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故乡风情》
第18节

作者: 道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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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婶子,要不就在这吃点吧,老让你跑来跑去的、、、、、、”
  “快别说这个,大哥,咱兄妹之间再说这话,那可不就显得外道了不是?我还是回去了。就是等几时孩子办喜事时 ,给我留着那盅喜酒,别‘媳妇上了床,媒人踢南墙’就成。嘻嘻。”
  媒婆打断岳老爹的话,笑着打趣地说着,起身往外走。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岳老爹嘴里应付着,也起了身,跟在后头往外送。
  辫子站在旁边,只是低着脸,一边擦着手一边由着他们往外走,没有说什么。
  等他们出了屋,辫子随后闭上房门,转身看着桌面上的茶壶茶碗啥的,呆怔了一下,动手把它们收拾了起来。
  看看父亲出去送媒婆还没回来,辫子一时似乎也无心做饭,抬脚出了锅屋,走到堂屋去。

  堂屋,西里间。
  卧病在床的辫子娘正在睡着,发出衰弱的喘息声。
  辫子轻轻地走了进来,在母亲身旁的床沿悄悄坐下身,眼睛去注视上母亲虚黄的面容。
  看着母亲眼角凝结着的泪,辫子看着看着,不由地伸出手想去给母亲擦掉。
  但还没等把母亲的眼泪擦掉,她手里就禁不住有点儿抖动,而自己那渐渐盈眶的泪水,不觉间便扑簌簌落了下来、、、、、、
  辫子娘,今年刚满六十岁,比丈夫小了整整十六岁。可她头发已是几乎全白了,看上去似有七十多岁的年纪。她人虽显得苍老衰弱,不过从她的眉眼之中,不难让人发现,曾经年少时的她,肯定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
  是的,当年的她。确实是一个漂亮的姑娘,用“人见人爱”来形容绝不为过。对某些姑娘来说,漂亮可能正是她们引以为傲的资本。但对于她而言,模样的漂亮带给她的,却是厄运与苦难。
  她出身贫苦,父亲是佃农。在她十九岁那年,因家里还不起财主的债,而财主又看上了她的美貌,于是便发生了类似《白毛女》中的情节——财主以还债为名逼她父亲就范,答应让她嫁过门来做了填房。
  那一年,财主老爷都是快五十的人了,前妻留下的最小的儿子也比她大了好几岁。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给人家当小老婆做后娘,她过的日子该是何等地苦不堪言。而这位财主老爷就是岳家沟村的,细究起来,还是辫子的父亲岳老爹的一个没出五服的本家大哥——这也就是说,按照辈分来说的话,当时她虽年纪不大,但正经论起来,岳老爹还得管她叫一声嫂子才对。
  那么,后来她为何又成了岳老爹的女人呢?这事就得从根上说一说了。
  从岳老爹这里往上数三辈,也就是在岳老爹的老爷爷那一辈上,家里的光景相当不错。家里原本共有兄弟三人,后来有一个几岁时夭亡,就只剩下了兄弟两个。后来父母过世,兄弟俩就分了家,各立门户。岳老爹的老爷爷年纪小,自然也就是小弟了。
  话说岳老爹的这个老爷爷,自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游手好闲惯了,兄弟俩分家单过之后,他与大哥的勤俭持家恰恰相反,他仍是不思进取,还是整日里耍牌赌钱,后来又多了个毛病——钻破鞋被窝。

  如此一来,家里的光景可就日薄西山,眼见得一年不如一年。好在他死的早,不等把家产败光他就脚趾头朝了天,总算给儿女还留下了那么一点点底货。可俗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谁知到了他儿子那一辈,跟他这个老子是一个德行。而到了再下一辈,竟然还是癞蛤蟆没毛,随根!
  这样一来,简短截说吧,到了岳老爹年轻时,人家那一支脉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成了方圆这一块的头号财主,而岳老爹这里,早已是穷得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靠给人家扎觅汉打短工过日子,平常就住在村头的那个破败的看场屋子里。并且三十好几岁的人了,别说娶媳妇,就是偶尔寻思一下,不用别人笑话,他自己就觉得这是狗咬月亮,异想天开。
  他自认为这辈子娶亲的事算是耍把戏的死了猴子又砸了锣,没戏了。因而,当他面对本门里的那位财主大哥头前老婆一死,身后就立马又娶了个又俊又嫩的小婆子时,他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就不用提了。可他又能咋样呢?顶大也就是馋得干咽唾沫拍打腚,大腿肉上拧出青!
  但是,正所谓风水轮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命运的事,真是谁也说不准。令他万万意想不到的是,他这个曾经不被人放在眼里,更是被那财主大哥踩在脚下视若粪土的穷光蛋,有一天居然身价陡涨,不光成了一族的族长,一村的首领,更是成了财主大哥头顶上的索命活阎王!
  所以,当社会上搞起土改,风行斗地主砸人,从肉体上消灭剥削阶级那阵,当上了农会主任的他,毫不迟疑地就把昔日的财主大哥列为第一革命对象。至于结果,不用说,他的那个大哥自然是成了垫底的,人被乱棍打死,家产财物充公。但财主的女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他表面上看似没啥动静,其实内里也早就有了打算——以前,对娶亲的事,他是不敢奢望的。但此一时彼一时也,如今贵为农会主任的他却是敢想得很,而且是志在必得!他暗暗地在心里对自己说:
  “这样醒目的小娘们要是再让别人占了去,这辈子你还能干点啥?”
  于是,当讨论对地主女人如何处理时,有人提出让其去跟张三,有人说让其去跟李四。但他却不动声色地说:这么做都不合适,要征求本人意见才对。就这样,地主女人被带来了。他让那女人自己看看想跟谁——前提是必须去跟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
  那女人起初显然还不明就里,想了想便说自己去跟某某。他一听就大喝一声“不行”,让那女人再好好想想;并威胁说,再想不好就欠揍。当那女人又说出一个人时,他又大喝一声“不行”,并吩咐左右动手“帮助启发”。
  就这么三番五次地折腾到了半夜,最后那女人总算也看明白了他的意图,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对他说道:
  “那要不就这样:只要你不嫌弃,我跟着你就是了。”
  那女人的这话正中他的下怀。他就是想从女人嘴里得到这句话!
  他是觉得,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毕竟是他没出五服的本家大哥的女人,他不想自己把事情做的太露骨了,落个霸占兄嫂的恶名——说白了,他是有点即想当*,又想立牌坊,里外好事都得是他的!
  正因如此,今见那女人自己把话说出来了,闻听之下,他不由得顿时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得不行不行的,一个情绪失控,竟就一拍桌子“腾”地站起身来,忘形地脱口一声大赞:
  “这就对了!”
  自从娶了财主大哥的小女人之后,他倒也过了一段滋润的时光;首先是一向冰凉的被窝里,现在多了一个白嫩嫩的小媳妇,其效果那绝对是冰火两重天;二是他身为农会主任,他有条件、也有机会把农会里没收了财主家的那些个好东西拿来肥私。只可惜后来很快就被人给盯上,最后弄了个一屁股不清不白下了台。自此他也就退出了村里的政治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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