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医》
第24节

作者: 水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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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过检查之后,陈建军给李万江说着情况。
  “意思我这个情况相当好?”
  李万江确认道。
  “可以说是非常好。”
  陈建军笑着道:“按照您这个情况,如果后续复健到位,不出意外,这次的骨伤对您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谢谢陈主任!”

  李万江笑呵呵的道着谢:“也谢谢刘院长,让你们操心了。”
  “李总客气了。”
  刘长胜笑着道:“我和陈主任倒是有些好奇,李总您是从哪儿遇到的这么一位正骨高手,昨天晚上回去之后,我和陈主任商量了好一会儿,都觉的,能有这样水平的骨伤高手,在咱们秦州省应该不多见。”
  “金宝市那边的一个小村子。”
  李万江也没隐瞒:“镇子叫裕山镇,给我正骨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小年轻,当时我还有点不相信人家,一路上是提心吊胆。”
  “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小年轻?”
  刘长胜和陈建军互相看了一眼。
  二十岁左右?

  这话要不是李万江说的,他们是怎么也不能信。
  二十岁左右,这就是打娘胎里开始学,又能学多少东西?
  正骨复位那可是最讲究临床经验的。
  厉害的骨伤高手,那可都是练出来的。
  目前西华市正骨水平最高的是骨伤圣手齐海平齐老的弟子姜建红,姜建红今年都已经六十岁了。
  “确实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小年轻。”
  李万江笑着道:“小伙子很有意思,名字也有趣,叫方乐。”
  “方乐,吃饭了!”
  早上一大早,张曦月炒了菜好几个菜,在厨房喊着方乐。
  “来了!”
  方乐在院子里练了一趟拳,应了一声,迈着步子进了里屋。
  江秋娥站在自家房门口,看着厨房方向,禁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一段时间,方乐卖药材卖了七十多块钱,基本上没什么成本,药材是山里挖的,人工也就方乐和张曦月自己,外加冯飞,收药材也没多钱,七十多块基本上五六十都是纯利润。
  再加上李万江昨天给了二百,一瞬间张曦月手中就有钱了。
  二百多块,放一块,真的算是一笔不少的钱了。
  这年头,村上的人基本上都没太多的存款,富裕一些的,家里有一两千块钱存款,都算是很了不起了,大多数人也都是紧紧巴巴的,孩子上学一百来块钱的学费,很多人都凑不齐,还要找人借。
  除却日常花销,平常化肥种子,农药灌溉,孩子上学的学费就算是村里人每年最大的支出了。
  张曦月虽然借了三百多块钱,可都不是一次性借的,长这么大,张曦月管过的钱都没有过这么多。
  张曦月并不是小气的女人,只是懂得精打细算而已,方乐这一月赚了不少钱,张曦月心里高兴,想着家里方乐和老太太身体都不好,一大早就去割了半斤猪肉,买了十个鸡蛋。
  “快,吃饭,我去叫妈!”

  张曦月在围裙上擦着手,一边招呼方乐,一边去喊老太太。
  “这么丰盛!”
  方乐笑着在厨房的小桌子边上坐下。
  三个菜,一个炒土豆丝,一个炒鸡蛋,还有一个芹菜炒肉,每个人面前一碗稀饭,外加馒头。
  四菜一汤的标准都没有达到,不过这顿饭也算是方乐穿越过来之后最丰盛的一顿饭了,平常大都是一个菜。

  “哟,今天又这么好的生活!”
  江秋娥磨磨蹭蹭的晃悠到了厨房门口,干巴巴的说着话。
  方乐好笑的看了一眼江秋娥:“这不怕我又给传染上?”
  “小乐你还记仇呢,嫂子也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有时候不会说话。”

  江秋娥见到方乐和她说话了,急忙又向前走了两步,脸上带着笑。
  “要是不怕我传染,就进来吃点吧。”
  方乐向饭桌一指。
  “啊......”
  江秋娥是既意外有惊喜,方乐竟然招呼她吃饭了。
  “这......这怎么好意.......”
  “不吃了,就离远点吧。”
  方乐才不想听江秋娥客套,扭扭捏捏的,直接就把江秋娥的话打断了。
  江秋娥这种人,就不能惯着,给点颜色就开染坊。
  方乐差不多也把江秋娥凉了四十来天了,凉的也差不多了。
  方乐觉的也是时候给江秋娥这个便宜堂嫂一点甜头了。
  老太太算是中年得子,丈夫又去世的早,自己身体又差,方乐这边没有兄弟姐妹,方乐不在,肯定要有人照顾的。而短时间内,方乐是没办法在边上照顾老太太的以后老太太这边还是要有人照顾的,张曦月方乐也打算带出去长长见识,算来算去江秋娥其实是个好人选。

  这个堂嫂,人是懒,再加上势利眼,可有一点,胆小,不泼辣,也不胡搅蛮缠,算是个识趣的。
  惹得起了,说两句风凉话,惹不起了,最多在背后阴阳怪气两句,却没胆子闹事情。
  这一段时间方乐也算是把江秋娥的性子摸清楚了,也把江秋娥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度掌握的差不多了,也该给点甜头了。
  堂嫂有堂嫂的好处,毕竟不是亲兄弟,不是亲嫂子,相比来说这层关系比亲兄弟就要生疏一些,生疏了,太过分的要求就要看眉高眼低了。

  “嫂子正好还没来得及做。”
  江秋娥急忙窜到了桌子边上。
  刚坐好,张曦月就带着老太太进来了,方乐和江秋娥都起身招呼。
  桌子边上原本没有江秋娥的凳子,老太太来了之后,江秋娥还自己给自己去找了个凳子。
  张曦月看了一眼江秋娥,也没多说,只是不怎么搭理江秋娥,老太太有点意外的看了一眼方乐,也没多说话。
  “月月这手艺真好。”
  江秋娥干巴巴的夸赞了一声,见到其他人都不说话,也就悻悻的不说话了,埋头吃饭。

  “以后就跟着月月一块做饭吧,多少也学一点,整天白开水就馒头,对身体不好。”
  方乐缓缓道。
  “嗯!”
  江秋娥抬头看了一眼方乐,然后点了点头。

  “过了春节,我就和月月去省城,家里我妈这边嫂子你照看着,只要照顾的好,我这边少不了你的好处,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猪肉吃猪肉,不过,人要勤快,回来之后我会问我妈,要是你照顾的好,以后给你们家盖个新房子都不是什么难事.......”
  方乐一边吃,一边看着江秋娥:“嫂子你是聪明人,我说的话你好好想一想。”
  名义上是堂嫂,其实江秋娥在方乐眼中也就是个孩子,这会儿方乐在饭桌上说教起江秋娥,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江秋娥咬了一口的肉夹馍都忘记咀嚼了,嘴巴微张,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方乐。

  盖新房子什么的,江秋娥倒是不指望,可要说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猪肉吃猪肉,这就很不错了。
  而且江秋娥相信方乐的这个承诺,因为方乐能做到。
  毕竟方乐是大学生。
  九十年代,大学生就意味着高人一等,就意味着出人头地。
  之前要是方乐不生病,而且还是肺痨,江秋娥脑袋抽了和方乐这个大学生堂弟计较?
  张曦月看了一眼方乐,脸一红,继续埋头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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