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笑的小太妹》
第7节

作者: 幸福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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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了,我求求你。红兔子这样对白兔子说,卑微又可怜。”
  商领领摸着红酒杯的边缘,酒色映红了眼:“但那天晚上白兔子用喝水的铁碗磨断了铁锁,可有什么用呢,铁锁断了外面也还有笼子,白兔子根本逃不掉。”
  “红兔子很生气。”
  商领领问:“红兔子会怎么做呢?”
  弹幕很多人说:红兔子会吃掉白兔子的手。
  商领领笑了笑:“答对了。”她靠近收音的麦克风,声音像从空无一人的古老森林里传来,“红兔子吃掉了白兔子的手。”
  “即便这样,白兔子还是要逃,还是求他放了她,然后红兔子就又吃掉了她的腿,让她再也跑不掉。”
  弹幕上一片啊啊啊啊啊。
  原来不是助眠童话,是暗黑童话。
  “没了手、没了腿的白兔子流了很多血,就快要死了,但红兔子还有一个秘密。”

  “如果谁吃了红兔子的手,吃了他的脚,就可以长出新的手和脚,他之前在城堡里闲来无事时,用小动物做过实验。”
  “白兔子再也不跑了,跑不动了,白兔子快要死了,睡在笼子里一动不动。”
  商领领这时又问:“你们猜,红兔子这次会怎么做?”
  有弹幕说:他会把手和脚给白兔子。
  “为什么你们觉得红兔子会把手和脚给白兔子?”

  因为白兔子快死了,因为红兔子爱上了白兔子。
  “是啊,红兔子很爱他的白兔子。”她把声音压低,像响在耳边的悄悄话,“但你们答错了,红兔子把奄奄一息的白兔子整个都吃掉了,一点不剩,连他不喜欢的内脏和头颅都吃掉了。”
  弹幕一片嚎。
  这本该安眠的夜晚彻底炸开了。
  “红兔子很高兴,他终于完完整整地拥有他的白兔子了。”

  弹幕继续啊啊啊。
  故事还没结束。
  “突然,红兔子觉得心口好痛,好痛好痛,他在地上打滚,快要痛死了。”商领领又问她可爱的、被吓得不轻的粉丝们,“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都问为什么?

  “因为他吃了白兔子的五脏六腑,他长出了五脏六腑,长出了心脏,可是,”声音突然难过,“森林里再也没有白兔子了。”
  是悲剧呢。
  【又残忍又悲伤】
  【这么暗黑,我居然哭了】
  【我本来是为了助眠进了直播间,现在一点也不想睡了】

  【我的红兔子啊啊啊】
  【白兔子好无辜】
  【结局呢?】
  【结局!】
  结局啊……
  “红兔子太痛了,躺在笼子里,躺在白兔子躺过的地方。他以为把心脏挖出来就不会再痛了,所以他就把心脏整个挖了出来。他终于不痛了,因为他死了。”
  【为什么?!】
  “女巫没有来得及研究完,没有来得及告诉红兔子,所有身体的部位里,只有心脏不可以反复被剖挖切割。”
  停顿了很久,商领领说:“故事讲完了。”
  这是她母亲写的童话故事。
  故事的最下面还有一句话:他是红兔子,我是白兔子,他会让我死,我也能让他死。
  凌晨一点,商领领致电狗头。
  狗头十秒内接听:“喂。”

  “不管用。”
  言简意赅,似乎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听得出来,商仙女心情不好。
  狗头正在酒吧,左拥右抱:“美人计都不上套?不应该啊。”是不是男人?

  “他不是你。”
  狗头:“……”
  这也就是商领领,要是别人他早发火了,真倒了八辈子霉,被她挑中做狗头军师。
  狗头继续献策:“要不我把他绑了,扔你床上?”
  他觉得很可行。
  “你是流氓吗?”
  这声音分明挺甜的,可就是很像一只扼住喉咙的手,让人窒息。
  狗头想了想自己平时哄女人的招数:“那咱们就投其所好。”他真的是非常尽心尽力的狗头军师,“他喜欢什么你知道吧?”
  景召喜欢相机,喜欢日出,喜欢雨天,喜欢黑色的雨伞,喜欢深夜的星辰,喜欢山川和河流。
  他喜欢自由,喜欢像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
  转眼过了一周。
  星悦豪庭坐落在华江区,后面建了小学,前面有医院,论便利,是华城数一数二的小区。

  十一点四十六,景见压在枕头底下的手机响了,他迷迷糊糊地喂了一声。
  是他妈陆常安女士打过来的:“还在睡,你属猪的吗?赶紧下来吃饭!”
  十一点四十七,景召也接了陆女士的电话。
  “召宝,起床了没?午饭已经做好了,快下来吃饭,可别饿着了。”
  星悦豪庭一共有十九栋居民楼,其中有一栋属于陆常安女士,数字和位置都是最好的——八栋。
  陆常安女士是帝都陆家老爷子的二女儿,年轻的时候也是出了名的世家名媛。

  故事很俗套,富家女爱上了穷保镖,家里长辈不同意,一个棒子打下去,鸳鸯硬是没分开,那是爱得要死要活,老爷子直接气得半死不活。
  陆女士也是女中豪杰,直接和穷小子私奔了,老爷子扔给她一栋楼,然后果断把她踢出了族谱,并放言:梵帝斯的一个子儿都不给她。
  梵帝斯是陆家的产业,做珠宝奢侈品的。
  这穷小子保镖就是景河东。

  自打私奔出了家门,陆常安女士就很少回帝都,窝在华城当起了包租婆。当年老爷子给的楼盘位置好,租金不便宜,他们一家四口在华城也算小富。
  景召和景见住在十八楼,陆常安夫妻两个住十七楼。
  兄弟两个一前一后,往楼下走。
  景召头发没打理,后脑勺翘了一绺:“你怎么没回学校?”今天是周一。
  景见打了个哈欠,眼泛生理泪水:“今天只有选修课,明天再回。”
  楼下1703的门没锁,景召直接推门进去。
  景见跟在后面:“你相机怎么丢的?”相机这事儿他觉得有古怪,“是被偷了还是——”
  景召脚步突然停下。
  走在后头的景见也跟着停下,抬头一看——客厅沙发上坐着个姑娘。

  她看见人,立马站起来,有点局促,礼貌地问了好:“你们好。”
  挺漂亮的一姑娘,景见觉得有点面熟。
  “哥。”
  景召没给回应,一动不动地站着,原本睡意惺忪的双眼清明了。

  “那是不是你的相机?”茶几上正放着一台相机,相机的背带景见认得。
  他哥平时把相机当儿子对待,儿子上周丢了,今天就有个姑娘带着他儿子找上门。
  景见再不怎么爱看电视剧,也能联想一二,用手肘碰了碰他哥。
  但景召什么都没说,短暂地出神之后,收回视线,从沙发旁边路过。
  陆常安女士这时从房间里出来,碎花长裙搭配同色系丝巾,手里抱着猫,趿着毛茸茸的HelloKitty拖鞋:“可算下来了,等你们哥俩好一会儿,快去洗个手,准备吃饭。”
  景河东在厨房忙活。
  陆女士当然不进厨房,当初私奔的时候景河东就发誓了,绝不让她的手沾到一滴洗洁精。
  扯远了。
  景见小声问他家陆女士:“她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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