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踏入鬼村,从此孤魂缠身……》
第54节

作者: 楠枫莫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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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是哪位朋友,姓甚名谁,住哪的,做啥的……真的是不胜其烦,我直说了她姓鬼的,做买卖的,别的就不说了。再问,我便一脸黑沉,做好随时离去的准备。
  姜家老父亲走南闯背,阅人无数,看了我的表情自是知道再问下去,恐怕我还会再消失。到底不是养在身边的女儿,无法完全掌控,又因着多年对我的愧疚,后事便不了了之。
  唯一敢问我的,就死这个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大大咧咧的,其实又细心无比的哥哥姜洛文。
  “我去问过了,夜总会附近根本没有姓鬼的,做买卖的人,你说的朋友究竟是谁?”他问得认真,眼神关切。念在他好心带我去玩,却为了我罚跪数十天仍无怨言的份上,我正色回答,“哥哥,抱歉,我不能说。”
  鬼家铺……
  这个神秘的黑袍鬼小姐开的商铺,天知道让姜洛文知道会生些什么意外。
  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没错,我说的正是在鬼家铺看到的女人——于倩倩。

  “哥,别问我的事了。我倒是很有兴趣知道——”
  我的话还没说完,姜洛文就插话道,“你是像知道于倩倩的惊天大丑闻,是怎样爆出来的?”
  我兴奋的点头。
  不料姜洛文微微一笑,看来,他承认这风流惊天大丑闻的消息,是他一手包办的了。为了不娶于倩倩,姜洛文还真是心机叵测。
  姜府在慕家庄是个出名的贸易大家族。姜府生了六个孩子,五个儿子,一个女儿。当然,姜府真正的女儿在哪我还不知道,我只是借用她的身份游乐人间而已。姜府的大哥负责远洋生意,二哥负责内部打理,四哥五哥尚在求学,只有三哥看来无所事事,整日只知玩乐,游弋于各个名人世子之间。可是最近打听各种消息后,我却知道,在姜洛文的手上,掌握着各生意家族秘密的把柄。有了这些把柄,任何上层人世的风流韵事、荒唐绯闻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于倩倩的丑闻,若姜洛文有心要掩盖,世上就绝无第二个人能翻出。若他想要明爆,则也绝无第二个人能比他快速。
  对待一个女子最狠的方法就是玷污她的名声,更何况是一个未婚女子。
  即使姜洛文不愿娶于倩倩,按人类的风俗——就是所谓的人情事故来说,也不应该这么做的。
  这无疑是亲手把人家推进了死渊。
  难道于倩倩正是因为这股恨而与鬼家铺结缘?
  所以于倩倩是可以借用鬼神之力把这股怨,这股恨报复到姜洛文头上?
  “几年前,我有一个相处很好的朋友。”正当我想劝戒姜洛文最好不要去参加于倩倩的婚礼时,他忽然抬头望着天空,眼神遥远,幽幽说起了曾经的往事。
  “她长得很普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注意到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有一天,她在雨中救助一窝从树上掉落的小鸟窝时,我看到人性最美的一面,也是她……最美的一面。至此,我开始渐渐的关注她,才发现,她的笑容居然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多少个日夜都挥之不去。她的善良,她的笑容,她是我见过所有女子中最优秀的一个……”
  说到此,姜洛文的声音开始变得沉重哽咽。

  “她被人用墙壁大字报爆出了丑闻,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贴出了她的名字,班级,家庭住址。说她与家附近的三个街头混混有染,甚至还怀有身孕。”
  姜洛文的侧面像是覆上了一层冰,整个人变得冰冷麻木。他望着天空的目光似乎要把天空的另一端给望穿,双目呆滞,似乎他看到天的另一端是一副绝望的画面。
  他的声音凝咽了好久。
  “她是被强!暴!的。就因为她跟我相处了几个月,才会发生这样的事!“姜洛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能感受到他全身的毛孔都在颤抖。
  “当时我并不知道,直到后来,我才得到消息,跟她同班的那个女人,一直与那三个街头混混暗中联系,还是她给的银子助他们逃案。”

  “没有证据,我什么都做不了,当我最后抓到人时,她已经……”姜洛文绝望的望着天空,停顿了许久才继续说下去,“她已经……自缢了……”
  虽然我是十分同情姜洛文口中的那位善良女子,但是……这不就是所谓的因果吗?如果是的话,身为加害那位善良女子的于倩倩,她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呢?
  忽然觉得事情可能越来越有趣了,即使我这么想十分不合时宜。
  目前单是从于倩倩的请柬上,我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了,除了知道它的来历之外。
  那么,就只有去参加婚礼才能知道了。
  我费尽唇舌,又暗示了姜洛文此行凶险,有可能是于倩倩的畜意报复。
  姜洛文听进去了,他怕母亲在婚礼上受到刺激出什么意外,所以我们两人合力游说,才使得姜府老父母同意不出席此次婚礼。
  不过,其余大哥们则必须作为代表全体出席。
  大哥和二哥均有了媳妇,大嫂二嫂都是极稳妥的贤内助,送给于家的贺礼等,均是两人做主筹备。
  四哥和五哥尚在求学阶段,四哥的性格很活跃,平时回家也常与三哥姜洛文做伴,但关于三哥的往事他知的也不多,因为此次三哥仍是与我走得最近,倒常常将他撇下了。
  五哥则比较内向,沉默时候较多,但是不说话不代表木讷,我常常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精光,而他说出的话,亦是一语中的。
  看到于倩倩的请柬时,他拿着研究了许久,就曾说了一句:“反常。”
  婚礼是在一个新建的洋人教堂举行,教堂位置偏僻,竟是在封城的一个树林里。那附近也没有任何的酒家,即使是按洋人的习俗举办完了仪式,也需得回到慕家庄里,才能参加晚上的饭席。
  这么一来一回的,辛苦不说,还很浪费时间。

  一支长长的黄包车队浩浩荡荡的停在教堂外的小树荫下,间或夹着几辆各种样式的洋车,我问了下三哥,他说,来的都是与于倩倩相熟的同学,只有少部分是于府生意场上的伙伴。
  于府也是做生意的,按说于府千金大婚,其府上的仆人工人理应也是一大把的,却不见有几个在教堂露面。大家就当作于府看不起自己的工人,所以没有请来。我却知道这鸿门宴,怕是连于倩倩自己的父母,也没有来吧。
  这样的婚礼方式在封城这个小地方,是非常另类的。
  前去参加婚礼的人多有不满,看到暗沉沉的树枝压得低低的,没有任何装饰,一丝喜庆的气氛都没有,反而让人心底涔得慌,号线高来参加的不是婚礼,而是葬礼。有些人已经按耐不住了,絮絮叨叨的抱怨起来。
  一直等到傍晚,日落时分,当最后的一丝光明被山林间的阴影吞没时,一辆黑色的,宛如棺材一样的长形漆黑洋车才缓缓的驶入视线。车头是一圈白色的鲜花,中间一个鲜红的喜字,车门和车顶都用纱带轻挽着,本是极新颖的装扮,可惜纱和花都是白色的,只有车头的喜字是鲜红色,衬着黑色的车身,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令在场的人人皆是背脊发凉,有种血液逆流的冰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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