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的时代》
第3节

作者: 白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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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适合打篮球吗?”他旁边的人接着问。罗腾说:“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打篮球的人了。脖子短、肩膀宽、臂长,完美!”
  “你可能是对的!但世界上从来不缺少空长了一副好皮囊的人。”罗腾身边的人依然抱怀疑态度,“他的身高应该在两米左右,不知道是打什么位置的?如你所说,他适合打篮球,不知道他有没有打比赛的经历。”

  罗腾淡淡地说:“你再看看不就知道了?”“是啊,这是个值得观察的人。”本来闲暇的男人也进入了工作状态。眼疾手快地找出钢笔和笔记本。
  “亚洲人X,身高两米,拥有精英级别的身材...”这是目前为止的纪录。他还需要观察。
  “什么?我打中锋?”白已冬像是听到世界末日一样露出绝望的表情。
  林毅一手拍在白已冬的背上,语重心长地说:“谁叫你长得高?”“靠!魔术师·约翰逊也长得高,他为什么能打控卫?我才两米零一,为什么要打中锋?我不服!我要投诉!”白已冬一下子爆发了。
  一个金毛小子走过来,“大个子,总不能让我打中锋吧?”堂堂二米长人不打中锋,让一个身高不过一米八的人打中锋?白已冬丢不起那人。言尽于此,白已冬一声长叹接受了这个安排。
  白已冬老老实实站篮下,“我打中锋。”“在此之前,你要跳球啊,我们打的是全场。”金毛小子继续说。

  白已冬又咒骂一句,走过来跳球。
  仗着高大,白已冬狠狠把球拍到金发小子的手上。
  “好球!”金发小子的控球还行,手指轻快,看得出来有一定的基础。白已冬在校队打的是大前锋,现在打中锋也是无缝切换。
  和他们比赛的球队最高的不到一米九。白已冬第一次有当巨人的感觉,站篮下看得清场上所有的状况。
  金发小子的问题很快就显现出来了,运球不错,但太粘球了。

  林毅和胡昼就不用说了。林毅这样的门外汉只能添乱。胡昼还算会玩,知道跑位。强壮的身体不怕对抗,和他对位的人一顶一个飞。
  “大个子!”金发小子终于想起他们队有白已冬这个人了。
  白已冬背对篮筐,一眼看到林毅,身高手长把球一吊。
  林毅得到球,上篮不进。
  白已冬再次身体压制,跳都不跳,光靠手长就把球点进篮筐。

  白已冬的对手们配合流畅。光靠传球可以传出缺口。
  白已冬的存在就是为了让这些人知道,这个世上除了配合,还有天赋。
  “可恶!他太高了!”对方的一个小黑人气得暴跳。白已冬也很无奈,只站篮下实在太无聊了。
  枉我运球这么好,居然让我打内线?这算什么事啊?白底在再次感到在校队的无奈。他刚想传球,结果周围一个队友都没有。

  “抢球!那个大个子肯定不会运球!”对方大喊。白已冬条件反射的拍球落地,身体微微一撇,人就被他让开了。“撒由那拉。”白已冬运球直线前进。
  这才是他想要的比赛,控球在手,所向无敌。
  白已冬连续过掉了三个防守人,跨步入篮下,飞身扣篮。
  “基本功扎实,低对抗的比赛里有持球推进能力,拥有成为高大控球手的可能性...”约翰·罗腾身边的人继续纪录白已冬的报告。
  杰里·克劳斯仔细分析手上的球探报告。
  杰森·卡菲,六尺八寸,司职大前锋,身板厚实,篮板意识出众,拥有适应联盟的对抗能力。身体素质平庸,不是一个优质的防守者...今年公牛队只有首轮第二十顺位,按理说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的研究新秀。因为那些潜力新星会在前十三个顺位里被选走。
  克劳斯向来相信自己的眼光。87年先后交易来第五顺位的斯科特·皮彭以及在第十顺位选走霍雷斯·格兰特一直是他经理生涯的代表作。
  未来的几年被誉为几十年一遇的选秀大年,无数的天才将涌进NBA。谁能保证那些星光耀耀的明星之后,没有被淹没的明珠?恐怕谁都不能保证。
  当下制服组已决定用内线第三替补威尔·普度交易圣安东尼奥的那个大刺头。

  那个人是历史顶级的篮板收割者,即使如此,年纪也大了。用手上的选秀权为他挑选一个能干脏活的替补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他吧。”杰里·克劳斯初步拟定了选秀目标。
  贝尔托中心的球场上,白已冬持续他的统治。这样的对抗下,他显得无所不能。进攻防守一肩挑,到了后面,他的队友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他一个人就能把对方五个打趴。
  这时,白已冬从外线持球,如外星人一样,强起突破摆脱掉了面前的防守者。防守他的是矮个黑人,但速度却不占优势,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白已冬闯进篮下,展开身上的隐形翅膀,滑翔而去。
  三番五次被人羞辱,在场的各位也不是泥捏的,决心要把他挡下。
  白已冬在空中连续碰到了两个人,他几乎失去重心,这般扭曲的情况下,他的手上仍有感觉,手指绕着篮球慢慢拨动,皮球离开手心,飘扬跃起。

  “唰!”
  落地,白已冬脚下打滑,他迅速降下重心,稳住平衡才没有滑倒。周围的人绝望的低下头,他们不得不承认白已冬与他们不在一个层面上。
  “你这样打我们有意思吗?”他们中个子最大的人问。白已冬却笑了,笑的比太阳灿***烈火炙热,比夏天温暖,“有意思!非常有意思!谢谢你们陪我打球。”
  对于这种奉行独乐乐宗旨的人,现场的人一哄而散,不再和他打了。白已冬倒不在意,他已经过足了瘾。

  林毅双手叉腰,走到白已冬跟前,“你看你,把人都吓跑了!”“没事!我玩的很嗨。”白已冬还在笑。
  胡昼建议他说:“你自己嗨不要紧,你得让其他人也跟着嗨啊。知道你牛逼,但你给人一条活路啊,不能只有你一个人玩的开心。”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白已冬还在傻乐。
  金发小子走来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霍兰斯·斯蒂奇。”“记住,这是一个未来十年会让你无数次听到的名字。”林毅趁机起哄。
  “白已冬,叫我Bye吧。”白已冬说。对外国人来说,这不是一个好记的名字,“中国人的名字都这么绕口吗?”“你刚才对我的学校出言不逊我可以原谅你,要是对我的名字出言不逊的话,我一定让你知道屁股开花是什么样的。”胡昼如同恶霸一样威胁道。
  “我叫林毅,和这头蛮牛不同。虽然我看起来很凶,但是我很温柔。”林毅笑道。斯蒂奇点头,又看向胡昼:“你叫?”“胡昼,记不住就别记了。”胡昼对这外国友人半点好感都欠奉。
  此时,一直暗中观察的约翰尼里格·马诺斯基放下了手里的钢笔,“约翰,杰里在办公室吗?”“我走之前是在的。”罗腾说。
  “伙计,祝你有个愉快的周末。”马诺斯基跑的非常急。约翰·罗腾并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但看了看远处的白已冬,“肯定和他有关。”
  杰里·克劳斯已经结束早上的工作。他现在要做的是填饱肚子,然后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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