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者的足迹》
第29节

作者: 东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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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莺搀扶着玉清,朝地上的楚风努一努嘴,“郡主,这个坏人怎么办?要不要叫人押到泉州府去,狠狠打他一顿板子?我看过知府老爷审案,那毛竹大板子,揍人可厉害了,劈里啪啦打上一顿,皮开肉绽的半个月都好不了,保管叫他再也不敢放肆。”
  “你呀你,这张小嘴,将来看谁娶了这只小夜莺!”被红莺夹七夹八一通胡缠,玉清的烦恼去了一半,春葱般的手指在丫环的翘嘴巴一点,展颜笑道,“海客不知礼,和这样粗人计较什么,咱们回府去,别管他。”
  “粗人?我哪儿粗了?”朦胧中的楚风还不知道,自己的屁屁差点就要挨一顿毛竹板子。
  我靠,好痛,谁打我头?
  楚风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刁老鼠那张犹如月球陨石坑的麻脸。
  “嘿嘿,姓楚的,没想到落到我刁大爷手上吧?”

  自从楚风和金泳金大管家打通了天地线,刁老鼠的日子就不好过了。金泳向蒲寿庚进言,说了一大堆坏话,撤了他的主管差使,他还蒙在鼓里,几次去蒲府求见。结果往常门上见了他嘴里甜得含了蜜,只管叫“刁大哥”的小三小四,现在却把脸一板,一幅神情能叫你三伏天里透心凉,别说通传求见,就是站在府门口都不许,几次三番的拿扫把打出来。
  他哪儿知道啊,海商总管金泳早已买通了内府管家王与,由王与吩咐下来,哪个敢放姓刁的进府,一定拿棕绳捆了扔海里喂王八!
  蒲寿庚已蒙福州小朝廷授予闽广招抚使兼主市舶司的职务,他手下的总管们都是四五品的官职,刁老鼠一个泼皮破落户,怎么斗得过这些人?
  没有钱,青楼甜言蜜语的相好马上翻脸变做了母夜叉,逢迎客气的酒保店小二改成了铁面门神,为大哥两肋插刀的小弟们,今天张三乡下的妈病了,一去不复返,明天李四突然害了瘟,再也不见影,往日的十多个兄弟只剩下两三个还跟在身边——估计都是暂时没找到去处的。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刁老鼠拐弯抹角的打听到,这是金大总管使的好手段,怕还和琉球的楚某人有些关碍。
  金泳金大总管,借一个胆子刁老鼠也不敢惹了,楚风又远在琉球。琉球本是蛮荒之地,和泉州素无客船往来,撤了差使,刁老鼠自家又没船,怎么去得了琉球?只好天天上庙烧香,求菩萨保佑金、楚二人头上长个疔,一直烂到脚板心。
  谁知道菩萨还真灵验,这不,把姓楚的送到了眼前。听见酒楼上一阵闹腾,孙孝祖孙公子和玉清郡主先后下楼,刁老鼠远远的看着玉清和红莺流着口水,正在YY呢,就见酒保扶着姓楚的出来了。他赶紧过去,谎称是楚风的亲戚,和两个手下一起,把他弄到了荒郊野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刁老鼠揪住楚风的头发,把他脸朝下摁在街面的尘土里,一阵冷笑:“姓楚的,老子早想找你,今天是你自己送死,怨不得旁人!”说罢他站起来,对手下吼道:“打,给老子往死里打!”
  楚风酒早醒了,但刚刚酒醉,四肢软软的没有一点儿力气,只能抱着头在地上翻滚,希望尽量减轻伤害。
  狗日的刁老鼠,还真下得狠,快把老子的骨头拆散了。楚风不知道,刁老鼠这种人的信条是“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你害他丢了琉球的差使,他能不死命报复吗?
  不知挨了多少拳脚,地下翻滚的人体渐渐不动弹了。
  刁老鼠一脚踏到仇人脸上,放声大笑:“哈哈哈,叫你串通金泳,坏老爷的差使!今天好歹教你下海喂王八,与海龙王做个伴!”

  楚风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他眼睛半眯着,察觉刁老鼠心神微分,忽地一下两手抱住踩在自己脸上的脚,用尽力气一扳。
  刁老鼠左脚踏实地,右脚踏在楚风脸上,本来就不太容易保持平衡,被这大力一扳,身子朝前就倒,跌了个狗啃泥。
  三个人围着,刁老鼠一倒就空出了缺儿,在两名手下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楚风身子像泥鳅似的一弹而起,从这个缺口冲了出去。
  “还不快追!”看这两个不知道该扶起老大献媚,还是去追楚风的手下,刁老鼠出离愤怒了。
  毕竟好几年做老大的积威还剩下那么两三分,两个小泼皮像是屁股上被人狠狠的抽了一鞭子,撒丫子朝楚风追去。
  楚风已经窜出了十多丈远,他这下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那一刻,他绝不是一个人在跑步,他继承了刘易斯约翰逊的光荣传统,同时还有刘翔范跑跑灵魂附体。
  没跑到一里路,楚风的速度开始减慢,从迈巴赫跑车变成桑塔纳,又从桑塔纳变成人力三轮车。

  毕竟喝了不少酒,开始凭着积蓄已久的一股爆发力,还能跑得耳畔生风,但不到一分钟,身子就开始发虚,脚步变得沉重,眼前的景物变得模糊,全靠意志力在坚持。
  “小子,有种别跑!”追兵的叫声离自己不远了。
  不跑?不跑我是白痴!楚风脚下加劲,又快了一点,可惜维持不久,又渐渐慢下来。
  终于跑上了回城的大路,泉州府的城垣就在不远处。
  跑回城去,刁老鼠就不敢把我怎么样!楚风看到了希望。
  隆隆的马蹄声在背后响起,越来越近——我靠,还骑马来追,不懂奥运精神吗?老子不跑了!

  他停下脚步,忍住呕吐的强烈冲动,悄悄在路边捡了块有棱有角的石头。妈的,爷们中学时也是打过群架的,Who怕who?
  追来的不是刁老鼠一伙,而是一整队盔甲鲜明的骑士。
  高大健壮的阿拉伯马,全身披着生牛皮甲;马上的骑士,身穿精光瓦亮的锁子甲,头戴尖顶铁盔,腰挎短弓、弯刀。
  虽然只有三十多人的一小队,但跑动起来马蹄震动大地,盔甲兵器摩擦发出铿铿的金属声,仿佛有千军万马一般,威势震慑人心。
  领头的骑士,抽出雪亮的弯刀斜斜地一挥,刀尖直指楚风的咽喉!
  楚风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高高举起双手表示不会反抗。

  骑士一勒缰绳,战马跑得并不快,在奔跑中前蹄向左一拐,消去了前冲的力道,稳稳的立在楚风身前。
  锋利的弯刀,距离喉咙只有半尺远,楚风甚至能从雪亮的刀锋上,照见自己下巴那颗有点发红的青春痘。他心下暗骂:老兄,我理解你炫耀骑术的迫切心情,不过,刀子磨这么快,是很危险的耶,万一割到自己怎么办?就是割到小朋友,或者伤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
  骑士头盔正中有条古怪的护鼻,就是一块铁片从额头延伸到鼻尖,加上他鹰钩鼻鹞子眼长条脸,感觉阴森森的让人难受。特别是他还留着部大胡子,明显剽窃拉灯大叔的造型,楚风就知道这是个阿拉伯人。
  伊本.赛尔勒眯起眼睛打量这个汉人,凭着多年在战场上厮杀的直觉,他感到,这个在刀锋下还努力保持着平静的人,绝对不一般,至少不会和刁老鼠那种人在一个水平上。

  “汉人,跟我走吧,既然背叛,就应该承受处罚。”
  他的汉话说得字正腔圆,但楚风听得一头雾水,“背叛,背叛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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