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未来妻子的信》
第26节

作者: 六伶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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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可以的,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脸一红道。
  “你一定读了好多书吧?”
  “读书,没有,我就初中毕业,再多读了半年的职业高中,学养猪。”
  “那你平时肯定喜欢看书,读书不一定要去学校呀!”
  我老脸一红。这丫头是不是有一点傻。我只能支支吾吾道:“闲的没事,看过一些,都是些没用的闲书。”
  “喜欢读书的人,身上气质是不一样的。你就和别人不一样。”
  “有吗?”
  “有,我们粤省人就不怎么爱读书,从小就想着做生意赚钱,满身的铜臭味道。”秋华看着我的眼睛道。
  “呵呵,没有吧,我见过的本地人也挺好的。”

  “有吗?也许我不认识。”
  “你们家是哪里的?”我突然好奇的问道。
  “我家就在阳县,从这条街往前,有一个村子,就我家。”她用手指着阳县唯一的一条商业街道。
  “挺远的吧!”我对没去过的地方都自然的感觉好遥远。
  “不远,几公里。我爸爸在这里买了块地,准备把房子建在这边。”她指着投影院对面一大片荒芜的芦苇地道。
  “这里,那不错,你父母是做什么生意的,家里有几兄妹。”我好奇的问道。
  “三兄妹,两个哥哥,我最小。父母做砂胶生意的,就是你们砂房布轮沾砂用的胶水。”
  “挺好的,两个哥哥做什么?”我吓一跳,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能在阳县买得起地,不是简单的家庭。
  “教书的,一个教中学,一个教小学,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作。”秋华一脸平淡的道。
  “这么厉害还普普通通,那你为什么不读书,小小年纪出来打工?”
  “我笨,不想读书。打工有什么不好吗。”秋华看着我道。

  “没什么不好的。我记住你们家这里买了地,以后我要是找不到你,我就来这里找你。”我开玩笑道。
  “不怕我爸爸和两个哥哥打你。”她咯咯笑着问我。
  “怕。你不是说我是含羞草吗!”事实上,我是真的没有死皮赖脸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决心。
  她突然拉着我的手亲昵的道:“傻瓜蛋,你就是傻瓜蛋。”
  把一块石灰放进水里,水的温度立马会沸腾起来。也许男女关系就是这样,一百万句语言,不如一个简单的搂抱。回来的路上,她在经过一个减速带时候,秋华很自然的抱住我的腰。我像被电击了般,差一点从自行车上面摔倒下来。
  自行车拐入工业区后,就进入了一个没有路灯的黑暗世界,只看得见白的水泥路面和路两边随风摆动的芦苇。
  我有一点舍不得背后的温柔,我也感觉到秋华的手抱的我更紧,我不知道她是因为害怕黑夜,还是和我一样恋恋不舍。
  我在看得见饭堂灯光处把自行车停了下来,我感觉这个距离刚刚好,既使遇见坏人,我可以呼救在饭堂看电视的同乡,同时,这个距离又刚刚好是他们看不见我们的安全区。
  我打下自行车的站脚,然后看着瘦弱的秋华。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思考,很自然的我张开手,抱住秋华,秋华也张开手抱住了我。
  她仰起头,距离刚刚好。我低头就吻住了她香郁的唇。一切变得顺其自然,无师自通。
  良久,我问她:“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肯定不需要。就是喜欢,”

  “比如?”
  “我喜欢你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神,柔柔的。”
  糊里糊涂的回到宿舍,我还觉得是做梦,这一切,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约会了两次,仅仅两次,我就拥抱了她,亲吻了她,获得了一份女孩子亲口确认的爱情。我那么多年的自卑,那么多年的痛苦,那么多年的期盼,那么多年一直把爱情当成珠峰高山仰止,到今晚才明白,爱情原来这么简单。那我以前对风的痛苦暗恋,那么多年,连一丝进展都没有算什么。
  辗转反侧的听着收音机,收音机里那个甜美的主持人正在念秦观的一首词: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明天是七夕节,吓了我一跳,这么快七夕节到了。
  这段时间,因为生命中出现了秋华,我竟然忘记了那个七夕节见面的约定,那个让我心绪不宁的日子,竟然这么快就到了。
  我想起那封信,想起那个自称是我妻子的人,假如明天,真的见到了她,她长什么样子,美丽,漂亮,睿智,还是一个和我一般极其普通的人。她会怎么样见到我,是偶遇,还是专程来见我。
  秋华怎么办?就因为她说是我未来妻子,我就和秋华分手,这不是开玩笑吗?
  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到天亮,心浮气躁的上了一上午的班,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什么陌生的女孩子也没出现。但我内心没有一刻是宁静的,因为我心里一直想着这个事情,一直在等待着那个来自未来的妻子是谁。
  心绪不宁的我,几次差一点被飞滚的砂轮伤到,所以我决定下午不上班。我喊住了准备上班的尖和进两人道:“下午不想上班了,你们两个谁愿意陪我喝酒。”
  “我愿意,我愿意。”进赶忙道。
  “火,带个傻子干什么,我陪你喝,去我俩经常去饭店喝。”尖看着兴高采烈的进道。

  “不要吵了,你们两个都陪我喝,就在厂门口的饭堂喝,我请客。”我喊停了准备吵架的两个人。
  也好,带两个傻逼,见证一下奇迹,反正打死他俩都想不到我内心真实的目的。
  一包咸花生,一瓶廉价的蒸馏白酒,我们就坐在空荡荡的茅棚子饭堂开始喝酒了。酒喝的很慢,因为我的目的是等人,虽然我估计那就是个恶作剧。但这封神神道道的信折磨了我将近一年时间,我总要见证到底会怎样,也许万一出现什么奇迹呢,哪个少年不好奇自己未来的妻子长什么样子,哪个年轻人不希望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
  喝了两个多小时,喝到三点多钟的时候,不要说女孩子,连个人妖都没有发现。酒已经喝完了一瓶,平分成三个人,一人其实也就三两多,按我的酒量,其实并没什么酒性,除了话多一点,讲话的声音大一点外。
  我突然尿急,年纪轻,肾功能好,由酒变尿排泄出去是真的快。我问他们两个有没有尿,他们两个笑话我肾虚,因为按老家说法,喝酒不撒尿才是真好汉。

  不想和两个傻子辩论,于是起身向饭堂后面的芦苇地深处走去,痛痛快快的放完水,往回走的时候,远远的就听见尖大喊大叫声。我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奔到饭店。
  一进门,就看见尖拉着那个令我汗毛直立的月姐,月的身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那女孩很高挑,下身穿着一条宽厚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有点掉色的红T恤,她给我第一感觉是,骨架很宽,微胖,有一点发育良好丰乳肥臀的成熟美。她脸上也带着婴儿肥,眉毛很细长,眼睛不大,但很和善,鼻子不高但很直,脸色有一点憔悴的苍白,皮肤长了很多粉刺,细细的,红红的,密密麻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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