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枭雄--胡子》
第30节

作者: 卓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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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走了大概两多个时辰,就听到同行的几个土匪,大声的呼叫着:“顺风,顺水喽。”
  志民一听,虽然不懂他们喊得是什么,但从字面上不难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想必是到了他们的老巢。果然,还是那个粗豪的大汉说:“摘下面罩吧。哈哈,小兄弟果真是信人也。”
  在黑布套里闷了好久,摘下面罩的时候,志民眯起双眼,好半天才能看清周围的事物。
  这应该是半山腰的一个山坳,四周都是山峦,有几座木刻楞的房子,矗立在山坳当中。这种房子构造,是白俄人带到中国来的,具有典型的俄罗斯建筑风格的民居。木刻楞都是用上好的原木层层叠积,不需要一根铁钉和捆绑物。整体只用木钉,卯眼和榫头相连接,墙壁中间絮上干燥的苔藓,能起到吸热和保暖的作用。
  志民一直听说,土匪的巢穴基本都是呛子,草棚之类的,搭盖简单也便于行动。但眼前的房屋,却让他从心里感觉到,这是一股不仅仅只靠打家劫舍去谋生活的土匪。

  一群人都向这个方向跑来,志民惊异的发现,这些人身上穿的衣服,虽五花八门,但绝大多数人都穿着东北军的军服,这是志民小的时候见过的。
  “何公子,我们大掌柜的有请。”一个人高声喊道。
  志民仔细一看,喊话的正是那天去春满楼的中年人,他正笑吟吟的看着志民。
  他怎么知道我姓何?志民在心里直犯嘀咕。

  既来之则安之。志民又想起了万山的口头禅: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切听天由命就是了。
  至少,他没有生命危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志民被领到最大的一个木刻楞房里,抬眼一看之后,不禁目瞪口呆。端坐在虎皮交椅的;正是那天在二叔房间里见到的那个人。不过,今天恢复了一身女儿装。她的头发高高挽起,表情显得有些冷峻,大红绒的斗篷也衬得面孔有些苍白。虽然眼角有一些皱纹,表明她已过不惑之年,却丝毫不能掩饰她与生俱来的丽质。
  是小兰——那个让二叔刻骨铭心的的女子。虽然面容有饱经沧桑的痕迹,但志民依稀记得她当年的模样。

  志民这时还注意到,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少女,也是一身的女儿家装束,素白色丝绸的抿襟的夹袄,裹着曼妙的身材,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灯绒裤套在一双马靴里。一张秀气的瓜子脸,一双大大的眼睛正在上下打量着志民。
  志民也认出来,她就是在春满楼;跟着花舌子一起去的那个小伙计。尽管是一身的女儿装,但那双大眼睛,是无法改变的。
  “夫人,小姐,属下不辱使命,把何公子给请来了。”环眼虬髯的大汉一抱拳说道。
  志民听大汉如此一说,感觉到事有蹊跷。还没容他思考,小兰——这里的大掌柜,就亲热的说:“志民,我们见过面的,你就叫我小兰姨吧。”她用目光一扫周围的人接着说:“看看,多英俊的小伙子,不愧让我闺女惦记一回。快,到这里来坐。”说完,她用手拍了一下身旁的;一把围着兽皮的做工很粗糙的椅子。

  木刻楞里,坐着和站着的男男女女足有五六十人,一百多双眼睛都在笑意盈盈的盯着志民,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志民觉得自己像是被剥光了衣服一样,浑身上下都透着不舒服,他也由先前的镇定自若,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他的脸,也像木刻楞房子中间摆着的几盆炭火一般的灼热。
  几盆炭火燃烧得很旺,红红的火苗让人感觉很温暖。
  (二)女儿家的心事(1)
  宽敞的木刻楞里,摆下了六张用手锯一剖两半;断面向上的原木桌子。粗糙,但很结实。桌子上鸡鸭鱼肉一应俱全。
  志民原想取回封镇长的家传古玉,就打道回府去丨警丨察所交差。但在小兰姨的一再劝说下,最终盛情难却,答应吃过午饭后再走。志民之所以着急走,还有一个原因,是那个少女的一双大眼睛,一改装扮成小伙计时的羞怯,眼睛里透出来的那种火辣辣的眼神儿,让志民感觉心慌意乱的。
  她叫烟儿——和志民是同年生人。是小兰姨捡来的孩子。捡到她的那天,是在一个村子外的破庙里,那时,小兰姨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正在生火,柴草不是很干,整个破庙都浓烟滚滚的,像要失火的样子。小女孩唯一能记得是在她很小的时候,随着奶奶过活,后来奶奶死了,她一个人就四处流浪,靠乞讨生活。小兰姨见她的身世也像自己一样可怜,就收她当做了女儿。
  取名烟儿——也就是随了那阵浓烟的缘分了。
  小兰姨的酒量不是很好,只喝下了一小碗酒,见同席的人基本走了,只留下志民和烟儿,话就有些多了起来:“志民侄子,你一定很奇怪吧,我一个童养媳怎么会当上了胡子头吧?”她苦笑着说:“呵呵,都是命啊。那年,我被一股四处流窜的土匪绑了,李有财那个老东西又舍不得钱财去赎我,在山上押了两天后,就被一股被日本人打散的东北军给救下了。东北军的团长,见我可怜,就收了我。虽然一直还惦记着你二叔对我的那份情意,但李有财的那个家是不能回去了,也只好听天由命的跟了团长......”

  在小兰姨絮絮叨叨的话里,志民慢慢的捋顺了思路——团长这支队伍,被打散了以后,就只有七八十号人马,跟随他一路颠簸,流落于此。当兵的一直靠部队发放的粮饷,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保障。队伍打散之后,粮饷就成为了最大难题,万般无奈之下,才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成了地地道道的土匪。但他们有一条准则:只抢为富不仁的地主和乡绅富户。后来,团长旧疾复发,临终前交代几个老部下:以后,一切以夫人的马首是瞻。

  环眼虬髯的大汉原是一名连长,姓王名得标。那个花舌子,姓沈名长庚,原是一个十几人小绺子的头儿,和另一个绺子火拼时,只剩下了单枪匹马,恰巧被团长救下,从此就忠心耿耿的跟了团长。这两个人,现在也成了小兰姨的左膀右臂。

  “听你二叔说,你定亲了?”小兰姨诉说完她的经历后,突然问道。
  “是。”志民点点头说。他模糊的知道下面要发生什么,连忙又说道:“家里早就给小侄定下了婚约,不久以后就大婚。”
  “唉,不久是多久啊?”小兰姨叹了一口气说。她也一定听二叔说起过佟妮儿的事情了,不然不会这么说。
  “我想嫁给你。”一直在旁边没有说话的烟儿,猛然说出来这样的话,把志民吓了一大跳。志民用惊讶的目光看着烟儿,烟儿似乎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如此大胆的说出了心里想要说出来的话,她的脸“腾”的就红了,再也不敢用火辣辣的眼神儿去看志民,一转身,逃也似的跑了。

  “这个孩子,自打从黑石镇回来,就有了心事。她说起你的相貌和身形,我就想到了是不是志民你。后来,我一打听,还真的是你。”小兰姨说:“志民,难得我的这个闺女对你一见钟情,你要是听姨的,就先娶了烟儿吧,至于名分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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