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探案手记》
第3节

作者: 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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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还有,现场也没有发现死者妈妈的睡衣,据我猜测可能是被凶手带走或者顺手拿走了,而且我们也派了其他民警在附近搜查,包括垃圾桶、下水道以及一些草丛、树林里都没有找到。”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不清楚凶手为啥要这么做?说不定是凶手顺手带走,然后为了擦拭凶器上的血迹,擦完了直接丢到垃圾桶或者树丛,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加大搜寻范围,增派警力,兴许会找到妈妈的睡衣。但如果是被凶手带走,那我们必须要了解凶手带回家的目的是什么。对了,你们手上还有另外一张纸,是对第一发现者的询问笔录,听他们说当时并没有发现其他人,大门口只有小女孩尸体一个人,现场都是血,门都是打开的,很恐怖的,当时被吓得说不出任何一句话,完全吓呆了。我生怕我当天晚上会做噩梦,真的是吓死了。你们除了这些,还有其它什么想法吗?可以说出来听听。”

  突然......此时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一位陌生的面孔站在会议室门口,缓缓地开口说:“我!有!想!法!”他一字一顿的,好像怕我们听不到他说什么似的。
  “你是谁?你不知道这里闲杂人等禁止进入吗,赶紧出去!”大队长很生气地用命令的口吻吩咐着。
  “大队长,首先我不是一个外人,而且我也不是闲人,我是有正当工作的。其实你们知道我是谁,我不就是你们口中那位胆大自负傲慢的女教授,你们把资料给我看看,我先把这身伪装脱了,穿的太难受。”
  教授依次把墨镜、假发和身上的长袖外套脱了下来,又换回他那一头干练的短发,圆形的黑框眼镜,一身还是之前的职业套装西装加套裙,转身伸手接过递来的材料,另一只手抬了抬眼镜说:“我站在外面站了很久了,听见你们刚才的结论,但我想说的是不好意思,你们所得出的结论大部分都是错误的。第一点是这绝对不可能是冲动杀人,虽然凶手是在厨房随手抓起的菜刀,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凶手在厨房随手拿起的不是水果刀或者其它刀,而且现场的厨房摆放的刀可不是只有菜刀一种?”

  “难道教授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是故意挑选的菜刀作为凶器,而不是随意在厨房拿的刀?”
  “是的,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意思,所以凶手挑选菜刀作为凶器不具有随机性,而是有选择性。可能其中你们有的人会问还存在另一种情况,万一凶手就是具有随机性地挑选菜刀,那该怎么解释?当然,这肯定是存在这情况,但这并不能排除刚才我所说的那一种情况,而且这种可能性在接下来我还会有解释。”教授喝了口水,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陈法医的尸检报告明确指出创口位置都是在关键部位,比如心脏、脾脏、肝等等,而且力度、准度把握得相当精确,一分不差地刚好砍在那个位置。那我现在试问在座的各位,你们有没有如此高超的技术?正好现在陈法医也在,那我请问陈法医你有没有这个技术?”

  “我有这个技术,若用菜刀的话可能就会存在偏差,不会刚好砍在这个位置,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许误差,但误差的范围不大。因为菜刀形成的创口分为切创和砍创。切创一般是用切器的刃部下压,并给刃缘的长轴方向推拉牵引而切割人体所形成的损伤。切创创口多呈现梭形,合拢时呈线形,创角尖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一般长度大于深度。砍创是指挥动砍器,以其刃部自上而下垂直或倾斜作用于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砍器一般具有相当的重量而体积、并有长度的、便于持握和挥动的柄。砍创创口创腔深,常伴有较重的骨质和内脏的损伤。砍创致死原因主要是重要脏器损伤引起的生命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障碍或失血性休克。所以在挥动菜刀砍的同时,由于挥刀的力度大小和倾斜方向有差异,再加上菜刀和手术刀的重量、体积也同样有着不小的区别,所以在砍或切的时候就会产生偏差,因此这两者形成砍创有着莫大的不同。”

  “各位明白了吗?即使是陈法医,用菜刀也不一定有如此的精确,更何况凶手的职业也不一定是法医,所以根据我推理的凶手是个专业人员或者从事屠宰的工作,因为菜刀顺手,所以选择了它的惯用刀,而没有去选择在厨房的其它刀种。好了,下一点是妈妈的尸体姿势为啥那么奇怪,感觉是跪在凶手面前?我可以给你们三分钟的考虑时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时间到!想必你们都有了各自的结论。现在由我来公布正确答案,死者妈妈在死前跪着的原因是她曾为凶手侵犯,所以姿势才会那么奇怪,像是跪在凶手面前。”
  公布答案后,所有丨警丨察一脸茫然,心里没有做好准备,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是这种事,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但唯独两人没有——陈法医和大队长,教授说:“看来也只有你们两人猜对了答案,你们你们真的是太让我失望了,不过也在我的意料之内。”
  “为什么你又会知道?你不是死者妈妈也不是凶手。”有的丨警丨察听不惯我说的那些话,不服输地问。
  “很简单的道理,只是你们没有好好地利用身边的资源。你们可以再一次看物证鉴定报告,其中有一份是针对死者妈妈口腔里的毛发检验,根据化验得出来的结果是男性毛发。毛发里有毛囊,所以是可以检验出DNA,发现不属于死者爸爸,就只能是凶手的;就算没有毛囊,我们也可以通过检测毛发的线粒体,利用线粒体DNA也可以凶手的DNA是什么样的。但是在DNA库里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DNA,完全是个陌生人。而且男性毛发外观上有个特点,颜色深、粗、更弯曲。其中一些也有几根是直的或稍弯曲,颜色相较于之前的毛发颜色偏浅,偏细。而且死者妈妈的手腕部有约束伤,像是类似于被什么长条状东西捆绑过,看形状像是皮带一类有可能那时凶手的皮带。凶手用皮带一类的约束死者后强行让死者脱掉身上的睡衣,逼迫死者跪下,然后对死者进行犯罪。而且在死者的脸颊上还留着两巴掌印,显然是死者妈妈曾经反抗过,但是并没啥用,血迹检验报告指出在洗手间墙壁上出现的流柱状血迹是属于死者妈妈,DNA也可以做同一认定。我用尺子测量血迹到地面的距离为90cm,死者妈妈的膝盖处到后脑勺上九位置也是为90cm,刚好一致,并且伤口形态也符合多次敲击墙壁形成的规律。我猜想可能的原因是当时凶手犯罪过于激烈,最后直接把死者妈妈推到墙壁上,但是凶手为啥要带走死者妈妈的睡衣?难道真像你们刚才所说的吗?答案肯定是不会的,如果凶手只是单纯的擦拭凶器上的血迹,那么他随便把睡衣丢在哪里都可以,何必费尽千辛万苦地跑去大老远把睡衣丢掉,这不符合作为一个凶手的心理,所以答案必然是被凶手带回家了。其实你们肯定不知道的一点凶手有收藏癖的爱好,特别喜欢收藏女性的睡衣,虽然你们有去主卧调查,主卧被凶手翻得特别乱,你们以为是凶手想要盗窃死者家的钱财,但是当你们看到死者家的钱财并没有丢失,你们根本没有仔细调查,于是我去主卧仔细搜查,发现死者妈妈的睡衣都不见了,所以我才觉得有收藏女性睡衣的癖好。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可能有特殊的性癖好,只有看见女性的睡衣才能兴奋,因此凶手把死者的妈妈的睡衣带走,主要是为了满足凶手的满足感。之前凶手与死者妈妈犯罪的时候,就已经把睡衣脱了,凶手是想要保护睡衣的干净,不允许有任何玷污。如果沾染上血液会有一股血液的血腥味,到时凶手便不会产生那一股性冲动,也不会有任何的性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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