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明朝之江南繁荣和商业化》
第21节

作者: 俗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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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为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工业生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工匠主要为本城市和周围农村生产工业品,只有剩余产品被商人运往外地集市上销售。这种发自城市的内生劳动分工也影响了周边的农村,从而使农村本身相对综合单一化的农民家庭开始专注于农业种植,而将其他的诸如烤面包、酿酒等农副业转移给了农村庄园里的农村手工业者。这种转化的出现让整个欧洲农村与城市形成了中国人不能想象的专业分工与社会协作,并带来了广阔的市场。

  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工商业者,有着自己的经济利益,自己的社会力量,自己的生产生活规范。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中,他们的经济利益是没有保障的,他们的社会力量是弱小的,处于弱势地位。政治占优势地位的仍然是国王、贵族、领主、主教们,他们对城市工商业既要控制又要利用。而城市工商业者们,在遇到被控制时,就要尽力反抗;遇到被利用时,就更是尽力地发展自身。分散的封建式政治状态总体上有利于欧洲城市工商业的发展。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欧洲城市工商业们,逐渐扩张着自己的经济利益,壮大着自己的社会力量,把自身的社会规范向更宽更深的层次上确立——从经济层面,到政治层面,到意识形态、道德观念层面。把愈来愈多的人网聚到这种社会规范之中,愈来愈多的人按照这种社会规范组织了起来。
  城市的发展,和封建政治力量——国王、贵族、领主、教会——发生了直接的冲突。城市的兴起总是在一定的封建领主管辖范围之内,无论是教会领主还是世俗领主,他们总是将城市视为自己的所属物,像对待庄园、乡村一样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即行使领主权。领主权的内容颇有无所不包的味道,包括:征发劳役,征收各种实物及货币的权利,征发兵役,征收市场税,拥有对某些产品的专卖权,拥有高级或低级的司法权,等等。简单说,领主们力图像对待自己的隶农们一样,对市民们进行压迫压榨。

  但是,城市毕竟不等于庄园,城市有着自己的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领主对他们进行压迫压榨,依赖的基础归根到底是暴力;而面对领主,市民们想扩大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所能依赖的,归根到底也是暴力。城市居民由于长期的聚居、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生活经验,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共同意识,他们作为一个整体,向领主要求越来越大的自主权、自治权。他们总是先用和平的方式争取,如果不行,就使用武力。他们的口号是:“如属可能的话以和平手段争取,必要的话就使用暴力争取。”城市独立性越大,对城市的发展就越有利。总体而言,有少数城市获得了完全的自治权,比如意大利的一些城市和汉撒同盟的一些城市;有少数城市则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领主或国王的控制;但大多数城市,则是向领主、国王定期交纳固定的金额,换得自己很大程度上的贸易权、财政权、司法权、市政管理权,等等。

  在意大利,自11世纪以来,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十分复杂,领主与领主,德意志皇帝与意大利地方诸侯,德意志皇帝与罗马教皇之间,矛盾重重;同时,意大利的商业又一直比较发达,商业城市的力量很强。因此,城市获得了很大程度的独立自主,其中的一些城市——比如威尼斯和热那亚——取得了完全的独立,成为独立的城市国家。
  国王或贵族给予城市以自主权,往往以城市宪章的形式颁布。城市宪章对于城市来说,是一份极重要的文件。市政府会把它里三层、外三层地锁起来,严加看管。有的城市则把宪章内容镌刻在市政厅的墙壁上,有的城市则把它以金字写在大礼拜堂大门上。

  在法国,在11、12世纪时,城市争取自主权的斗争十分激烈。有时是和平的抗议、反对,有时是半和平半暴力的抵制、违抗,有时是暴力斗争。最终都和领主、国王达成了某种协议,城市成立公社,或取得不同程度的自主权利。最出名的是琅城的斗争。琅城的主教作为该地的封建主,一直在千方百计地勒索市民的钱财,有时甚至公开抢劫。市民一直和主教进行着斗争,1108年主教和城市达成协议,城市交纳一大笔款项后可以成立城市公社。但不久后主教就反悔了。1112年,主教密谋消灭公社,而且由法国国王宣布废止琅城公社。市民们愤怒了,他们拿起剑、斧、弓箭、木棍、矛枪等,呼喊着“公社”“公社”,冲进主教的住处,杀死了主教。虽然主教的军队将市民们的反抗暂时镇压下去,但市民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最终在1128年得到领主和国王的承认,成立了公社。

  获得了不同程度自主权的市民,不论是有钱的资产阶级、还是没钱的打工一族,他们所服从的社会规范,他们所处的法律地位,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不同于贵族骑士、不同于僧侣,也不同于隶农。他们被称为“第三等级”。
  日期:2021-10-04 1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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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义的规范和制度诞生
  所谓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模式。作为一种生产及分配的制度,它以自己的方式,规定了人们的社会性行为。金钱交换、分工生产、公司制度、明晰所有权、信用体系、雇佣工人、股份制度、金融体系,这些所谓的资本主义的做法,其实都是一些规范,规定了人们在进行合作性生产时的行为和相互关系。

  在欧洲,这一规范、这一制度的奉行者、受益者,首先是中世纪的城市工商业者们,他们以一个个城市为单位,形成了自己的基本阵地。而随着商业势力的扩展,资本主义规范逐渐为大多数人接受。这是一种历史的发展。
  那么为什么中世纪的王公、领主,不像罗马帝国或中国的皇帝那样,自己来垄断经营某些大的行业呢?因为他们控制的地域不够大。手工业、特别是商业的运转,往往需要在很大的地域内进行。所以,领主无法垄断某一行业。
  一些王公贵族们不从事工商业,只管收税。当时也确实有很多贵族投资工商业,或者和商人合股,从事工商业以赚取利润。而一旦做起生意来,往往就要到别人的地头上去,自己的行政命令就不管用了,就必须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办事;同时还会有很多来自其他国家、其他领地的商人到自己的地盘上来,和他们做生意也要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办事。
  到了中世纪末期,各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出现了,在自己的国内有了很大权利的国王们,比如英国国王、法国国王、西班牙国王,就试图自己来统一“经营”某些行业了,这就是重商主义。遗憾的是,这些国王所统治的地盘还是不够大,只相当于以前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各国之间还是要发生各种商品来往,在这种情况下非要实行重商主义,只会严重阻碍本国工商业的发展,在和其他国家的竞争中处于下风。因此,各国国王很快不约而同地放弃了重商主义,而给予工商业者们更大的自主权。亚当•斯密的自由经济理论从而大行其道,得到广泛接受。而类似“计划经济”的理论则一直没有在西方得到普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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