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之道》
第41节

作者: 冯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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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不起哥哥,对不起哥哥半年多训犬的心血!更对不起那个鲜活、可爱的生灵!
  她蹲在地上,捧着脸,绝望的泪水,顺着手指流了出来……

  这时,丁一感觉从脚面上热乎乎的,她抬起头,居然看见了一一在嗅着她的双脚。
  她冲动的一把抱过它,抚摸着它的全身,惊喜地说道:“天哪,你没事呀?吓死姐姐了……”眼泪又滚了出来。
  这时,一个声音在头顶上响起:“放心,它毫发无损。”
  丁一抬头,这才看见旁边还站着一个戴着眼镜、西装革履的男人,手里攥着小狗的牵引带。她赶忙站起来,感觉眼前这个人有些面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那个人很有风度的向丁一伸出手,说道:“你是丁一,我们见过,我是王圆。”
  王圆?丁一想起来了,在彭长宜组织科室的人,给丁一接风的那天晚上,中途王圆来敬酒。
  想到这里,丁一下意识的看了看王圆的腿,只见他站着的时候,残疾不是太明显。
  丁一抱着小狗,赶忙伸出自己的手:“谢谢你,王总,谢谢帮我找回了它,我还以为它……”

  无论如何,丁一都不忍心把下面那个残酷的字眼用在小狗身上的。
  “不用谢,我看见它疯狂的追我的车,又看见你在后面跑,就停了下来。对了,它干嘛追我?”王圆不解地问道。
  丁一明白了,原来小狗追赶的吉普车是王圆的。
  她说:“哥哥把它送来的时候,坐的是军用吉普车,可能看见吉普车就以为是它原来的主人吧?”
  王圆点点头:“有道理,真可爱,这么恋主,你要带它去哪儿?”
  丁一说:“我是带它出来排便的,大楼里没有地方,就拉它到了街上,谁知就看见了你的车。”
  王圆笑了:“你敢在市委大楼里养狗?亏你想得出。”
  “我白天把它锁在宿舍里,一早一晚才拉出来溜。”丁一赶忙辩解,因为他的爸爸是她的上司。
  “那也不行,早晚会被人发现的,你会挨批的,弄不好就得让你把它遣送出去。”王圆说道。
  “我把它放提包里,别人不会发现的。”丁一强调着说。
  “哈哈,它是有生命的,它会叫,它还要吃还要拉,要想不被人发现很难。再说,你在大街上拉着它招摇过市,只要被任何一个机关的人发现,就都知道你把它藏在机关的宿舍里了。”
  王圆感觉眼前这个女孩子很可爱,干净,漂亮,完全不同于他周围的那些女孩子,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有了心动的感觉。
  “那怎么办呀?总不能让它24小时呆在屋里吧?”丁一为难了。
  “我有办法。”王圆说道。
  他很喜欢和她多说会话,多呆上一会。他今天早早从家里出来,是因为公司一个重要的客户要走,为了礼节,他要陪那个客户吃早饭,以示送行。

  “什么办法?”丁一听王圆说他有办法,赶紧问道。
  “有一个绝佳的地方,那就是市委大楼的楼顶。”王圆神秘地说道。
  “楼顶?”丁一下意识地往市委大楼看了一眼。
  “对,你的宿舍应该在六楼吧?”王圆说:“六楼旁边有个小门,那个小门的外面就是西楼的五层楼顶,也就是大楼右侧的裙楼,从五层的楼顶就能上到北楼六层的楼顶。楼顶四面都是一人多高的安全墙,你在上面活动,下面的人根本看不到你。”
  丁一说:“倒是可以,那我也不能总去顶楼溜它,接触不到地气,视野不开阔,它的本领会退化的。”
  “你听我说完。”王圆打断了她的话:“楼顶可以当做应急场所。还有就是市委后面有一道小门,那个小门出来就是师范学院的后门,只隔一条街道,进了师范后门,就是学校的大操场,四周都是树木和草坪,师范家属院的人都在那里遛狗。你只需贿赂一下看门的人就OK了。”
  “这个主意不错,一会我先去侦察一下。” 丁一冲着王圆歪着头笑了。
  王圆越发的喜欢这个女孩子,沉静不失活泼,单纯不失调皮,如同这早晨刚露出的朝霞一般,纤尘不染。
  面对这样一个纯净的女孩,王圆仿佛从她清澈的瞳孔里照见了自己,照见了自己早已经不再洁净的内心。
  那一刻,他竟然有了片刻的迷茫和冲动,他早就忘了陪客户吃早饭的事儿了:“走,我马上带你去,上车。”
  丁一说道:“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我早上去公司也没什么事,走吧。”说着,他冲司机招招手,他自己都奇怪为什么看见丁一后就改变了之前陪客户吃饭的打算。
  那辆车徐徐地开了过来,小狗看见了那车又是一阵激动。
  王圆带着丁一来到了他说的师范学院的后门,他帮丁一把小狗重新放回提包里,就拎着进了大门。门口的保卫人员看了他们一眼,什么也没说。

  丁一蹲在地上,从提包中放出小狗,小狗就就跟撒了欢儿一样,高兴的跑来跑去的。丁一再也不敢松开牵引了,一直紧紧的拉着它,唯恐它在跑掉。
  王圆发现,每当小狗想自己跑起来的时候,丁一总是严厉的喝道“靠!”,那只小白狗就乖乖的靠过来,跟着她往前走。他发现这是一只经过严格训练的狗。
  丁一也想让小狗跑,其实何止是小狗,呼吸着雨后清晨的清新空气,她早就想跑步了,只是,她和小狗跑,那王圆……
  王圆大概明白了丁一的心思,就说道:“你们尽管跑,不用管我,我也借机散散步,好长时间没有这样的雅兴了。”
  是啊,他也曾有过这样的单纯和美好,只是随着自己变成跛脚的那天起就离他远去了……
  他忘不了军营里那阴暗的一角,忘不了班长那非人的折磨,忘不了班长一次次索礼未果,把拳头落在他瘦弱的身上……

  尽管他瘦弱,但不是孬种,他坚决不给那混蛋班长进贡,在那个远离驻地的风雪哨卡,他被班长惩戒赤脚罚站了半夜,在零下40多度的严寒中,他冻掉了脚趾。
  部队怕事情闹大,严密封锁了消息,开除了那个班长,以哨卡执行巡逻遭遇暴风雪冻坏脚趾的名义,给王圆记了功,让王圆光荣退伍。
  对这个决定,王圆始终保持着沉默,没有跟爸爸说出真相,尽管爸爸和妈妈几次问他冻伤的经历,他都闭口不谈。
  那时,新兵入伍,都是要用烟和酒来和班排长以及老兵搞好关系。

  这种现象古今中外皆有之,但是倔强的他就不送礼。因为他知道,即便是跟家里要钱,家里也不会给他的,爸爸的脾气他太了解了,他会说部队管吃管住管穿衣,每月还有津贴,要钱干嘛?不惯他这个毛病!
  所以,尽管他瘦小枯干,但是最脏最累的活儿是他,受皮肉之苦最多的也是他,那个时候,他丝毫感受不到爸爸权力的庇护,感受不到家庭的优越。
  军营一年多的经历,是他无法从心头抹去的噩梦,即便是现在也是常常从那梦魇般的深夜醒来,浑身就会筛糠般的哆嗦,恐惧会再次袭来。
  在亢州,知道他是王家栋儿子的人,会百般巴结他,女孩子们更会主动投怀送抱,但这一切,丝毫不能消减他梦靥般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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