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乱雄》
第50节

作者: 黑暗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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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让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让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不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一圈酒敬下来,店中噪音大起。

  军汉们吆五喝六,娘爹乱飞,吵闹的声音,差不多能将房顶掀下来了。
  又喝了几轮,这一桌几个人脸就都红了起来。
  没办法,一个个过来敬酒,不喝还不成,和他娘的谁家结了亲似的,酒的度数再低,它也是酒,不一会儿功夫,李破觉着喝进嘴里的酒汤都带着苦味儿了。
  不过北方汉子就是这般,喝的越多,越好说话,酒至半酣,连尉迟的话也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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