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无声胜有声。
白领男的尸体被带走,我和三郎以及范冰都接受了检查以及口录。
这只是必要程序,从当时问我话的丨警丨察脸上和说话内容里我知道不但不会被处罚什么的,反而赢得了他们的赞同和欣赏。
我也没太在意,只是内心知道自己没事,原本的生活还会继续。
笔录什么的做完还见了几个这案子的负责人,得到他们的一通赞扬。
这些我都没放在心上,甚至也没心去记住他们的职位、姓名等等。
因为,我过的不是正常人生活,而且我的命和这种事情搭不上关系。我只是无常阴警,做的事情也是正常人接受不了的。
离开警局,我有些难过起来。
三郎被带走了,流浪狗收留所的负责人也被带到了警局接受询问,至于后面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
范冰也没出来,估计她要解释的事情要比我的多,而且她本职的关系,估计还有很多事情要忙的。
可是当我一个人站在警局外,左右两边没人的时候心情突然失落起来。
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夜还是黑的,但是遥远的郊区有鸡鸣声响起,让心头原本的失落消失,焕然之的是希望。
一路走来,我是个没什么朋友的人,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看别人的热闹,羡慕别人的任性。
所以当范冰和三郎悄悄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开始享受那种曾经羡慕别人的生活。如今他们不在,我为什么会有这些情绪其实我是知道的,所以当代表新黎明即将到来的鸡鸣声起,我重新看到了更好的明天。
人呀,总的往前看。过去即便再不如意、再遗憾,终究还是过去了。
曾经我是个有些孤僻的人,没牵过女人的手,没有温柔身躯拥抱。所以我渴望着爱情来临,渴望着有异性朋友约我出去聊聊天,喝喝酒。
我不认为这是不好的现象,反而我感觉这种情况很正常。
男人女人,只要是人都会有的一种寂寞感。
所以人是群居动物,需要有朋友,有陪伴。
女人希望身边有一群好“哥们”、“好兄弟”,这样就可以抛开身份的特殊和尴尬尽情玩耍。只做聊得来,什么都能聊,都能玩的好朋友。
男人也是一样,希望自己不开心或者“受伤”的时候能有人静静的陪伴在身边,不讲究彼此关系,只是作为朋友立场而已。
人和人相处的关系是很微妙的,除非对方震撼自己的灵魂,能让自己的心安静,从此不愿意再过那种一个人的生活才选择一辈子。否则,朋友还是朋友的好。
这只是我的感触,在经历酒托成为扛尸工,在感受恐惧和经历生死之后的感悟。
换句通俗的话来讲,有些东西没经历过不懂得生命的可贵,活着的精彩。
所以我珍惜身边的一切,朋友以及其他。
这就是生活呀,简简单单,认认真真的过好每一天。
想起酒托,想起朱晓玲那玩世不恭的模样,我突然有些想念她。
没见面前的聊天里,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好女孩,温柔又会体贴人。所以我选择了去见她,满怀希望。
可怎么想都没想到她是酒托,蹍碎了我对她的期望,对生活的信赖。
人,已经是越来越不值得信任了。
从垃圾堆旁醒来的时候,顾不上伤口和衣领的血迹是因为我对一切都绝望了。内心的那种痛苦和无奈是言语表达不出来的。
而扛尸工,可以说是赋予我新生的新开始,这一次我会好好活着的,珍惜身边的一切。
内心想着,莫名的有股想去天舞酒吧的冲动。
我不知道为什么,仿佛是内心有道声音在呼唤着我过去一样。而且走着走着居然真的向天舞酒吧走了过去。
去酒吧,是为了再看一眼朱晓玲!
我自己都感觉到不可思议,内心另一道声音却在呐喊着怎么可能。
我什么会想看朱晓玲?去看那个酒托?
她害了我!
可是脚步不受控制,我还是来到了天舞酒吧对面的路灯下,远远看着七彩灯光招牌的天舞两个字,看着刀疤脸和他的同伴一边抽烟一边闲聊着什么。
这个点,不再是热闹的时候,而是“曲终人散”的时候。
所以不时不时的就有几个人或者一堆人从酒吧走出来,离开。
有谈笑风生的,有醉醺醺走路都走不了靠朋友扶的,也有勾肩搭背的。
最后,我看到朱晓玲走出来了,一个人,穿着白色大风衣。似乎是感受到寒冷,只见她双手抱胸,弱不禁风的模样让我心生怜悯和疼爱。
这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只憎恨,突然间不恨了,现在反而又滋生一种我自己都说不清的感觉。
夜色弥漫着整一个天地,也将城市笼罩了起来,令寒风起,让寂寞生。
路灯下的我靠着柱子,远远看着她慢步走着,仿佛我又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又一次和她面对面的谈话,聊天。仿佛她又和我拼酒,摇骰子……
如果,她不是酒托,不是骗子,这该有多好?
“大哥!”就在此时,身后阴风席卷而来,黄天天的声音传来。
我皱眉,掩饰好脸上表情转身看向他。
是黄天天,只有他一个人。
“怎么了?”我都没召唤他,现在他蹦出来应该是有事找我才是。
岂料黄天天并不是找我有事,而是说自己生前是个左拥右抱,同时有着十几个女朋友的男人。而且还是那种同时有十几个女朋友又从没出过事情的男人。
所以现在看到我在偷看美女,于是就出来献谋献策了。
听到这里,我有些生气起来。这家伙就不能干点实事吗?还献谋献策,不出来打断我继续偷看朱晓玲就不错了。
于是,他被我责骂一顿,消失了。
对黄天天,我是无语了,心道这个家伙就是个冒失鬼,也不知道怎么做成鬼大哥的。
我再抬头,朱晓玲已经消失不见。
这都怪黄天天的出现分我心,让我跟丢了。
打消了其他杂念,我转身向火葬场走去。
实话说,如果有人问我现在住什么地方,我只会回答对方:在火葬场。
正确点讲是火葬场对方小山的木房内,可是这怎么讲呢?所以最好的说辞就是,火葬场。
纵然有点怪怪的,但总得来说,也算是个地方名。
因为是夜晚的缘故,走在路上倒也不寂寞。有鬼“相伴”,还寂寞什么。
当然,这个相伴不是真的有鬼陪着我,我可没这样的嗜好。而是一路上都能看到鬼,和白天逛街差不多的感觉。
有牵手拍拖的鬼,有吆喝买卖的鬼也有打斗追逐的,有四五八个围成一团下棋的……
总之,和自己生活的阳间世界差不多。区别就是,一个是人的世界,一个是鬼的世界。
建筑还是那些建筑,大路还是那些路,店铺依旧。
所以我说我不寂寞,感觉就是和平时差不多。除非我不去刻意看,那么一路上就只有黑色和冷冷清清。
回到山上已经天亮,东边山头已经有红光出现,照亮一片东面的群山,很好看,也令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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