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幸福》
第24节

作者: 浪遍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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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用那种鄙视的眼光看他:“解释什么?昨天你约我,我压根就没当回事,没去。”
  他不相信,如果她没去的话,又怎么会突然对他这样的态度,一定是她去了,而没等到他去,所以才会如此的厌恨他。
  他说:“我不管你去没去,你听我把话说完,好吗?”
  她还是那样鄙视的看着他:“你以为你自己是谁?很了不起吗?”
  那一刹,他觉得自己被伤到了,心莫名的刺痛了下。
  她绕过他。
  他没有再拦,但是,他把想说的话说出口了:“昨天我想去买花给你,结果匆匆忙忙的在路上撞了车,车坏了,手机也坏了……”
  她已经走了好几步了,听到他这几句话,突然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他,半晌才说:“你连说个谎都不会,你说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他的心一震,难道她知道了真相不成?但他还是装得逼真的说:“我说的都是真话。”
  她鄙夷的一笑:“真话?你车撞坏了,手机撞坏了,人却安然无恙?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啊。”
  他把自己的右脚裤脚卷了起来,那里还有很大的一个疤,还是鲜红的颜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大概昨天所受的伤。他说:“我承认自己运气好,命大,若不然,也许就真的要命了。”
  这下,她无话可说了,相信了,可是刚才说的话,似乎也太那个了点,如何来收场呢,女孩子,总是顾及面子。
  于是,她甩下了一句话:“我们在楼上吃饭,你想吃就来吧。”

  他也不傻,知道这是在给他一个机会。虽然话说得有点不大近人情,那只是在给她自己一个台阶下。
  于是他跟了去。
  她与落落坐一个方向,他坐在对面,她表面上对他还是有些爱理不理。气氛有点僵,落落为了缓和场面,便问及他昨天是怎么回事。
  真相本来是让他难以启齿的,他却将它编成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他叹了口气讲:“本来,我们打电话说好十分钟在桥上见的嘛,临时我突然想起去买束花送给她,因为时间紧,我怕她等得久了,车开得有点快,在一个转弯的地方,和另外一个冒失鬼就撞上了。我当时脚受了伤,要去上药,手机坏了又不记得她号码。”
  若诗接嘴了:“哼,某人不是口口声声的说在乎我吗?连个号码都记不住,算什么在乎呢?”
  他实在是哑巴吃黄连啊,他才拿到她的号码几天时间,要知道会有这种意外,他花三分种也就记熟于心了。
  落落也帮她说:“是啊,你要是花点心思记得号码就不会让别人在那里白等你了,打你电话又不通,还以为你是故意放“鸽子”呢,换谁也会很生气啊。”
  他笑了笑:“我听那些文学家说越是经过了波折的爱情才会更深刻的嘛,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啊。”

  她“哼”了声说:“我怎么觉得有些人总是那样脸皮厚呢?爱情?谁跟你有爱情啊。”
  他轻叹口气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其实,以前我脸皮挺薄的。和不大熟悉的女生说话都会觉得脸发烧。可是遇见了你啊,脸皮一下子就厚起来了,厚得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了。”
  她说:“还真是千古奇闻了,你脸皮厚还倒是我的错了。”
  他说:“你没听过一句话,叫我不杀伯乐,伯乐因我而死。意思大概相同,你没把我脸皮变厚,但确实我的脸皮是因你而厚啊。”

  落落在旁边笑起来说:“我看啊,你们天生就是冤家对头,不争不吵心里就不塌实。”(未完待续)
  吃完饭,他抢着买了单。
  然后,落落找个借口说要先走了,还故意给了他一个坏笑说:“若诗就拜托你帮我安全送回去了。”
  他笑了笑,回过头看着她,她还故意的把脸板着。
  他很温柔的说:“去公园散散步吧。”
  她说:“你想去就去吧,问我干什么?”
  他说:“难道你还生我的气啊。”
  她说:“生你的气?给你脸上贴金了,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生气。”
  他叹口气:“若真是我昨天死了还好了,虽然再也见不到你,至少不会让你认为我是个没有人格的人。”
  她看着他,发觉他的心情似乎真的有点伤到了,发觉似乎自己真的有点过分了,于是说了声走吧,先抬脚走了,站到了路边拦的士。
  两人都坐在了车的后排,本来后面坐两个人会有相当大的空间,但是他挨得她很近,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手一下,他的心颤抖了一下,那时候,他突然那么强烈的想握着她的手。

  他想过,也许她会反抗,会认为他这样显得太随便,是不尊重她。
  但是,也有可能她会愿意这样让彼此的距离走得更近。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更重要的,是他想握着她的手,这愿望不知为什么,在那时候特别强烈。
  他感觉自己象个贼,悄悄的挨近了她的手,然后,突然那么一下,把她的手握住了。她象被刺激了一下,触电般神经强烈的反应了下,试着想把手抽出去的,毕竟,她与他并不是很熟,那层窗户纸也并未捅破,她必须得装着矜持,哪怕她喜欢他。其实,她只是那么下意识的做了下,没有真的一定得抽出去的意思;而且他的力太大,握得太紧,她的些许的反抗也徒劳。
  终于她的手就一直那么被他紧紧的抓着。
  在大约三秒钟之后,她的手还没有动静,他的心就塌实了,知道她是答应了。于是他心里也就有底了些,行为更大胆,在将她的手握了一会后,竟然把手伸到她的腰间,揽着,把她的身体揽向自己的怀里。
  他想抱着她,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想抱,一定要一个理由的话,就是因为他喜欢她。喜欢一个人,就特别想和她把距离拉到最近,近到没有距离最好。
  她仍然没有反抗或者挣扎,或许她觉得他的手心很温暖,让她感到幸福,因而也坚信他的怀抱会温暖,让她感到幸福。
  她安静的靠在他的怀里,觉得心里有一种涌动的幸福,等这一刻,等过了多少个日夜啊,二十年的相思啊。
  从小到大,她的生活里没有真正的出现过一个男人,出现的成群结队的那些男人,她都没看上眼,她一直活在自己的梦里,在自己的梦里等着自己的白马王子。
  其实,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她知道自己心动过,他很有男人味道,但是她却觉得一个男人是不能只去看这些表面的,所以尽量的装出不在乎,甚至于后来还与他发生了争吵,让她更有理由瞧不起他,不对他心动。但是,在他路见不平那一刻以后,她被完全的征服,她开始觉得自己无条件的爱上他了。

  内在,外在,都是她理想的。
  是的,等了将近二十年,等这样一个人。可昨天发生了那样的事,她在山城桥上等他很久,后来打他的电话还关机,她觉得自己被耍了,有种强烈的愤怒,同时失落,难过。
  哪知道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她在他的怀里,闭着眼睛享受幸福的感觉,眼里忍不住有了泪花,幸福,来得很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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