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案故事》
第12节

作者: 铅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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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发现没有凶手进入房间时留下的脚印,后门仍然上着锁,侧门的窗户也紧关着,因而凶手的进入口和逃跑口只有大门一处。正门的锁是在里面被打开的,凶手逃跑后,大门仍旧敞着。
  刘文翠穿着睡衣,裸露着身体躺在床上。在颈部有两条勒过的痕迹,却没有伤着皮肤,从这一点看,可以肯定作案时凶手使用了绢丝领带。在枕头旁的烟灰缸里,留有七个吸剩的烟蒂,察验唾液证明其中有三个与刘文翠血型相同,另外四个属于与她的血型不同的A型。
  这一血型与在她的体内发现的**是同一血型。从这一点可以推断。刘文翠是在与男人拥抱时,或是在睡觉时被勒死的。正门开着,没有其它的进入口,这一点很清楚。
  房间里衣柜和写字台的抽屉全部给拉开了,衣物散乱。因为刘文翠本人死了,所以失盗物品的真相还不清楚。
  可以这样认为,刘文翠的情夫因情感问题的纠葛,把她杀了之后,顺手牵羊,盗走了钱财。
  凶手有意伪装了现场。在的搜查中没有发现凶手指纹。女佣人睡得太死了,对当夜发生的凶杀案件一无所知,不过她还是说出了几个去过主人卧室的男人的姓名,其中之一就是会计师杜朋。

  刑侦支队当天传讯了刘文翠建筑公司的全体职员。当问到丘辰时,他说:“晚上去鸿宾楼饭店吃了晚饭,然后去光明电影院看了场电影,11点左右回家。”
  杜朋吓得魂不附体、脸色苍白,战战兢兢地说:“那天晚上9点到10点正好在刘文翠家里。”
  经解剖尸体验定。刘文翠死亡的时间是晚上10点至11点。
  杜朋的DNA与刘文翠身体里的精-液和烟灰缸中吸剩的烟蒂上的分泌物是相同的;而且卧室里好多地方都留有杜朋的指纹。他坦白了与刘文翠发生了关系和俩人把吸剩的烟蒂放入烟灰缸等情节。他拼命否认勒死刘文翠的事。并坚持说,弄乱了房间、柜子等都不是他干的。
  他哭述道:“我没有理由杀死董事长,我与董事长之间保持这种男女关系已很幸福了。杀了董事长,无论如何也要暴露的,并给家庭带来灾难,在社会上也会身败名裂。我怎么会干这种事?”
  可是,调查的警官们还是不相信他。“你别想蒙混过去,若不如实坦白交待,你可知道后果吗?”
  “我绝对没有杀人。”
  “那么,刘文翠被杀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跟她在一起吗?”

  “9点到10点我与董事长在一起同床了……可是,除了我之外,她还有其他的情人。”
  “你是出于嫉妒把刘文翠杀了吧?”
  “绝没有那样的事,我说的都是真话。我想恐怕是她的其他情夫在我离开之后,马上来到董事长家把她杀了。”
  “有那么偶然的巧合吗?”
  审讯的刑警嘲笑了一声,把此事报告了上司。刑警继续进行侦查。这一杀人案件有很微妙的地方,核实杜朋的口供也没有发现什么不自然之处。的确,他没有杀害刘文翠的理由;搜查杜朋家也没有查出任何盗得的财物。
  田春达分析,杜朋的指纹只留在了正门的把手、楼梯的扶手上及二楼的客厅和卧室里,但被翻乱的柜子和日用器具上没有发现一处指纹。从这一点来看,杜朋从正门进来后,直接通过了走廓,上了楼梯,来到了二楼的客厅与刘文翠谈话,然后进入了隔璧的卧室。回去的经过也是相同的;他没有进入其它的房间。如果他把楼下房间的家具弄乱了,一定会留下指纹的。可是,那里只有刘文翠一个人的指纹。凶手是戴着手套拉开抽屉,翻乱家具的。

  假使凶手是杜朋,那么,杀刘文翠时一定会戴上手套,在杀人现场不留指纹。如果这样推论,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另一个人了,那个人戴着手套翻了柜子、抽屉等。
  田春达认为,杜朋的供词是真实的,他命令下属调查刘文翠与其他情人的全部关系。在这一点,女佣人的话起了作用,两个中年男子和两个年轻男子的日常情况被调查出来了。
  刘文翠的男女生活是相当紊乱的。但是,在案情发生的当晚,这四个男人都有证人证实不在现场;因此田春达认为,一定还有未查出的人。
  丨警丨察对进一步调查很感棘手,便再一次寻问了女佣人,当晚是否遇到过其他的来访者,不是刘文翠的情人也可以说。
  女佣人说:“来访的男人全都说出来了。”她想了一会儿,补充说:“大约一年前,丘辰在晚间7点来访过,与主人在二楼谈完话便告辞了。”当问到丘辰停留的时间时,女佣人回答说:“呆了30分钟左右便回去了。仅仅这么一次,以后再没有来过。”
  刑警认为,这构不成问题,30分钟左右不像是情人关系;况且女佣人说,他们俩当时仅仅是在二楼客厅里谈话。女佣人可以分辨出进过刘文翠卧室的男人们的相貌。实际上,警视厅也从未听说过刘文翠与丘辰有任何暖味关系。
  刑侦支队为了进一步掌握线索,决定传讯丘辰。问一些情况。

  在刑侦支队,丘辰沉着地说:“我只是为了工作的事急于找董事长商量,去了她的家。7点钟左右去的,呆了30分钟,谈完了话就告辞了。”
  田春达问他:“那件事不能通过电话商量吗?”
  此时,丘辰的神色显得有些不安。
  “不能用电话商量,因为是设计上的问题。”
  田春达想,丘辰是建筑设计的权威人物。而刘文翠对建筑设计是一窍不通的。他们俩有什么设计上的问题可以商量的呢?
  田春达又问:“10月18日,也就是刘文翠被害的那天晚上,你在哪里,做了什么?”
  丘辰想了想说:“那天晚上我去鸿宾楼饭店吃晚饭。之后去光明电影院看了场电影。9点进的电影院,看完电影出来后大约11点左右吧,之后就回家了。”
  田春达想:“刘文翠正是在这段时间被害的,如果丘辰说的情况属实,那他应该没有作案时间。”他又继续问:“你看的是什么电影?”
  “是‘加勒比海盗’,外国大片。”
  “你讲讲片子的大概内容。”
  丘辰讲了片刻,看来他是看了这部片子的。

  同丘辰谈完话后,田春达带着郝东来到光明电影院。他们拿着丘辰的照片询问收票员,10月18日晚看没看到这个人来到电影院?发没发现他提前离开了电影院?
  收票员是个老大爷,记忆力似乎不太好了。他说那晚看电影的人很多,他记不清那晚的情况了。
  田春达又向电影院四周巡视了一下,发现电影院对门是家商店,商店大门上方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他和郝东来到商店,拿出丨警丨察证件,请求调出10月18日晚上的监控录像。
  把录像拿回刑侦支队仔细查看,田春达发现在晚上9点48分,有一个男子穿着黑色长风衣,戴着棒球帽、墨镜和口罩走出了电影院大门。虽然面目看不清楚,但身形和走路姿态很像丘辰。
  田春达和郝东又找丘辰谈话。
  田春达对丘辰说:“请你把10月18日晚看的电影的内容再给我们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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