,无聊时,他会出去遛弯。
  他的遛弯与普通的公园老大爷不同,他会去各个赌场里溜达,以此为乐趣,家里有一套民叔带着我逃亡东北时穿的名贵西装,虽然已经洗了泛白,但他每次出去遛弯,都会穿上那一身。
  那是民叔这位亚洲赌王的最后体面!

  “聂家在原江市是大家族,你一个刚会飞的小家雀,在那片雄鹰群聚的森林想要混出头很难,反而容易让你陷入泥潭,早做打算。”
  民叔接过我递给他的中华,叼在嘴边。
  我拿出火机,帮民叔点燃一支后,给自己也点了一支烟:“叔,我加入赌场的第一天,就赢了一百二十万啊,凡事有利有弊,树大招风也挡风,我觉得傍上这颗大树还挺好的。”
  聂家在原江市的势力多大,我不清楚。

  我希望它的势力大,它的势力越大,对我越有好处,我也能更快的在这座城市站稳脚步。
  人,要学会借势!
  “做我教出的徒弟就不要因为钱而低头,有点出息!记住,我曾经的成绩不是你的目标,它只能是你的垫脚石,你必须超越,只有你出息了,我到九泉之下才有脸见你爸爸。”
  提起我爸爸时,民叔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我没你那么大的抱负,我就想把你的病治好,把你和我爸的仇报了,然后领你去环游世界,就这么简单。”

  我深吸一口烟,将内心真话吐露出来。
  民叔曾经是亚洲赌王,在华北平原那一带,也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是黑白通吃的首富。
  我甚至从未将他的辉煌当做我的目标,太过于遥远不及。
  我这辈子没什么亲人,我只想治好民叔的病,给他们把仇报了,然后带着民叔去开开心心的享受生活,唯一的期盼就是江凡,她能陪在我身边那就更圆满了。
  “冤冤相报何时了,就算你爸泉下有知也不会希望你去报仇。”
  民叔将烟灰弹在窗台上的烟灰缸内,抬头看向我:“我老了,你也长大了,你有自己的想法和目标,我不会管。

  但有一句话,我必须要唠叨一遍,你也一定要记住!”
  民叔伸出手,用手指指着我的脑门,态度严肃。
  “您说。”
  我知道,民叔这种姿态,是特别严肃和认真的跟我讲,我要专心恭听。
  “等我死后,你要么退出着千门江湖,换个城市过正常人生活,要么就给我混出名堂,不要浑浑噩噩的做那些不三不四的小老千,听见了吗?”
  民叔这种犀利如鹰隼的眼神,是我前所未见。
  “听见了。”我连连点头。

  “偏门,你可以不入,就算混得再差,我都不会怪你。但你一旦入了偏门,混不出名堂的话,就算我死了你也不要给我烧香,我不认你!”
  民叔严厉地说完这句话,他将烟蒂按灭在烟灰缸里,语气平和下来:“做人啊,良心和尊严都有最好,可千万别丢了良心,还没换来尊严!”
  民叔最后一句的意味深长,我听得明白。
  蓝道千门是偏门,昧着良心赚钱的活。

  民叔是担心我,丢了良心入千门,到头来只成为一个每天靠出千赚些吃喝,还要被赌场当做过街老鼠的小老千。
  良心和尊严不能两个并存,起码要占一个。
  要么做正经买卖,可能赚不到大钱,至少不丧良心。
  要么入千门,混成爷,混成民叔那样的大人物,拿良心换尊严。

  “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我向民叔保证道。
  他的话,燃起了我心中斗志。
  我赚过快钱,一夜赢下黄胖子一百二十万,我这辈子不可能再去做普通人,去给别人打工一个月赚个千百块,也不会甘心做普通人。
  我只有一条路,就是做一名民叔那样的老千,追平他,再超越他!
  “嗯,我累了,扶我去床上休息吧。”
  ‘咚咚咚...’
  整个下午,我都在医院里陪着民叔,直到一个小混混敲响病房门。
  “李喜东,军哥找你,就在楼下。”
  我打开房门,大军手下的马三站在门口,急匆匆的说道。
  “好,我这就下去。”
  我没有手机,别人想要找我,只能通过上门。
  我需要联系别人的时候,会通过商店里的付费座机电话,或者公共电话亭。
  九八年的手机价格,远比二十年后要高。

  一台手机普遍要大几千,办理一张电话卡还有几千块,加在一起就是一万多。
  九八年的一万多块,可能很多人家有这笔钱,但没有几个人舍得掏出全部家当去买一台手机。
  一台手机,那就是身份的象征。
  跟民叔打了一声招呼后,我跟随李三下楼。
  大军的宝马就停在医院正门口,刚坐上车,大军就递给我一个盒子:“这是给你买的手机,电话卡也办好了,我还帮你把我和江凡的电话号码存了进去,舍得成天找不到你的人。”
  “谢谢军哥,这笔钱从我的佣金里面扣掉就行。”
  该花的钱,我要自己花,不能什么都叫人赠送。
  我给他提供价值的同时,他也给我提供了平台,所以,他并不亏欠我什么。
  送我礼物,那是情义,我不想搭太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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