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律师的律海生涯》
第48节

作者: 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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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幼儿园到大学(自考),上了这么多年学,王川学的东西差不多都快忘光了,唯独记住了一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对于王川来说,爱情是神圣的,不应该被经济基础左右,所以爱情不是上层建筑,但是爱情又需要经济基础,或许有人喝着西北风谈恋爱,很享受!但他是真没见过。从这一点上来看,爱情大概应该是一种经济基础的黏着物吧!
  但是王川知道,谈恋爱绝对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事。否则就没必要见双方父母了!
  而双方父母的思想意识属于上层建筑,是受经济基础影响的,如果双方门不当户不对,思想意识相差比较大,即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结了婚,男女双方也会在各自家庭的思想意识的裹胁下,过的比较纠结,比较难受!
  所以王川总结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对的“真理”:爱情虽然不是上层建筑,但是也需要经济基础。双方父母虽然口头上说只要儿女愿意就好,但是一定会考虑对方的经济基础。那么经济基础到底能不能左右爱情,就不言而喻了!
  其实也不怪王川这么想,就目前的情况看,即便魏美女愿意跟着王川走,魏爸爸不反对,魏妈妈也会有想法的,她可不想自家的白菜就这么的被一头乡下来的土猪给拱了。
  正在王川胡思乱想之时,一名服务生走了过来,提醒他演唱时间快到了!
  次日周五上午十一点多,王川将熊猫眼的离婚案子的起诉状通过QQ发给了郑毅。郑毅看过后,稍微修改了下,让王川联系熊猫眼去石景山法院立案。
  中午吃过午饭后,王川又把立案用的文件查看了一遍。之前郑毅跟他讲过,此前他的一位同事带着客户去法院立案,结果在递交立案材料时,居然没有带起诉状。
  结果让客户白跑了一趟,后来客户投诉到律所主任那里闹着要退费,律所主任为了留住客户,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最后答应亲自承办案件才把客户留了下来。

  从此以后,王川每次带案件材料去法院都会看个两三遍,生怕遗漏了材料,跟得了强迫症似的。
  当王川提着廉价公文包到石景山法院立案庭门口时,熊猫眼已经到了,王川抽出起诉状,让他在上面签字后,两人过了安检通道进入了立案庭。
  半个多小时后,王川和熊猫眼出了立案庭,长出一口气。拿着立案缴费的单子,二人一脸轻松的直奔斜对面的农行缴纳诉讼费。
  “王律师,案子立完了,后面我该怎么做?”熊猫眼走出农行大门后,问道。

  “后面的事您就不用管了,法院安排完开庭时间会通知我们,到时候我会告诉您开庭时间。”王川道。
  “我要是忙的话,能否不来开庭,由你们代表我开庭?”熊猫眼问道。
  “不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王川解释道。
  “什么是特殊情况?我工作忙、加班算吗?”熊猫眼很有点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嗯……,特殊情况一般是指客观上的原因造成当事人无法出庭,比如处于重症监护状态,或者患有严重的传染病、重疾等情况。
  法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出庭的理由进行审查,能不能获得准许,要以法官的意见为准。您这理由……”王川说着看向熊猫眼。
  “这样啊!”熊猫眼愣了一下道。“算了,我还是来吧!”
  熊猫眼开车离开后,王川长长出了一口气,好家伙差点被问住了!
  周末,王川继续履行着自己的承诺,魏萍弹的不亦乐乎。而他眼望四顾,努力掩饰着那生无可恋的眼神:姑娘啊!放下你手中的屠刀(吉他)吧!
  “魏萍,上次我建议你练习绕口令,你学的怎么样了?”王川突然灵机一动道。
  “啊?绕口令啊!你会吗?”魏萍眨着一双大眼睛,手里抱着吉他,歪着头看向王川。
  王川见魏萍停了下来,急忙道:“这还不容易,我教你哈。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你再看这个:红凤凰、粉凤凰,红粉凤凰飞;粉凤凰、红凤凰、粉红凤凰飞!
  还有一个更绝的,黑化肥发灰会挥发;灰化肥挥发会发黑……”
  王川嘴皮子跟相声演员比不了,但是当初爱听相声的他,大灌口报菜名和绕口令也是学过一点的,如今糊弄……啊呸!应该说教魏萍还是绰绰有余的。
  果不其然,魏萍被绕口令吸引住了,放下了吉他,一脸认真的叨咕起来吃葡萄的事。以魏萍目前的状况,王川有信心,从葡萄到凤凰再到化肥,就这三段就够她练上一年的。
  就算魏萍真学会了这几段绕口令,也没关系,王川还有高配版的,比如黑啦!化啦!肥啦!会啦!挥啦!发啦……

  其实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发音是否标准,说话是否清晰是很重要的,所以练绕口令可比不冷不冷的拨弄吉他实用多了。
  周一早上,十点过十分,王川和郑毅已经过了安检,来到了一楼的大厅休息室,王川竖着耳朵,一双眼睛盯着不断来到大厅叫当事人开庭的书记员。
  每当书记员来到大厅呼喊当事人的名字时,休息室内及在休息室外四处游走观看法院宣传材料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看向扯着嗓子喊人的书记员。
  叫到名字的心情既兴奋又忐忑,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自己的案子。没叫到名字的只能焦急的等待,希望下一位书记员能叫到自己。

  大约十点半时,一位带着黑框眼镜,身材有些丰满,留着齐耳短发,身材约有一米六左右,脸色略显疲惫的年轻女书记员,抱着一摞案卷走到了大厅里。
  她低头看来一眼怀中抱着的案卷,然后抬起头,右手手指晃着签字笔大声喊道:“合通公司,合通公司的代理人来了吗?”
  “法官,我们在这儿呢!”王川急忙起身,招呼一旁正在闭目养神的郑毅向女书记员快步走去。
  书记员不是法官,但是叫一声“法官”既不吃亏又不会掉肉,还能让小书记员的内心得瑟一把,多好的事啊!而且大部分当事人是分不清书记员和法官的,只要是法院里穿着制服的,都是法官。
  当然直接叫“书记员”也没问题,但是问题是,有时候下来的真不是书记员,是年轻的法官!
  跟着女书记员乘坐电梯来到楼上,王川和郑毅走进了法庭,坐在了原告席上,开始准备开庭文件。

  法院的电梯可不是谁想上都能上的,书记员手中有卡,只有被点到的人才能跟着上去。
  当然有些法院除了设电梯卡外,还会在电梯间内设置几名法警,凡是独自上楼去审判庭找法官的,都会被盘问,如果与案件无关,会被拦下来,挡在电梯之外。
  这也好理解,楼上都是审案子的法庭,有些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也为了维护法庭的秩序,防止歹人作乱,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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