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魔传说》
第13节

作者: 原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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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来?”
  临街的窗上映出高萌萌的脸,不一会她就出现在门前。

  “快进来吧,我又吃不了你。”
  高萌萌比上一次见到她时开朗了许多,剪短了头发,脸上洋溢着真诚的笑容。我几乎立即就被她感染了,放下心中杂乱的念头,跟随她进了屋。
  “你不是外科医生吗?怎么突然当起了兽医?”
  “我早改行了,看人脸色哪有看动物好啊,它们不会骂你,你也不用干昧良心的事,是不是啊小四?”
  高萌萌抱起一只眼睛明亮的白肚黑身的小黑猫问,那只小黑猫眼睛盯着高萌萌认真的叫了声,高萌萌脸上再次露出灿烂的笑容。我一时看的有些发呆,以前从没发现她的笑容竟如此的美。
  “这次找我有什么事?总不会是专程来谈心的吧?”
  “噢,对,我是想请你帮我鉴定一根头发,看看有什么特别。”
  “唉,我就知道你最没良心了,妄我对你痴心一片啊!”
  高萌萌眼角含笑的做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向我伸过来手来。
  “拿来。”
  “啊,什么……”
  “那根头发啊!难道还有别的东西吗?”
  “噢。”
  我尴尬而慌乱的掏出笔计本,到高萌萌的办公桌前打开,小心翼翼的取出纳兰无术的头发,递过去。高萌萌剪下一小段,剩下的交还给我,我重又收好,坐在一旁等化验结果。高萌萌开的宠物诊所不大,设备简陋,但动物不少,更像是动物收容所,到处都是猫,它们无声的进出,俨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高萌萌还像初中时一样爱猫,人也还一样漂亮,虽然快三十了,但身材依旧如少女般曼妙。望着高萌萌的背影我心生感慨,许多曾发生过的事都一一想起,她那被我灰暗青春所遮蔽的真情显现,再次让我措手不及。

  我有负于她,可我现在已经有爱人了,天意弄人。
  “想什么呢?”
  “噢,我还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放弃在医院的工作,跑这开宠物诊所。给人看不更赚钱吗?”
  “你呀,当记者当的利欲熏心了。有没有钱无所谓,能按自己的意愿做人才是最幸福的。要我为了一套六十年后不属于自己的房子,或是为了别人看得起自己就做违心的事,我不是那种人。再说我觉得现在就很幸福,这种选择不是很难吧?”
  高萌萌平静的说,全然没有意识到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个艰难的抉择,人们总是轻易被名利驱使,还沾沾自喜自以为得。
  “神仙啊!”
  我由衷的说,高萌萌顿时笑出声来。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贫?说正经的,你从哪弄来的这根兽毛,我怎么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
  高萌萌的话让我一愣,我记得很清楚,这根头发是纳兰无术从头上拔下来的,怎么可能是兽毛?一股阴寒之气从后背慢慢爬上来,刹那间就使我颈肩变得僵硬。
  “你没事吧?”
  高萌萌发现我的异常,关切的问,她眼中流露出焦急的神态,我心中一暖。
  “没事没事,你怎么知道这是根兽毛的?”
  “瞧你这话说的,怎么说我也是考出证的兽医,虽然只有几个月。我这有专门研究兽毛的书籍,平时我又总接触动物,一摸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人毛。刚才我在显微镜下看了,你给我的这根毛毛小皮鳞片较厚,外缘呈粗锯齿状,表面花纹粗大,排列整齐,而且皮质较窄,色素颗粒大小不一,分布也不均匀。再从横截面上看,髓质发育良好,比人的宽,而且均匀。所以我可以百分之百的告诉你,这是根百分之百的兽毛!”

  我呆在原地,眼前闪现着纳兰无术高深莫测的笑,那双似乎能看透一切的眼睛此刻仿佛猛兽的瞳仁,在回忆中向我冷笑。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笔记本还在,我想请高萌萌再确定一下那根毛,但却犹豫不决。紧贴身体的笔记本里那根毛好像在动,就像一颗心脏,带着蔑视自己的猎物的笑意,惬意的扭动着身躯。
  “你真的没事?难道……这是根人毛?”
  高萌萌几乎立即就猜到了关键所在,她也抖了下,差点把粘有毛发的玻璃片跌落。

  “我再看看,其实人科的毛发类别也很多,说不定就有和兽毛相近的。”
  高萌萌的口气不那么确定了,但在惊疑中添加了恐惧的意味。
  一个人类怎么可能会长出兽类的毛发?但这根毛是兽毛确是事实,虽然高萌萌最终也没有鉴别出是什么动物。据她说像犬科动物的毛,与西欧的一种浑身雪白的猎犬接近,共有其特殊花纹图案。但高萌萌想不明白,她为了查明这根毛的属类使用琼脂免疫扩散法来验证,结果对抗人血清琼脂板发生沉淀反应,证明检材是人毛。即使人毛与兽毛有相似之处,但两种截然相反的特性怎么会同时出现在一根毛上呢?

  “我想,那个艺术家纳兰无术不能称之为人类,至少不是真正的人类。他可能接受过基因改造,或者别的什么科学试验,与狗的基因溶合,从本质上已经发生变异。”

  高萌萌摘下眼镜按摩着太阳穴,脸上露出疲倦的表情。我对她的所下的结论并不满意,镇西市是在中国,而不是外国,更不是外星球,怎么可能发生那种科幻的事情?但事实摆在眼前,我又提不出辩驳的理由。
  外面的天渐渐暗了,我突然想起和钱宇约好的事,忙看时间,已经六点四十,还有二十分钟就到约定的时间。我邀请高萌萌一同去,被她一口回绝,在我的意料中。
  出了宠物诊所打的直奔天天渔港,出租车在已亮起的街灯下行驶,人像坐宽荧幕前看一场画面昏暗的电影。我昏昏沉沉,脑海中一片混乱。正在这时头顶传来雨滴声,原本还算晴朗的天空竟飘起了细雨,暑气渐消,空气变得凉爽了。我摇下车窗深吸一口依旧浑浊的空气,终于把纳兰无术的头发之谜放到一边,开始筹备待会的事。
  车到天天渔港时已经是七点十分,我匆忙上楼,找到预订的房间推门进去,看到钱宇正和豪都酒家的老板唐经理谈的火热。

  “都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唐总刚给我讲黑道的流行语,‘想杀就杀,杀进牢房;想死就死,死到天堂。’哈哈哈,还挺押韵!”
  我摇摇头,这两个人凑一起臭味相投,再来晚些说不定就叫小姐了。
  认识唐经理是因为他的酒店服务员手指在工作时被绞肉机绞碎,当时我接到报料立即赶到现场,双方闹的不太友好,那个女服务员的哥哥也在豪都酒家,是个厨子,见自己亲妹妹手指没了,眼睛都红了,操刀立在门前,和唐经理的两个兄弟对峙。我估计再来晚些就该能拍到些血腥的照片了,但我的出现阻止了这一切的发生。本来这件事应该在周六见报,但因为发现陈小亦的尸体让我情绪波动较大,所以选择了个不会有纠纷的行为艺术家报道,想把豪都酒家的事拖后一周,等有精力了再写。

  不过现在,我决定把这个机会让给钱宇,大家都是聪明人,不用我说也该明白其中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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